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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潮哥14955825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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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豆到底去哪裡挖
中華文化在漢代的時候經過春秋戰國幾百年的大浪淘沙基本就定型了,漢文帝劉恆讓紛爭的海內歸於歲月靜好的文景之治,政府不再幹涉民間的自由發展,奉行無為而治讓市場來引導社會的進步,漢文帝認為百善孝為先,提出“以孝治天下”來重塑社會秩序,深得民間的認同與擁護,中國也第一次迎來社會經濟發展的高峰。
如果說孝是中華文化裡和西方文化相比比較有人情味的核心,它的2.0升級版“忠”,則把這種犧牲自我,反哺父母養育之恩的人生哲學引申到權力金字塔頂端,並蒙上高大上的紅布當成權貴的免費午餐,“忠”由原來的心態中正、立正糾錯,作為道德概念,指為人正直、誠懇厚道、盡心盡力,堅持真理、修正謬誤,被御用文人偷樑換柱,無限引申成對君主無原則的尊崇和服從,這種“臣事君以忠”的嚴重錯誤解讀產生了極壞的社會結果,把它當成臣民對君主和國家應盡的單向道德義務,而權力的擁有者卻不加節制,肆意揮霍,如果說孝是雙向的,有父母辛勤付出在前,才有後代反哺在後,忠則是單向的,權力頂端沒有半分的付出就收穫被統治者獻上的人肉祭品。為了讓臣民順利吞下忠這顆苦果,用孝做為忠的糖衣,用孝鋪路,把忠作為孝的最高形式,讓之成為維護皇權最有力的思想武器,它強調得越厲害離人性越遠。
明朝是一個奇葩朝代,皇帝殘忍昏庸,對大臣卻有一套嚴格的道德規範和國家典章制度來制約。這就是“丁憂”和“奪情”。
丁憂是朝廷官員的父母親如若死去,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當對父母的孝和對件金字塔頂端的忠發生時空上的衝突時,即在所謂“忠孝難以兩全”時,統治者就明裡暗裡鼓勵對父母的孝讓道了,這就是所謂“奪情”,它是中國古代丁憂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奪情少見,但常常發生在戰場將士身上。
歷史上關於“奪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張居正。萬曆五年,張居正19年未相見的父親去世了,這時正值張居正掌握權力不久,各項改革事業剛剛鋪開,他當然不願意此時離職。恰逢小皇帝這時也對他崇拜得不得了,兩邊一拍即合,奪情!但是明代的輿論力量非常強大,無數官員上書譴責張首輔的不孝行為,結果小皇帝生氣了,當眾痛打反對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殘疾。
這件事的結果是複雜的。對於張居正,奪情一事讓他愈發自我膨脹,開始了從賢相到權臣的轉變;對於萬曆,長大以後覺得自己被張老師騙了,憤憤不平於是拿奪情做文章,把死去的張居正抄家奪爵、子孫流放;而對於大明朝來說關於丁憂和奪情原本是君臣煽情的大戲,最後淪為一場登峰造極的鬧劇,將忠這種臣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單向思維的虛偽暴露無遺,也將明朝這個朝代的小肚雞腸和薄情寡恩推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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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州刺史
“奪情起復”是古代丁憂制度的特例,在官員為父母(祖父母)守喪時,君王以特旨奪其私情,在原官原職上繼續為君王和國家盡忠,舍小家為大家。
表面上看,“奪情起復”是官員們在倫理上,面對盡忠還是盡孝的選擇(所謂家國之爭)。但由於奪情起復的物件主要是宰輔重臣、封疆大吏等高官,實際上往往又參雜著政治利益盤算和個人利益考量。明代中後期的奪情起復,更是淪為了黨爭的工具和利器,把家、國拋到了九霄雲外!
【一】儒家以孝治天下的倫理價值之下,為家丁憂是常態、為國奪情是特例,但家國之爭是繞不開的問題①丁憂是儒家孝道價值觀的體現
從兩漢魏晉時期開始,儒家的倫理價值觀,逐漸成為政府提倡和民間遵循的普遍準則,“以孝治天下”更是深入人心。
所謂有孝子才能有忠臣,家、國實際上成為價值觀和利益的共同體。如漢代選拔人才就是“舉孝廉”,孝子才有資格為君王服務,併成為忠臣。
對應這樣的價值觀,至少從晉代開始,喪事制度上要求官員必須“丁憂”。遇到父母(祖父母)去世,必須離職回家專心守喪一段時間,以盡孝道。
②奪情是朝廷政治現實需要
丁憂制度滿足了孝道倫理要求,但卻未必符合君王治國理政需求。
對於那些位居宰輔、封疆的大臣高官,因為丁憂猝然離職,往往會給君王或朝政帶來極大的干擾。
在遇有戰事或其他緊急情況時,主事官員若因親人去世而離開,也對國事極為不利。
因此朝廷不得不採用“奪情起復”的手段,保證朝政和國事不致耽擱,讓官員為國盡忠。
但“奪情起復”顯然有違“以孝治天下”的倫理綱常,也凸現了在家當孝子和在朝為忠臣並不完全一致,所謂“忠孝不能兩全”。
奪情的家國之爭,也是“以孝治天下”理論和實踐之間的矛盾。
【二】明初嚴格遵守丁憂制度,沒有奪情南宋大儒朱熹將儒學引向了“理學”的機械生硬狀態,在南宋和蒙元沒能得到施展。
但繼蒙元之後興起的朱明王朝,以恢復漢人價值為標榜,朱熹的學說從一家之言,上升為國家價值觀。
丁憂制度的加強,自然也在朱元璋的考慮之內。延長母喪,與父喪同等對待,改革喪服制度等。同時,從戰事需要和尊文抑武的角度,決定只能文官丁憂、武官不能丁憂。
在洪武朝,朱元璋很好的貫徹了自己制定的制度。明初百廢待興的情況下,他也准許劉基、宋濂等回家丁憂,沒有強行奪情。
【三】從永樂到正統,奪情起復成為慣例明成祖永樂年間,由於北征蒙古、遷都北京、編撰永樂大典等諸多事務,朝廷重要政務繁多。
為應對如此情況,朱棣首開先河對楊榮、蹇義、夏原吉等宰輔和部院大臣予以奪情起復。
此後的洪熙、宣德兩朝,宰輔高官奪情起復,幾乎已成了慣例。
而正統、景泰、天順年間,由於土木堡之變,導致國家多事,奪情起復也依舊很多。
雖然不時面臨言官的批評,但由於上述幾位皇帝都對朝局有相當控制力,言官的聲音並沒有演變成朝野的聲浪。家國之爭並不突出。
【四】成化初年,五朝元老李賢的奪情,引發軒然大波成化二年二月十二日,歷仕宣德、正統、景泰、天順、成化的五朝元老,華蓋殿大學士李賢之父病故,李賢按照慣例申請丁憂,皇帝不許。
李賢回家料理完喪事,五月回京奪情復職。
此時,剛剛在廷試中高中狀元的羅倫,上疏直言李賢奪情起復有違綱常倫理。
雖然羅倫最終被貶,但由於他此後成為有名的理學大家,他的上疏就起到了振聾發聵的作用。
此後大臣奪情逐漸有所減少,而丁憂守制則迴歸常態。
【五】明代中後期,奪情起復淪為黨爭工具,家國之爭演變為利益之爭成化以後,比較有名的奪情案例,當屬萬曆年間的張居正,因為言官的批評而鬧得沸沸揚揚。
雖然張居正的奪情有違綱常倫理,但對他的攻擊,最終走向了朝廷派系利益的爭奪,完全背離初衷。
而這次奪情的主角,也沒有得到好的結局。張居正死後被抄家,險些被開棺鞭屍。
奪情起復,作為丁憂制度下的權宜之計,試圖以忠君之事來化解有違人倫的問題,但卻始終在理學家和衛道士的口誅筆伐之下掙扎,家國之爭不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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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以知世
首先大家要知道丁憂是個什麼東西,其實就是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不過這個三年是二十七個月,不是真的滿滿的三年。
在古代孝道是很重要的,所以國家也能理解,當得到父母去世的訊息就不能再當官了,必須要守孝完了以後才能繼續任職,你如果不孝的話是很大人格汙點。
奪情顧名思義就是朝廷在丁憂期間召守孝的人繼續幹活。為什麼朝廷可以如此呢?因為在儒家當中有五常和五倫,五常是指: 仁義禮智信;
五倫是指:君臣 父子 夫婦 兄弟 朋友 。
這個君臣關係是排在父子關係之前的,忠是排在孝前面的,所以才有奪情。
這個奪情還真不是一般人能夠享受的,都是大位高權重的,比如明朝的張居正,清朝的曾國藩這種。你要只是個州府官朝廷才不會留你呢。
題目中說家國之爭這個,我覺得大部分被奪情的都是願意的,你想想三年會發生多少事情,自己好不容易爬到那麼高的位置,即使再被任用,難道能直接把現在在職的人換了?但是表面樣子還是要做的,比如皇帝幾次下旨,臣子再三懇求,寫幾篇像《陳情表》那樣的摺子,最後沒辦法,忠孝不能兩全啊,只能先忠了。
所以古代那些當官的都把自己的父母養的很好的,因為他們都不想丁憂,但是不丁憂不行的,如果隱瞞是要被罷官的,而且進去黑名單,以後也別想當官了,還會被別人唾罵。
當然也是有真正孝順的,也不能一概而論。朝廷要奪情還是別反抗的好,你讓皇帝沒面子討不得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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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情起復,又稱奪情。是指國家重要官員,在面臨親人過世時,為國家事業奪去“孝親”之情,以“素服辦公”。既“忠孝難全” ,應當選擇忠於國家事業為上。
因為,三年守孝,官位空缺,在其位不謀其政,國家大事置之一旁,為盡一人之孝,置億兆萬民於不顧,與理不通,所有 出來一個“奪情起復”一說。意思是統治階級為了國家正常運轉,允許官員守孝期間以素服辦公。
奪情起復,其實說的是大家和小家的關係、親情和國情之間的關係問題,如何舍小家顧大家,是擺在每一個官員面前的考驗,也是統治階級希望官員“奪情”的前提。
明朝,朝廷明文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明英宗朱祁鎮,正統七年下令,“凡官吏匿喪者,俱發原籍為民”。
*發光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