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臘”系傣語音譯,“勐”意為“地方、國家”,“臘”意為“茶”,“勐臘”即“茶之地”或“茶之國”。
公元前109年以前,今勐臘為古代傣族聯盟國家“勐達光”(漢譯“哀牢國”)屬地。
公元前109年,漢朝征服滇國及昆明、嶲等部族置益州郡,將勢力伸入“勐達光”(哀牢國)境內設縣(軍事據點),“勐達光”忙於應對漢朝、放棄部分屬地;今勐臘成為自由地。
69年,“勐達光”(哀牢國)歸附漢朝、其地置永昌郡,由漢朝派郡守與“詔達光”(哀牢王)共同治理; 公元76年,“詔達光”(哀牢王)與漢朝郡守發生矛盾、起兵反漢,漢朝軍隊與“勐達光”軍隊多次激戰,部分傣族先民為躲避戰亂、遷至“勐達光”(永昌郡)南境與各種蠻族部落雜錯而居; 今勐臘得到進一步開發。
738年,“勐舍”(巍山盆地)傣族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勐舍龍”(漢譯“南詔國”)政權;公元765年,“勐舍龍”(南詔國)在“勐谷”(景東盆地)設銀生節度,統轄“勐谷”及其以南地區;今勐臘屬銀生節度利潤城。
902年,“勐舍龍”(南詔國)政權被漢裔權臣篡奪,失勢的“勐舍龍”傣族貴胄被迫帶著家眷、奴僕遷離洱海盆地,有一部分經“勐舍”、“勐谷”等地遷至“勐舍龍”南境;今勐臘的傣族人口得到增加。
937年,原“勐舍龍”(南詔國)通海節度使段思平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大理國,沿“勐舍龍”舊制在“勐谷”設銀生節度;1096年,大理國廢除節度、都督等軍事轄區,調整為八府、四郡、四鎮; 今勐臘先屬銀生節度、後屬威楚府。
1180年,“勐谷”(大理國威楚府轄)境內傣族首領詔真率屬民南下,驅趕北上的孟高棉勢力,統一瀾滄江中下游地區的傣族“勐”(地方)、組建聯盟國家“勐泐”(漢譯“景隴國”); “勐泐”(景隴國)建國初期,尊大理國為“勐貨相”(寶石之國)、自稱“勐貨罕”(金子之國),後期逐漸疏遠大理國; 今勐臘屬“勐泐”(景隴國)。
1292年,元朝遠征“勐庸”(漢譯“八百媳婦國”或“蘭納國”)途中滅“勐泐”(景隴國);公元1296年,元朝在“勐泐”設車裡軍民總管府;今勐臘屬車裡軍民總管府。
1382年,“勐泐”歸順明朝、其地設車裡軍民府; 公元1384年,車裡軍民府改為車裡軍民宣慰司;今勐臘屬車裡軍民宣慰司(車裡軍民府)。
1570年,車裡宣慰使召應勐將轄區劃分為12個“版納”(行政區);今勐臘縣境的“勐臘”、“勐伴”為1個“版納”,“勐捧”、“勐潤”、“勐滿”為1個“版納”,“整董”、“倚邦”、“易武”為1個“版納”,3個“版納”分別隸屬車裡宣慰司。
公元1659年,清軍攻下雲南,仍置車裡宣慰司;公元1729年,清朝分車裡宣慰司瀾滄江以東的6“版納”地設普洱府,6“版納”範圍內的傣族土目名義上屬普洱府,實際上仍聽車裡宣慰使調配;今勐臘縣境屬普洱府和車裡宣慰司雙向管理。
1913年,民國政府置普思沿邊行政總局,下設8個區行政分局、與當地世襲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臘縣境分屬第5區行政分局和第6區行政分局。
1925年,普思沿邊行政總局調整為普思殖邊督辦公署,分設8個區殖邊督辦分署、仍與當地世襲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臘縣境分屬第5區殖邊督辦分署和第6區殖邊督辦分署。
1927年,第5區殖邊督辦分署改設鎮越縣、第6區殖邊督辦分署改設象明縣;
1929年,象明縣併入鎮越縣。
1950年,華人民解放軍進入鎮越縣,鎮越縣成立人民政府。
1953年,鎮越縣劃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重新調整為版納易武、版納勐臘、版納勐捧3個縣級版納。
1957年,版納易武、版納勐臘、版納勐捧3個縣級版納調整為版納易武、版納勐臘2個縣級版納;公元1958年,版納易武、版納勐臘合併為易武縣;公元1959年,易武縣改名勐臘縣。
2002年3月,勐臘鄉、勐臘鎮合併為勐臘鎮,鎮政府駐原勐臘鄉政府,原勐臘鄉景飄行政村毛草山、桃子箐、納秀3個村民小組劃歸勐伴鎮會落行政村。
2004年9月,撤銷曼臘彝族瑤族鄉、轄地併入易武鄉,撤銷勐潤哈尼族鄉、轄地併入勐捧鎮。
“勐臘”系傣語音譯,“勐”意為“地方、國家”,“臘”意為“茶”,“勐臘”即“茶之地”或“茶之國”。
公元前109年以前,今勐臘為古代傣族聯盟國家“勐達光”(漢譯“哀牢國”)屬地。
公元前109年,漢朝征服滇國及昆明、嶲等部族置益州郡,將勢力伸入“勐達光”(哀牢國)境內設縣(軍事據點),“勐達光”忙於應對漢朝、放棄部分屬地;今勐臘成為自由地。
69年,“勐達光”(哀牢國)歸附漢朝、其地置永昌郡,由漢朝派郡守與“詔達光”(哀牢王)共同治理; 公元76年,“詔達光”(哀牢王)與漢朝郡守發生矛盾、起兵反漢,漢朝軍隊與“勐達光”軍隊多次激戰,部分傣族先民為躲避戰亂、遷至“勐達光”(永昌郡)南境與各種蠻族部落雜錯而居; 今勐臘得到進一步開發。
738年,“勐舍”(巍山盆地)傣族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勐舍龍”(漢譯“南詔國”)政權;公元765年,“勐舍龍”(南詔國)在“勐谷”(景東盆地)設銀生節度,統轄“勐谷”及其以南地區;今勐臘屬銀生節度利潤城。
902年,“勐舍龍”(南詔國)政權被漢裔權臣篡奪,失勢的“勐舍龍”傣族貴胄被迫帶著家眷、奴僕遷離洱海盆地,有一部分經“勐舍”、“勐谷”等地遷至“勐舍龍”南境;今勐臘的傣族人口得到增加。
937年,原“勐舍龍”(南詔國)通海節度使段思平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大理國,沿“勐舍龍”舊制在“勐谷”設銀生節度;1096年,大理國廢除節度、都督等軍事轄區,調整為八府、四郡、四鎮; 今勐臘先屬銀生節度、後屬威楚府。
1180年,“勐谷”(大理國威楚府轄)境內傣族首領詔真率屬民南下,驅趕北上的孟高棉勢力,統一瀾滄江中下游地區的傣族“勐”(地方)、組建聯盟國家“勐泐”(漢譯“景隴國”); “勐泐”(景隴國)建國初期,尊大理國為“勐貨相”(寶石之國)、自稱“勐貨罕”(金子之國),後期逐漸疏遠大理國; 今勐臘屬“勐泐”(景隴國)。
1292年,元朝遠征“勐庸”(漢譯“八百媳婦國”或“蘭納國”)途中滅“勐泐”(景隴國);公元1296年,元朝在“勐泐”設車裡軍民總管府;今勐臘屬車裡軍民總管府。
1382年,“勐泐”歸順明朝、其地設車裡軍民府; 公元1384年,車裡軍民府改為車裡軍民宣慰司;今勐臘屬車裡軍民宣慰司(車裡軍民府)。
1570年,車裡宣慰使召應勐將轄區劃分為12個“版納”(行政區);今勐臘縣境的“勐臘”、“勐伴”為1個“版納”,“勐捧”、“勐潤”、“勐滿”為1個“版納”,“整董”、“倚邦”、“易武”為1個“版納”,3個“版納”分別隸屬車裡宣慰司。
公元1659年,清軍攻下雲南,仍置車裡宣慰司;公元1729年,清朝分車裡宣慰司瀾滄江以東的6“版納”地設普洱府,6“版納”範圍內的傣族土目名義上屬普洱府,實際上仍聽車裡宣慰使調配;今勐臘縣境屬普洱府和車裡宣慰司雙向管理。
1913年,民國政府置普思沿邊行政總局,下設8個區行政分局、與當地世襲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臘縣境分屬第5區行政分局和第6區行政分局。
1925年,普思沿邊行政總局調整為普思殖邊督辦公署,分設8個區殖邊督辦分署、仍與當地世襲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臘縣境分屬第5區殖邊督辦分署和第6區殖邊督辦分署。
1927年,第5區殖邊督辦分署改設鎮越縣、第6區殖邊督辦分署改設象明縣;
1929年,象明縣併入鎮越縣。
1950年,華人民解放軍進入鎮越縣,鎮越縣成立人民政府。
1953年,鎮越縣劃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重新調整為版納易武、版納勐臘、版納勐捧3個縣級版納。
1957年,版納易武、版納勐臘、版納勐捧3個縣級版納調整為版納易武、版納勐臘2個縣級版納;公元1958年,版納易武、版納勐臘合併為易武縣;公元1959年,易武縣改名勐臘縣。
2002年3月,勐臘鄉、勐臘鎮合併為勐臘鎮,鎮政府駐原勐臘鄉政府,原勐臘鄉景飄行政村毛草山、桃子箐、納秀3個村民小組劃歸勐伴鎮會落行政村。
2004年9月,撤銷曼臘彝族瑤族鄉、轄地併入易武鄉,撤銷勐潤哈尼族鄉、轄地併入勐捧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