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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哈尕爾

    從公民的角度說,任何人都有法律權利和法律資格去起訴另一個人,所以,江歌母親起訴劉鑫,她有這個權利。

    其次,江母起訴的案由是什麼?身份是什麼?這是關鍵。如果案由不清,或者江母本身不具備起訴的資格,那麼,法院很有可能不予立案。

    第三,就算可以立案,以江母目前所佔有的證據,估計勝訴的可能很小很小,因為她手裡基本沒有直接證據。她起訴劉鑫什麼呢?不開門?還是什麼別的?我想不出來。

    就怕最後又敗訴,江母會更加崩潰!

  • 2 # 使用者50900748937

    江母有資格以死者家屬的身份在民事庭裡起訴劉鑫,不管是在國外或國內,只要抓住一點,就可以追究劉鑫在江歌的死亡過程中負有民事賠償責任。

    這一點就是江歌的死亡是受劉鑫牽連導致的,哪怕致死江歌的是其他人也一樣,因為從案犯過程中可以推斷出劉鑫是原目標,並且劉鑫有以江歌去阻擋兇手之意(劉鑫去了江歌家,兇手也去了),同時在江歌遇害的過程中沒有盡到救護的義務(按劉鑫在法庭說法,不知道江歌在門外遇害直到警察上門,刑事庭裡證據要求很嚴格,如果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就只能認可劉鑫的證詞。但是在民事訴訟中證據要求沒那麼嚴格,只要符合常理推斷就可以接受,因此可以認為江歌在門外被害的過程中,劉鑫沒有聽到的可能性如果不是沒有也是很低的,這就夠了。至於因為擔心同樣遇害所以沒有盡職救護的理由可以接受,但不能減少其所應付的責任,因為劉鑫連一個報警電話好像也沒打過),結合這兩點,江歌母親應同時在民事訴訟裡追究兇手和劉鑫應為江歌的死亡負民事賠償責任(必須同時兩人),法院的判決應該是賠償金額以9:1或8:2分。

  • 3 # 江湖153757865

    江歌案的受害者是誰?是江歌、劉鑫、陳世峰三個家庭。受益者是誰?是網路媒體。從江歌善良仗義幫助劉鑫的那一步起,就已經在法律上輸掉了自己及江母的未來,現庭審已結束,兇手陳世峰已重判,江母表示回國將起訴劉鑫。可以什麼理由和證據去告她呢?告她在案發現場有鎖門情節?庭審作證時的說辭與證詞不一樣?那當初日本警視廳都是狗屎加混蛋了,不偵查清楚就把劉鑫放回國還安個受害人和證人的帽子,開國際玩笑?是否想追加日本警視廳為第二被告?劉鑫的法律責任無法追責。江母唯一可以起訴劉鑫的只能是以劉鑫是江歌案中的受益一方來起訴,要求補償是能得到法庭認可的。其實江母要起訴劉鑫,只能是對自己造成第二次傷害……一場永遠打不贏的官司而已,高興的依然是網路媒體,20年後陳世峰迴國,網路媒體還會等著江母起訴陳世峰。誒,冤冤相報何時了,為什麼江母不和劉鑫互利共贏呢?大家各退一步,江母原諒劉鑫,劉鑫贍養江母后半生,那豈不更好。

  • 4 # 濰坊同城

    江歌案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但是在江歌媽媽的心裡,這件事情永遠不會過去,自己的女兒慘死,這對一個媽媽來說,是永遠也無法釋懷的。

    劉鑫在江歌慘死這件事上有無法推卸的責任,陳世峰是殘忍的殺人者,劉鑫見死不救,人心真的可以這麼冷漠嗎?江歌可是為了保護劉鑫才跟陳世峰單獨對峙的。哪怕只有一點點,劉鑫對江歌的愧疚,對江歌媽媽的愧疚,這些她都沒有,她只想把自己摘乾淨,不牽扯到自己,完全不去理會慘死江歌的冤屈和江歌媽媽的痛苦,還有劉鑫家人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讓人寒心了。

    江歌媽媽從始至終都只想讓殺人者受到嚴懲,只想為江歌討回公道,日本的法律我們干涉不了,可是,作為重要證人的劉鑫都幹了什麼?如果她能誠實認真的把當時的情況如實說出,也不會讓江歌媽媽這麼痛苦了。

    起訴劉鑫或許並沒有什麼用,但是至少能讓江歌媽媽心裡好受點,她一直想為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這是她活下去的動力。

    我們都清楚,如果道德可以定罪,那劉鑫,已經是死罪了。

  • 5 # 明天更好149516017

    支援江母起訴劉鑫,江歌的死亡應該說是劉鑫一手造成的,陳世峰原本殺的是劉鑫,劉知道有事,自己趕緊躲了讓好友閨蜜擋刀,想想失去女兒的母親有多痛多傷心多麼的無助,兇首逍遙法外,嚴懲兇手。

  • 6 # 大秘密麗麗

    起訴能得到經濟賠償最好!給江母加油!希望劉鑫及劉鑫父母能理解一個失去愛女得精神折磨,沒有江歌也不會有她劉鑫得今天,她們全家都應該有感恩之心,

    誠懇得對江歌媽媽,用實際行動得到江母得諒解,人在做天在看,

    不然劉鑫和她父母以後得路也不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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