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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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edjhoopb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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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三角610
以前擊落的飛機都是亞音速超低空飛行,人的視覺和反映能夠達到一致,那也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特定的國際局勢下的打擊行為。
現在的飛機都在萬米高空超音速飛行(音速每秒340米),現在打擊入侵飛機,全部是自動巡航導彈。現在的世界格局非同以往了,不是我輩三言兩語能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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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莫子大海
以前和現在大不一樣了。侵略領空,領海主權的情況下,要多次警告,阻攔,攔截無效的情況下,在無奈的情況下才能採取擊落的無奈之舉。避免不必要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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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正鱷魚不哭
有啊,葉門拖鞋軍不是擊落過沙特F15戰機嗎?利比亞不也經常擊落無人機?
要擊落敵機要有敵機可打。現在中國又不打仗,美帝偵察機是在中國領空外斜向偷窺,按國際法這麼做沒問題。我們又沒準備跟美帝翻臉,明知他不懷好意,有些事只能先忍著。
理論上說未經允許進入一國領空的飛行器,該國都有權擊落。但現實情況很少這麼做,因為入侵者並不都是惡意,客機迷航也有可能偏離航線誤入――這種事發生機率很大,輕率擊落容易引發政治外交危機。比如蘇聯擊落南韓客機007航班就被多方譴責(不討論該事件是否陰謀)。
所以一國空中管制系統發現不明飛行器侵入時,一般透過雷達特徵就可以大致判斷該機大小。
小飛機多半是不懷好意,可以先用雷達照射警告,如果對方拒絕離開,就會起飛戰機檢視情況,確認敵意後採取攔截驅離,警告射擊,迫降直至擊落。
如果是大飛機,那要先透過查詢航班時刻表分析是否客機偏離航線。如果覺得可能是客機,首先會透過民航廣播呼叫,提醒對方恢復航線,如果對方不予理睬,就會起飛戰機檢視情況,此後處理程式與上述基本相同。
除非是戰時,否則無論如何,擊落是最後選擇,只有萬不得已才幹。
敵偵察機進入防空視別區,鄰海12海里外屬於國際常規,只能驅出不能擊落,以前是進入中國大路領土那必須擊落,因為高空偵查機拍照取樣已竊取我軍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