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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偷看電影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017年12月22日上映

    在經歷了換檔、撤檔等風波之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終於如約上映,先不說換檔、撤檔風波究竟是事實還是炒作,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確值得期待。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看點同樣的演技和飆戲,這次輪到鄧超。

    鄧超究竟是一個好演員還是一個壞演員?恐怕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他既自導自演了《分手大師》這樣的口碑毒藥,又出演過《烈日灼心》這樣的良心鉅作,但有一點值得肯定:鄧超是個戲瘋子。

    這次鄧超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裡飾演警察方木,可以說是全片最重要的角色,也是原著中的靈魂人物。據說他為了演好這個角色,親自深入警局採風,把整個人都沉入角色裡面。

    我們有理由相信,鄧超還是可以為我們帶來好作品的,期待他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表現吧!

  • 2 # 藍骨和尚

    還是值得一看的犯罪片,看點如下:

    繼李易峰、廖凡版的《心理罪》之後,一部名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電影又迎來上映。

    這兩部電影都改編自《心理罪》系列小說。

    今年8月上映的李易峰版的《心理罪》,可謂是差評無數,豆瓣評分5.0。

    這也讓不少人對“心理罪”衍生出的作品有著不少疑慮。

    淑芬就是帶著這種“偏見”,去看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不得不說,影片呈現的還是挺驚喜的。

    首先,作為一部犯罪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裡的案件設定很勾人。

    一個體罰學生,導致學生跳樓的數學老師;

    一個虐待、拋棄自己母親,不孝的孩子;

    一個因為亂停車阻擋了消防車救人,導致鄰居被活活燒死的業主;

    一個唯利是圖,冤枉好人的無良律師;

    這幾個人,無論哪個都是引起民憤,受到譴責的。

    然而除了譴責,並不能對這些人怎麼樣。

    “有人做了壞事,法律卻拿他沒辦法”。

    於是一個名為“城市之光”的人出現“替天行道”。

    綁架了那名數學老師,給他身上開個口子,再來一本數學題集。

    算出題集答案的總和,就有機會拿到手機報警求救。

    前提是你得夠快,趕在血流光而亡之前。

    夠狠吧?

    劇情還在升級,那個虐待母親的敗類,被發現溺死在巨大的羊水袋裡。

    救火的消防車再次被那名業主亂停的車堵路,而這次被燒著的正是業主自己。

    到了律師,案件就更耐人尋味了。

    網站直播身上捆滿定時炸彈的律師。

    投票支援處死律師的超過10萬,炸彈就會爆炸。

    就劇情來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僅滿足了觀眾的獵奇心,還著眼於當代社會的種種弊病。

    其次,大家最關心的演技問題。

    點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豆瓣短評,有不少是針對劉詩詩的。

    講真,劉詩詩這次在電影中的表現還是不錯的。

    少見的短髮造型、利落裝扮。

    追逐打鬥的戲份,劉詩詩非但不尬,還有點帥。

    由鄧超飾演的男主方木,反而讓淑芬有點出戲。

    不是說演技不行,看過《烈日灼心》就知道鄧超演技是好的。

    主要是超哥綜藝上太多了,人設太強了。

    自認為是正義使者的江亞由阮經天飾演。

    常態下的冷靜儒雅;

    作案時的偏執兇狠;

    對峙時的陰鬱狡猾;

    首次出演心理變態,阮經天的表現並沒有讓觀眾失望。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原本是國慶檔上映的,由於某些不可言說的原因改檔了。

    據說因為阮經天演的反派太有魅力了,很容易讓觀眾喜歡,導致模仿犯罪。

    為了得到公映的資格,片方不得不把阮經天的戲份重拍,來削弱角色魅力。

    可見阮經天版的江亞演的多精彩呀。

    出道多年,阮經天一直活躍在偶像劇裡。

    近幾年,阮經天還以“硬漢”的形象出演了幾部電影,比如《艋舺》。

    一直以來,“偶像明星”這個標籤都伴隨著阮經天。

    而在演技上,卻鮮少得到公眾的認可。

    那麼問題來了,阮經天的演技,你覺得怎麼樣?

  • 3 # 梁鵬飛

    如何評價嗎?這部電影其實本身劇情漏洞挺大,有太多的超出常理之外的情節。我覺得有點搞成《名偵探柯南》樣子了。

    柯南這種推理探案劇,大家根本就不可能當成現實中會發生的犯罪,就是當個推理看看好玩的。

    所以《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搞成這種,你根本都不可能相信現實中會發生這些事兒,作為一部犯罪題材電影,其實挺失敗的。

    最大的漏洞就是反派江亞,太特麼神奇了。你看電影中他就是這麼個樣子

    人畜無害,文質彬彬吧?一個高中學習不咋樣的人,一個考警校體檢不合格的人,一個畢業以後什麼成就都沒有,就是開了個熱帶魚店的人。

    這麼神奇?這麼厲害?想殺誰就殺誰,把所有警察玩弄於股掌之上,你知道是他犯得事,你知道他要殺人,就是阻止不了。阻止不了也就罷了,一點證據找不到,我特麼的,這是神啊。

    但這個神,他是怎麼成為神的?一點也無法讓人信服,一點都無法讓我信服他這種貨色會成為神?

    這個漏洞不解決,這部電影沒法拍。拍出來就是搞笑。

    但是鄧超的表演發揮很出色。

    作為一個神探,他的表現非常令人信服。這部電影劇情是撐不住的,但是幾個演員的表演讓人覺得還是那麼回事,湊合可以看看。

    所以票房也就這樣了,成為賀歲檔票房大戰最先掉隊的那個。今天的票房估計還沒有昨天高,我看是乙烷。

    這些都不提了。我主要是想探討一下,這部電影的核心命題:什麼是正義?私人能不能主持正義?

    電影和原著小說,名字叫《城市之光》,什麼是城市之光?主演鄧超扮演的警察方木說:警察就像是城市的光,照亮了城市的縫隙,讓光明重現。

    警察是主持正義的象徵。任何犯罪,警察來處理。警察懲處犯罪和罪犯,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

    但問題是,如果有些人,法律拿它沒辦法,怎麼辦?

    這部電影的前半段,就不斷提出了類似的案例,都是一些壞人,沒有道德底線,幹了壞事,但是法律還真拿它沒辦法。

    比如強姦幼女得到人渣父親諒解不用坐牢的李一;發生火災自己車堵住消防通道讓消防車無法及時進去滅火導致受害人被燒死的火車司機;

    這些人都帶來了巨大的民憤,很多人在網上都嚷嚷該殺了他們。

    但其實這些人都不是罪大惡極,也根本罪不至死。

    然而江亞認為他們該死,而且在網上以“城市之光”的ID發帖,讓人們投票,是不是該死?然後去殺了他們,以一種上帝般的審判,執行他心目中的“正義”。為的是滿足自己當上帝的心理快感。殺了這些人,城市的烏合之眾都為他歡呼叫好,他絕對自己就是正義的代表,他得到了極大的心理滿足。

    從最開始殺的還是一些真的有罪的人,到最後江亞自己決定該去殺誰,都是一些熱點新聞裡道德敗壞的人,為的就是滿足自己上帝審批感,就是說他,江亞,來裁決這些人是不是該死。

    這個問題就很嚴重了。

    決定一個人是不是犯罪,該不該死,任何一個私人有這個資格嗎?

    一個社會的法制是一套系統,公檢法系統。警察負責破案,檢查機構負責起訴,法院裁定判決,環環相扣,互相制衡。最重要的,是機構來裁決,來判決。雖然最後判決的法官是一個個人,但他不能代表自己,他代表的是法律。

    裁決一個人是否有罪,只能是法律,只能是機構。而絕不能是江亞這一個個人。

    這是電影的核心主題。

    為了凸顯這種主題,反對私人暴力,反對以暴制暴,江亞被塑造成一個心理變態的殺人犯。後來他濫殺無辜,根本沒資格來擔當“城市之光”。編劇、導演,包括原著小說很清楚,江亞這樣的人,絕對不能描述成正面人物,否則觀眾的價值觀就混亂了。

    江亞,註定只能是一個罪犯,不是神,而是罪犯。

    那如果我們再往前推論一下,假如極端一點。假設江亞真的是一個為民除害,真的是毫無私心,真的是不以個人好惡來殺那些惡貫滿盈的人呢?

    畢竟現實社會中真的有一些惡行是沒有得到懲罰的。任何一個國家命案都不可能全部都破。

    那還有很多,真的是讓大家覺得非常惡劣的人,法律無法懲罰他。比如說江歌案的好閨蜜劉鑫,法律層面她並沒有犯罪,但是道德上她非常惡劣,我相信現實中認為她該死的人不在少數。

    那麼真有一個人去殺了她,這樣可行嗎?可取嗎?

    那當然是不對的。絕對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決定一個人是否犯罪的,只能是法律。任何私人,任何一個個人,都沒有裁決別人的資格。絕對不能有。

    所以這是這部電影想探討的一個話題。

    我覺得探討的不是太好,但這個話題本身,非常值得我們思索。

    換了是你們。親愛的讀者,換了是你擁有殺掉一個罪犯的可能,你會去實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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