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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飄搖的炊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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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客霸霸
從道理和感情上講,刑事責任肯定要負!
但處理犯罪問題不能講道理也不能講感情,而要講法律。負不負刑事責任就很難說了,要等待精神鑑定結果出來。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不在發病期,負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在發病期,那就不負刑事責任。
這個答案很殘酷。
已查明:此案中嫌疑人是被害人前同事的弟弟,既傷人,又要錢,二人素不相識。我分析:
1、嫌疑人既然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卻知道被害人準確住處,可能背後有人指使。被害人前同事可能與被害人存在重大矛盾或者經濟糾紛,遂指使有精神病史的弟弟出面處理此事,算是一個“完美方案”。
2、被害人被持續控制和傷害的時間達一個多小時,嫌疑人應該理智清醒。如果處於發病狀態,就不可能與被害人正常交流,還幫被害人打120求助,被害人極有可能小命不保。
我曾經處理過兩起精神病患者傷人事件:
一起是轄區村莊裡一個光棍精神病患者,無故跟蹤一個老太太,用磚塊拍碎了老太太的後腦勺,鑑定結果其處於發病期,不負刑事責任,由於家徒四壁,民事責任也無法承擔!
另一起是中年男子在村裡種了兩個大棚,由於缺錢,就把其中一個賣給同村村民,但兩個大棚同時種的作物,賣給村民的那個長勢比自己留下的那個好很多,心裡就不平衡。某一天,抄起錘頭就去把正在幹活的鄰居“開了瓢”!鄰居連滾帶爬才撿了條命。這個人被我們關到看守所呆了半年,後來才出鑑定結果,也是發病期!後來知道,他多年前還把剛出生的親兒子摔死了!
就問題裡的案件來講,被害人的傷情鐵定在輕傷以上,儘管嫌疑人家屬積極幫助被害人就醫治療,但我感覺此事不簡單,警方還是要進行深入偵查,查清嫌疑人是如何找到被害人住址,實施傷害的真實經過,對嫌疑人精神狀況做出準確鑑定,才能還被害人公道!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的時候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你永遠不知道意外和明天究竟哪一個先到來。近期山西傳媒大學的一名女教師的遭遇真真切切的印證了這些說法。
2020年12月30日凌晨四點鐘左右,位於太原市五龍街口的山西傳媒學院職工宿舍樓內發生一起惡性傷人案件。住在8號公寓樓205室的白某提著菜刀闖入王某的的房間內,將其砍得體無完膚。
據悉,犯罪嫌疑人白某是該校一名教師的弟弟。事發前白某曾向住在1樓的父親索要錢財,於是兩人發生了爭吵。白某一氣之下,將父親砍傷,然後上樓對王某實施了犯罪行為。
受害人王某與嫌疑人的姐姐往日無冤,近日無愁,和嫌疑人也素不相識。即便如此,她仍然沒有逃脫魔爪。她還是個未婚人士,今後該怎麼辦?身上到處都是傷痕,即便痊癒後,也會留下痕跡。嫌疑人的魯莽之舉讓受害人承受一輩子的傷痛。
警方透過調查得知,犯罪嫌疑人白某今年34歲,曾經有過精神病史。對於這一點我表示憤慨,怎麼一出事,精神病就成了免死金牌了?難道他的家人就沒有責任嗎?放任其亂跑,不就是監管不力嗎?
國家應該出臺新規,讓精神異常的人承擔法律責任。這種人是個潛在威脅,隨時都有可能做出極端的事情來。如果傷人都逃脫法律制裁,對於傷者及其家人來說,絕對是不公平的。
受害者的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凌晨時分,一個陌生人是如何進入其住處的?難不成當晚王某沒有將門上鎖,就酣然入睡了?不管是在哪裡,這麼做都是非常危險的。透過血的教訓,給受害人上了真實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