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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絡健康

    糖篩資料解讀

      判斷為糖耐量異常的標準:

      如果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過7.8mmol/L以上,且糖耐空腹血糖5.6mmol/L、1小時血糖10.3mmol/L、2小時血糖8.6mmol/L、3小時血糖6.7mmol/L,糖耐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IGT)。

      判斷為患妊娠糖尿病的標準:

      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標,在後續糖耐檢查中檢測資料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妊娠糖尿病(GDM)。

      若進行75g糖篩檢查,空腹血糖、1小時血糖和2小時血糖其中一項達到或超過5.1mmol/L、10.0mmol/L、8.5mmol/L,則可認為患妊娠糖尿病。

      需要注意的是,在糖篩試驗中,各個參考值的統計也是綜合大量的樣本後得出的數值,糖篩的檢測結果是有誤差的,因為個體差異或者技術問題等客觀因素,這些誤差很難避免。

      若糖篩結果資料靠近但未超過臨界值,孕婦無法判斷自己是否患病,則可以諮詢醫生意見,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其它專案的檢測,如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等,可進一步確診妊娠糖尿病。

      

    提到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很多孕媽媽應該並不陌生,一般到孕24-28周的時候,醫生都會建議孕媽媽“糖篩”,但是對於“糖篩”結果,雖然醫生會有所告知,但是一些好奇的準媽媽還是忍不住對著報告單琢磨一下,那麼究竟報告單上的數值多少才算是合格的呢?

      第一步:50克葡萄糖負荷實驗。

      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如果你的血糖值<7.8mmol,你的“糖篩”就通過了,避免了第二步的葡萄糖耐量試驗。

      如果你的血糖值≥7.8mmol,那說明糖篩檢查結果為異常,醫生會再次抓你來作第二步檢查: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第二步: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試驗前空腹12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水中,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正常值標準:空腹<5.6mmol/L;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

      如果四項都在正常值以內,就表明“糖篩”通過了,如果僅1項高於正常值,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一般建議控制飲食,改變飲食結構,並密切觀察。如果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你就是傳說中的“糖媽媽”了,就要按照醫生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和控制了,避免影響寶寶的健康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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