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煙收購合同是菸農與菸草公司簽訂的有關烤煙種植和收購的契約,這種契約的達成,把國家需要和菸農的生產聯絡起來,既保證了國家計劃的落實完成,又尊重了菸農生產的相對獨立性;還能增強計劃的準確性,為完成計劃創造條件,更可使基層收購站在收購季節到來之前,做好一切準備,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收購。簽訂合同之後,菸農根據合同要求的內容進行生產,出現問題,可得到菸草公司的幫助而較容易解決;還可瞭解市場需要,以便按市場要求進行生產,消除產品無銷路之憂。
一、烤煙收購的現狀、問題及原因
近年來,由於在烤煙收購過程中缺乏合同管理,致使已籤合同不能兌現,失去法律效力,變為一紙空文,既給搶購、提級提價和加價收購提供了條件,也給部分地區種植劣雜品種、不按規範化生產提供了適宜的溫床。據調查,去年搞加價和變相加價進行搶購的10多個地市、40多個縣,同時也正是缺乏合同管理,不按合同收購的地區。由於搶購,烤煙收購的等級合格率大幅度下降,嚴重降低了菸葉的等級質量。以河南為例,中一煙32.3%,中二煙51.1%,中三煙59.2%,上一煙46.0%,上二煙547%,總的等級合格率只有51.5%。全省由此而造成的損失達14085萬元,僅在調進菸廠的360萬擔菸葉中,擔負降級損失的達7746萬元。
導致收購合同不能兌現的原因很多:
首要的是菸草公司缺乏合同管理,放鬆了對合同管理的領導、指導、檢查和督促。從上至下根本沒有合同管理的權力機構、制訂的法規和專門工具,遇事既無人管也無章可循。另一方面,基層收購站部分工作人員業務和管理素質差,使很多本來可以解決的問題沒有解決,影響了合同的執行與兌現。
其二,收購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產銷雙方履行合同的責任和應承擔的義務,對雙方無約束力。再者,合同條文中沒能體現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如價格政策、獎售政策、扶持政策和補貼政策等。也不能體現公平合理、自願互利的原則。
第三,國家在價格的規定上,長期實行單一的計劃價格。排除各地環境因素、生產成本和勞動力生產水平的差異,一律實行相同的等級價差,不僅不能體現烤煙收購中優質優價、劣質劣價的價格原則,而且會造成部分菸農在菸葉生產中投入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得不到相應補償的現象。在履行烤煙收購合同中,後者可能更為重要。過去曾出現過菸農種煙不如種紅薯的事,不能不引起大家注意。
引起合同不能兌現的原因還有,在烤購季節中,部分地縣為多得稅收,跨區、跨縣甚至跨省高價搶購。這是近年來收購工作中最嚴重的問題,也是我們力爭消除但仍未消除的問題。我們曾試用如改變菸葉納稅環節,請各級政府出面干預,甚至在收購季節調動大批人員在邊界地帶監督等辦法。由於這些措施都沒能從根本上對搶購給以限制,因此收效甚微。其實,按合同收購與搶購是互相影響,相互制約的,任何一方的進行都必然影響另一方。因此,只要我們狠抓烤煙收購合同的管理,重視經濟槓桿和法律武器在菸草商品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就能消除收購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
烤煙收購合同與一般經濟合同相比較,有其自身獨有的特點:(1)它是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合理分配的契約,除受自然因素、季節性制約外,還必須受國家政策和計劃的制約。(2)它確立了產銷雙方的權益關係,是國家下達烤煙指令性生產任務和交售任務的前提和保證。(3)烤煙收購價格由國家統一規定,質量標準也由國家規定,菸農只能按國家需要和要求進行生產,因而是從屬關係。(4)烤煙收購合同既無法規,也無專門管理人員,管理困難。(5)烤煙收購合同每年都需簽訂,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針對烤煙收購合同的特點及收購中存在的問題,合同管理工作應從三個方面入手:
1.簽訂合同時期的管理
與菸農簽訂烤煙收購合同,是合同管理的開始,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階段。此時的合同管理應注意以下的問題:
(1)簽訂合同是否得到菸農同意,是否出自自願,是否遵循了互利的原則
經濟合同法規定,簽定經濟合同,必須堅持自願互利、平等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因此,與菸農簽訂烤煙收購合同,要經雙方協商,要建立在產方能夠順利完成要求的基礎上。菸草部門為了保證合同條文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減少計劃偏差和決策失誤,就必須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預測,只有在條件成熟時,才能以指令性或指導性計劃下達給基層部門,由基層部門和菸農簽訂合同。因此,以科學為依據,實事求是,合理運用烤煙收購合同這個工具,是我們簽訂合同的前提和出發點。雖然國家有關菸草生產計劃的下達有指令性的一個方面,但它是有目的、有條件的強迫,是建立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而不是憑領導主觀意志強迫實行。從這個意義上講,烤煙收購合同的雙方是一致的。因此說,它是從屬性和平等性的統一,是建立在雙方互相信任的基礎上,規定了固定的生產方式的一種法律形式。
在權利義務的規定上,烤煙收購合同是等價有償的。合同對雙方的責權利都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認真執行。完成合同,雙方都能得到利益。一方面,國家收到足夠數量與質量的菸葉後,滿足工業、出口和儲備的需要,得到一定的稅收;另一方面,菸農交售菸葉後,本身的勞動消耗得以補償,而且還能得到一部分剩餘價值。這在雙方都是正當的、可行的。
(2)嚴格審查烤煙收購合同的完整性
烤煙收購合同條款要完整全面,沒有遺漏。只有完整的合同,才能使今後的合同順利兌現。烤煙收購合同的內容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合同首部:說明產銷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保證及雙方名稱、訂約日期、地點等。
合同本文: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如規定種植烤煙的品種、種植面積、移植密度、留葉數、菸葉生長成熟度、水肥管理方法以及最後交售的數量、等級結構;還應有菸葉交售的時期、地點、檢查方法、驗收標準、各等級的價格、獎罰制度和履行合同的責任。
合同尾部:包括合同文字效力、份數、附件的效力及雙方簽字等。
烤煙收購合同簽訂以後,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必須認真履行。應當看到,合同雙方在行政關係上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但從法學上講,是平等關係。菸草收購部門既是合同管理者、監督者,又是合同執行者。只有執行得好,才能管理得好。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並實行各自享有的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無論其隸屬關係如何,都要受法律追究。菸農按合同規定進行生產和交售,菸草部門負責組織收購,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不能一方單獨修改或廢止。如遇特殊情況,一方認為必須進行修改時,要得到對方的同意。
2.合同實施過程的管理
有效地對合同實施過程管理,是最後合同兌現的前提。由於菸草收購合同有其獨有的特點,因此,在現有合同管理體制尚未健全之時,必須根據烤煙收購合同自身的特點,建立一套監督、管理體制,以利合同的順利實施。
(1)由菸草總公司負責建立中國最高的菸草合同管理機關直接管理體制。組織制定烤煙合同法規,層層設立合同管理機構。簽訂收購合同時,由地方菸草部門配合當地政府組成菸草合同管理委員會,負責合同監證,仲裁合同糾紛。菸草部門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具有雙重主體身體,因此必須以法律、法令和合同規定處理合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菸草生產單位(菸農)必須樹立按法律辦事的觀念,依照法律手段保護國家利益和自身利益,認真執行合同規定,按期兌觀合同。
(2)在基層菸草部門,實行烤煙合同管理目標責任制,把烤煙收購的合同管理具體化。縣公司要由專門人員抓合同的管理,並把烤煙收購合同兌現情況作為考核領導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在基層收購站,要把每年簽訂的合同分類承包給每一工作人員,做到責任到人。並把烤煙收購合同的兌現直接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聯絡起來,如工資高低、獎金多少等。基層收購站不僅要主持合同的簽訂工作,而且還應把合同統一編號、註冊、立卷存檔,進行檔案管理。把合同的管理列到基層收購站領導的議事日程上去,並列為基層幹部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3)加強基層人員管理與技術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政治和業務素質。基層收購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高低,決定了能否對烤煙收購合同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管理和妥善解決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因此,加強培訓、提高素質乃當前基層工作中的一個重要任務。以往的基層培訓工作只重視技術培訓、輕視管理技能方面的學習,這是很片面的。為了能使烤煙生產與收購工作按計劃、有條不紊的進行,管理經驗的學習與技術知識的學習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4)加強監督和技術諮詢工作。基層有關管理與技術人員,在菸葉生產季節,要加強監督,經常作巡迴檢查,遇到問題,隨時解決。一方面,對沒按合同要求的品種、種植密度、田間管理等方面進行生產的菸農,先要說服教育,令其無償改正;嚴重的要根據法律和合同規定給予應有的治裁。另一方面,對按合同進行生產的菸農,若生產過程中出現自己難以解決的問題,要最大程度地幫助解決。同時,基層收購人員還有向菸農傳授植煙技術知識、溝通訊息、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的義務。
3.合同兌現過程的管理
(1)改革烤煙收購方式,採取靈活多樣的收購方法,確保合同兌現。在烤煙收購過程中,堅決按合同收購,去除統購包銷的不合理收購方式。對沒有簽訂合同而生產菸葉的菸農,一方面拒絕收購其菸葉,另一方面,要追究其無計劃種煙的責任。在收購方法上,應從方便菸農售煙、減少菸農賣煙排隊時間出發,多形式、多環節組織收購。要繼續實行“劃片輪流交售”的措施,錯開菸農前來交煙的時間,為菸農秋季大忙服務。有條件的地方,煙站可組織力量,親自到農村農戶家中進行收購。
(2)堅決貫徹執行“優質優價、劣質劣價”的價格政策。在菸葉收購過程中,嚴格按照烤煙分級新標準來評級定價,真正做到“按質論價”,促使菸農在價格這一經濟槓桿作用下多生產優質菸葉。在價格的制訂上,應以菸農勞動消耗得到補償為前提,保持正當的煙糧比價。隨著勞動力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的提高,菸葉的成本價格正逐年上漲,煙糧比價也逐步下降。以河南為例,1950年烤煙小麥比價6.65∶1,1970年降至5.27∶1,至1985年又降至4.24∶1。雲南省也有類似的情況,煙稻比價由1960年的10.48∶1降到1985年的5.43∶1。鑑於煙糧比價下降,國家在烤煙收購價格的制訂上,要從有利於菸草商品生產發展的長遠觀點出發,在國家物價局和菸草總公司限定的價格水平範圍內,針對本地自然狀況和生產力發展水平,規定恰當的收購價格。在這方面,有些地區在菸葉生產中提供菸葉扶持費和各種補貼、獎勵的作法是可取的,但應在收購結束後給菸農單獨核算。
(3)改革付款辦法,在菸農收購合同全部兌現後統一核算。在收煙季節,收購站接到菸農交來的菸葉後,只給予收據而不支付現金。等收煙季節過後,菸農可帶上籤訂的合同和賣煙的收據到收購站領取現金。煙站在支付菸葉款項時,要嚴格審查合同的規定和菸農的合同兌現情況,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視其具體情況如何,或罰款或不罰款。對於園滿完成合同規定的菸農,除從精神方面予以獎勵外,還應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基層收購站要嚴格執行獎罰制度,言而有信,取信於民。當然,這些措施的實行要有銀行部門的協助,才能使後期的集中付款成為可能。
綜上所述,在菸葉商品生產過程中,只要我們切實有效地加強烤煙收購合同的管理,能夠正確運用經濟槓桿和法律武器來調劑和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就可從根本上去除烤煙收購中出現的亂搶亂購、提級提價的歪風,提高系統內的整體效益。
烤煙收購合同是菸農與菸草公司簽訂的有關烤煙種植和收購的契約,這種契約的達成,把國家需要和菸農的生產聯絡起來,既保證了國家計劃的落實完成,又尊重了菸農生產的相對獨立性;還能增強計劃的準確性,為完成計劃創造條件,更可使基層收購站在收購季節到來之前,做好一切準備,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收購。簽訂合同之後,菸農根據合同要求的內容進行生產,出現問題,可得到菸草公司的幫助而較容易解決;還可瞭解市場需要,以便按市場要求進行生產,消除產品無銷路之憂。
一、烤煙收購的現狀、問題及原因
近年來,由於在烤煙收購過程中缺乏合同管理,致使已籤合同不能兌現,失去法律效力,變為一紙空文,既給搶購、提級提價和加價收購提供了條件,也給部分地區種植劣雜品種、不按規範化生產提供了適宜的溫床。據調查,去年搞加價和變相加價進行搶購的10多個地市、40多個縣,同時也正是缺乏合同管理,不按合同收購的地區。由於搶購,烤煙收購的等級合格率大幅度下降,嚴重降低了菸葉的等級質量。以河南為例,中一煙32.3%,中二煙51.1%,中三煙59.2%,上一煙46.0%,上二煙547%,總的等級合格率只有51.5%。全省由此而造成的損失達14085萬元,僅在調進菸廠的360萬擔菸葉中,擔負降級損失的達7746萬元。
導致收購合同不能兌現的原因很多:
首要的是菸草公司缺乏合同管理,放鬆了對合同管理的領導、指導、檢查和督促。從上至下根本沒有合同管理的權力機構、制訂的法規和專門工具,遇事既無人管也無章可循。另一方面,基層收購站部分工作人員業務和管理素質差,使很多本來可以解決的問題沒有解決,影響了合同的執行與兌現。
其二,收購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產銷雙方履行合同的責任和應承擔的義務,對雙方無約束力。再者,合同條文中沒能體現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如價格政策、獎售政策、扶持政策和補貼政策等。也不能體現公平合理、自願互利的原則。
第三,國家在價格的規定上,長期實行單一的計劃價格。排除各地環境因素、生產成本和勞動力生產水平的差異,一律實行相同的等級價差,不僅不能體現烤煙收購中優質優價、劣質劣價的價格原則,而且會造成部分菸農在菸葉生產中投入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得不到相應補償的現象。在履行烤煙收購合同中,後者可能更為重要。過去曾出現過菸農種煙不如種紅薯的事,不能不引起大家注意。
引起合同不能兌現的原因還有,在烤購季節中,部分地縣為多得稅收,跨區、跨縣甚至跨省高價搶購。這是近年來收購工作中最嚴重的問題,也是我們力爭消除但仍未消除的問題。我們曾試用如改變菸葉納稅環節,請各級政府出面干預,甚至在收購季節調動大批人員在邊界地帶監督等辦法。由於這些措施都沒能從根本上對搶購給以限制,因此收效甚微。其實,按合同收購與搶購是互相影響,相互制約的,任何一方的進行都必然影響另一方。因此,只要我們狠抓烤煙收購合同的管理,重視經濟槓桿和法律武器在菸草商品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就能消除收購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
烤煙收購合同與一般經濟合同相比較,有其自身獨有的特點:(1)它是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合理分配的契約,除受自然因素、季節性制約外,還必須受國家政策和計劃的制約。(2)它確立了產銷雙方的權益關係,是國家下達烤煙指令性生產任務和交售任務的前提和保證。(3)烤煙收購價格由國家統一規定,質量標準也由國家規定,菸農只能按國家需要和要求進行生產,因而是從屬關係。(4)烤煙收購合同既無法規,也無專門管理人員,管理困難。(5)烤煙收購合同每年都需簽訂,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針對烤煙收購合同的特點及收購中存在的問題,合同管理工作應從三個方面入手:
1.簽訂合同時期的管理
與菸農簽訂烤煙收購合同,是合同管理的開始,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階段。此時的合同管理應注意以下的問題:
(1)簽訂合同是否得到菸農同意,是否出自自願,是否遵循了互利的原則
經濟合同法規定,簽定經濟合同,必須堅持自願互利、平等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因此,與菸農簽訂烤煙收購合同,要經雙方協商,要建立在產方能夠順利完成要求的基礎上。菸草部門為了保證合同條文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減少計劃偏差和決策失誤,就必須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預測,只有在條件成熟時,才能以指令性或指導性計劃下達給基層部門,由基層部門和菸農簽訂合同。因此,以科學為依據,實事求是,合理運用烤煙收購合同這個工具,是我們簽訂合同的前提和出發點。雖然國家有關菸草生產計劃的下達有指令性的一個方面,但它是有目的、有條件的強迫,是建立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而不是憑領導主觀意志強迫實行。從這個意義上講,烤煙收購合同的雙方是一致的。因此說,它是從屬性和平等性的統一,是建立在雙方互相信任的基礎上,規定了固定的生產方式的一種法律形式。
在權利義務的規定上,烤煙收購合同是等價有償的。合同對雙方的責權利都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認真執行。完成合同,雙方都能得到利益。一方面,國家收到足夠數量與質量的菸葉後,滿足工業、出口和儲備的需要,得到一定的稅收;另一方面,菸農交售菸葉後,本身的勞動消耗得以補償,而且還能得到一部分剩餘價值。這在雙方都是正當的、可行的。
(2)嚴格審查烤煙收購合同的完整性
烤煙收購合同條款要完整全面,沒有遺漏。只有完整的合同,才能使今後的合同順利兌現。烤煙收購合同的內容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合同首部:說明產銷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保證及雙方名稱、訂約日期、地點等。
合同本文: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如規定種植烤煙的品種、種植面積、移植密度、留葉數、菸葉生長成熟度、水肥管理方法以及最後交售的數量、等級結構;還應有菸葉交售的時期、地點、檢查方法、驗收標準、各等級的價格、獎罰制度和履行合同的責任。
合同尾部:包括合同文字效力、份數、附件的效力及雙方簽字等。
烤煙收購合同簽訂以後,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必須認真履行。應當看到,合同雙方在行政關係上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但從法學上講,是平等關係。菸草收購部門既是合同管理者、監督者,又是合同執行者。只有執行得好,才能管理得好。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並實行各自享有的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無論其隸屬關係如何,都要受法律追究。菸農按合同規定進行生產和交售,菸草部門負責組織收購,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不能一方單獨修改或廢止。如遇特殊情況,一方認為必須進行修改時,要得到對方的同意。
2.合同實施過程的管理
有效地對合同實施過程管理,是最後合同兌現的前提。由於菸草收購合同有其獨有的特點,因此,在現有合同管理體制尚未健全之時,必須根據烤煙收購合同自身的特點,建立一套監督、管理體制,以利合同的順利實施。
(1)由菸草總公司負責建立中國最高的菸草合同管理機關直接管理體制。組織制定烤煙合同法規,層層設立合同管理機構。簽訂收購合同時,由地方菸草部門配合當地政府組成菸草合同管理委員會,負責合同監證,仲裁合同糾紛。菸草部門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具有雙重主體身體,因此必須以法律、法令和合同規定處理合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菸草生產單位(菸農)必須樹立按法律辦事的觀念,依照法律手段保護國家利益和自身利益,認真執行合同規定,按期兌觀合同。
(2)在基層菸草部門,實行烤煙合同管理目標責任制,把烤煙收購的合同管理具體化。縣公司要由專門人員抓合同的管理,並把烤煙收購合同兌現情況作為考核領導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在基層收購站,要把每年簽訂的合同分類承包給每一工作人員,做到責任到人。並把烤煙收購合同的兌現直接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聯絡起來,如工資高低、獎金多少等。基層收購站不僅要主持合同的簽訂工作,而且還應把合同統一編號、註冊、立卷存檔,進行檔案管理。把合同的管理列到基層收購站領導的議事日程上去,並列為基層幹部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3)加強基層人員管理與技術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政治和業務素質。基層收購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高低,決定了能否對烤煙收購合同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管理和妥善解決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因此,加強培訓、提高素質乃當前基層工作中的一個重要任務。以往的基層培訓工作只重視技術培訓、輕視管理技能方面的學習,這是很片面的。為了能使烤煙生產與收購工作按計劃、有條不紊的進行,管理經驗的學習與技術知識的學習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4)加強監督和技術諮詢工作。基層有關管理與技術人員,在菸葉生產季節,要加強監督,經常作巡迴檢查,遇到問題,隨時解決。一方面,對沒按合同要求的品種、種植密度、田間管理等方面進行生產的菸農,先要說服教育,令其無償改正;嚴重的要根據法律和合同規定給予應有的治裁。另一方面,對按合同進行生產的菸農,若生產過程中出現自己難以解決的問題,要最大程度地幫助解決。同時,基層收購人員還有向菸農傳授植煙技術知識、溝通訊息、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的義務。
3.合同兌現過程的管理
(1)改革烤煙收購方式,採取靈活多樣的收購方法,確保合同兌現。在烤煙收購過程中,堅決按合同收購,去除統購包銷的不合理收購方式。對沒有簽訂合同而生產菸葉的菸農,一方面拒絕收購其菸葉,另一方面,要追究其無計劃種煙的責任。在收購方法上,應從方便菸農售煙、減少菸農賣煙排隊時間出發,多形式、多環節組織收購。要繼續實行“劃片輪流交售”的措施,錯開菸農前來交煙的時間,為菸農秋季大忙服務。有條件的地方,煙站可組織力量,親自到農村農戶家中進行收購。
(2)堅決貫徹執行“優質優價、劣質劣價”的價格政策。在菸葉收購過程中,嚴格按照烤煙分級新標準來評級定價,真正做到“按質論價”,促使菸農在價格這一經濟槓桿作用下多生產優質菸葉。在價格的制訂上,應以菸農勞動消耗得到補償為前提,保持正當的煙糧比價。隨著勞動力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的提高,菸葉的成本價格正逐年上漲,煙糧比價也逐步下降。以河南為例,1950年烤煙小麥比價6.65∶1,1970年降至5.27∶1,至1985年又降至4.24∶1。雲南省也有類似的情況,煙稻比價由1960年的10.48∶1降到1985年的5.43∶1。鑑於煙糧比價下降,國家在烤煙收購價格的制訂上,要從有利於菸草商品生產發展的長遠觀點出發,在國家物價局和菸草總公司限定的價格水平範圍內,針對本地自然狀況和生產力發展水平,規定恰當的收購價格。在這方面,有些地區在菸葉生產中提供菸葉扶持費和各種補貼、獎勵的作法是可取的,但應在收購結束後給菸農單獨核算。
(3)改革付款辦法,在菸農收購合同全部兌現後統一核算。在收煙季節,收購站接到菸農交來的菸葉後,只給予收據而不支付現金。等收煙季節過後,菸農可帶上籤訂的合同和賣煙的收據到收購站領取現金。煙站在支付菸葉款項時,要嚴格審查合同的規定和菸農的合同兌現情況,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視其具體情況如何,或罰款或不罰款。對於園滿完成合同規定的菸農,除從精神方面予以獎勵外,還應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基層收購站要嚴格執行獎罰制度,言而有信,取信於民。當然,這些措施的實行要有銀行部門的協助,才能使後期的集中付款成為可能。
綜上所述,在菸葉商品生產過程中,只要我們切實有效地加強烤煙收購合同的管理,能夠正確運用經濟槓桿和法律武器來調劑和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就可從根本上去除烤煙收購中出現的亂搶亂購、提級提價的歪風,提高系統內的整體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