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凌凌跑跑跑

    凌凌認為:新媒體候選人,有3年以上洗稿工作,作為面試官,不會錄用她,理由如下:

    一、洗稿是一種偷盜行為

    首先給大家普及一下,“洗稿”就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實最有價值的部分還是抄襲的。洗稿是透過變換表達掩飾抄襲事實的行為。

    不管怎麼樣,對於這種行為個人是不贊同的,雖然現在沒有合適的法律或者官文來限制,只有透過道德或者公司的行為來限制,但是作為公司的候選人,有3年的洗稿工作經驗,意味這個候選人對於洗稿這個行為時認同,而且對於自己這個工作還是很喜歡的,這個跟偷到行為有什麼區別?

    針對這種偷到行為,明顯是不認同,所以不會錄用。

    二、這個會影響到公司其它同事價值觀

    在古代嫁娶的時候都講究“門當戶對”,即使是在現代社會中 雙方結婚也講究“三觀相同”,這樣才合得來。對於這樣一個有3年洗稿工作經驗的人,如果公司錄取她,明顯就是預設這樣的行為,或者說公司縱容這種“洗稿”行為。

    在以後的工作中會潛移默化的影響到員工,很有可能就會慢慢出現員工偷懶,用洗稿的文章或者圖文來誆騙領導,這個對於整個公司都是不利的,而且現在網際網路資訊這麼發達,一旦洗稿的文章被揭或者投訴,後果不光是掉粉或者收入降低額影響,嚴重可能是封號,這種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的行為,建議還是慎重。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張濤甫公開批評咪蒙的“帶毒營銷”。直指她的“毒”性,集中在三個方面:傾斜的“三觀”、非理性、話語暴力。容易讓人產生墮落的快感,在下沉中失去正確的價值方位。正是因為這種傾斜的“三觀”導致咪蒙的滅亡。

    除了咪蒙還有很多自媒體的也陸續的走上了自我毀滅之路的還要很多,既然那麼多自媒體都用自己血淋漓的時候證明,作為自媒體必須“三觀正”那麼針對這個洗稿的這種行為就不應該縱容,針對這種洗稿的行為就不應該放縱,應該命令禁止,所以不會錄取。

  • 2 # Molly小秘書

    不一定會。

    茉莉就是做招聘工作的,目前我們公司也在招聘新媒體編輯。所以對於這個問題還是有自己的意見,這裡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公司要求

    例如我們公司要求是一定要原創。因為我們的品牌和內容要求是比較高的,之前招聘過一個新媒體編輯,要求也是必須所有文章都是原創,結果這個同事,竟然抄襲了別人的文章,在我們這篇文章發表後,原作者就看到了同時馬上投訴。大家可以明白這樣會損害我們公司的美譽度。

    所以之後我們和這個同事終止了合作關係。從此以後,新媒體編輯的招聘,更加嚴格,從筆試的測試,面試的面談瞭解,到入職的試用期的績效的設定,這些都制定了響應的制度,也就是為了能提升我們的新媒體編輯的質量。

    第三,習慣的重要性

    如果一個作者,已經洗稿三年了,自己也沒有另外寫東西話。這樣他可能已經被這種洗稿的習慣所侵襲了。一旦要他寫一篇新的東西,他就會習慣性的在網上找東西抄。技能是可以養成的,但是這種習慣一旦深入到自己思想的內部,以後也會這樣做的。其實茉莉覺得洗稿還不如自己想,速度更快,而且這樣樣才能成長啊。

  • 3 # 陪娃樂趣多

    2013年公司因為相關專案的需求,需要招聘一個資訊保安方向的研發人員,我作為技術面試官參與了其中部分人員的面試。其中有一個應聘者給我的印象比較深,他說他喜歡破解各種正版的軟體,擅長網路入侵,就類似於駭客,並當場演示透過我們公司的WiFi,入侵了某個連線該WiFi的手機系統。最後他被公司錄用,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資訊保安工程師。

    ●其實在網路資訊保安領域,駭客算是矛,資訊保安工程師算是盾,二者是針鋒相對的,但從技術角度而言,二者又是相通的。只要透過合理的引導,透過規範制度的約束,駭客也是好的駭客。●

    迴歸本問題。

    “新媒體候選人,有三年以上洗稿經驗,作為面試官你會錄取他嗎?”

    關於新媒體洗稿,我認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洗稿。比如就是非常簡單的關鍵字的替換,簡單的段落拆分,簡單的標題更改文字更改。一種情況是有技術含量的洗稿。將原稿完全推倒,只提取其中的核心觀點或者中心思想,然後重新進行文字組織,重新進行文章的編寫。

    第一種情況不僅沒有任何的技術含量,而且也沒有任何的文字功底。

    這種情況下的候選人其實和新媒體小白也差不了多少,如果招聘的員工需要即插即用的話,那麼這種候選人不要也罷,因為這種人做不了什麼事情。

    第二種情況有點技術含量,正確的來說應該是有點文字相關的功底。

    這種情況下的候選人其實還是可以能做一些事情的,如果招聘的員工對文字功底要求比較高的話,這種候選人可以考慮,因為這種人還是可以能寫寫文章的。從道德層面是不允許。

    眾所周知,洗稿是新媒體中的大忌,很多新媒體平臺對洗稿是零容忍,很多新媒體作者對洗稿也是零容忍,伴隨而來的都是剽竊,不勞而獲,居為己有等這些詞,可見從道德層面洗稿這種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同時從洗稿也能反映出一個新媒體人的道德品質,我想這個才是大家最為關注的,我們不接受洗稿的候選人進入我們的團隊,因為他違背了行業規則,他突破了行業的底線。

    特別對於那些長期從事洗稿的新媒體人,明知不可為而繼續為之,明知不可為而長期為之,可見他做人的品質有問題,將他拒之門外,我想是絕大多數新媒體團隊的選擇。

    洗稿和借鑑之間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

    洗稿是不允許的,但借鑑卻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很正常的一個道理,有些觀點有些想法如果他沒有相關經歷,沒有相關經驗,那他是根本得不出來的,他是根本總結不出來的。

    這個時候,如果他從有類似經驗或經歷的人哪裡借鑑一下想法和觀點,可以理解,也無可厚非,這其實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

    所謂借鑑,借多少,怎麼借,借多了就變成洗稿了,借少了,又得不到關注,確實這個界限不好劃分,所以如何把握住這塊度,確實對很多新媒體人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引導與約束非常重要。

    洗稿在新媒體當中確實是算一種技能,這種技能怎麼用,如何用,關鍵還在於引導與約束。

    明確的是洗稿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允許的,那麼我們可以在不允許的基礎上挖掘其他的技能。

    比如你長期洗稿,那麼你文字相關的能力肯定不錯,這個可以挖掘,為團隊使用。

    比如你長期洗稿,那麼你在追尋把控熱點的能力肯定不錯,這個可以挖掘,為團隊使用。

    比如你長期洗稿,那麼你在運營方面能力肯定不錯,這個可以挖掘,為團隊使用。

    也就是說我們約束你的洗稿行為,挖掘你的其他方面的技能,引導你使用這些新的技能為團隊服務。

    工作經驗和能力不能相提並論。

    我們招聘一個人,肯定是看重他的能力,看重他所具備的技能,看重他相關的工作經驗。當然,我們招聘一個人,肯定是要用他來做事情的,本質上是用他的能力與技能來做事情的。

    我們看他的工作經驗,肯定是想透過他的工作經驗來發現他所具備的能力與技能,但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工作經驗和能力技能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我們對新媒體候選人的要求往往包括:文案相關能力,熱點的敏銳度,運營能力,渠道推廣能力等。而三年的洗稿工作經驗,他所能掌握的能力與技能或許會包含上面的全部,或許會包含上面的一些,或許一個都沒有包含。

    所以候選人合適不合適,我們不能只通過工作經驗來判斷。

    最後總結一下:一個應聘者合適不合適我們的崗位,工作經驗僅僅只是一方面,我們應該更多的透過他的工作經驗去判斷他所具備的能力與技能是否符合我們的崗位要求。當然從我個人而言,我比較看重一個人的品質與品德,如果你的技能與能力沒有,可以慢慢的培養,如果你的品質沒有,那什麼都沒有。

  • 4 # 職場新人王小明

    我作為公司新媒體的主管,也面試過很多這樣的人,我認為不能單單考慮洗稿這件事對不對來決定是否錄用她,應該從公司對新媒體的理解及發展方向來決定她是否符合要求。

    這種想法固然很對,但真正管理過團隊的人都知道,這種想法行不通,我們可以來算算一筆賬:

    第一篇青雲1000元,假設一個月獲得10篇青雲,那麼會獲得3700元,除去提現的20%稅,到手的並沒有3000元。加上一些正常閱讀獲得的廣告收入,一個月不會超過500元。

    一個人每個月拿到10篇青雲,做過自媒體運營的人都知道,這樣的人已經算是平臺的佼佼者了,因此在應聘者中,靠面試那半個小時就能分辨出這樣的人才來,我覺得難度非常大。

    而且即使能夠招到這樣的人,一個月3000多塊的平臺收入,連達到自負盈虧都不可能,按照到手3000塊錢工資來算,公司要付出4000塊錢左右的成本,所以以這樣的盈利方式來組建團隊,根本存活不下來,更談不上盈利。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運營一個團隊,如果單單隻給底薪,不給獎勵提成,會造成一個非常嚴重的結果,就是出力不出工。反正拿不拿獎都是領底薪,不會有人真正會認真去寫。

    而如果你用底薪+提成的模式,公司運營成本就會高很多。本來這樣就賺不到錢,還要額外付出獎金,團隊在前3個月也許可以得到月度優質賬號維持下去,但之後還是會陷入入不敷出的情況。

    退一步說,如果一個人每個月可以拿到10篇青雲,他為什麼要去公司受你領導呢?他自己在家就能做,而且和你付的工資差不多,反而更自由。

    我的真實經歷:

    當我組建團隊第二個月,我就意識到了這一點,透過我的教學,我可以保持團隊的支出平衡,但這對於我來說,工作量非常大,每天都需要去關注他們的發文情況,並進行各種文章訓練,說白了就是用自己的精力和團隊,白白給平臺打工。

    而且這種團隊人員流動很大,假設你在做一個職場的號,由於各種原因這個人離職了,那麼你要去網上招聘另一個職場領域的人來頂替他,除了領域要對口,還需要會寫青雲文,招聘這樣的人難度可想而知,所以我在前2個月,作廢了幾個號,也被公司停掉了這個團隊,另尋出路。

    極端二:透過洗稿來獲得收益

    在我停掉團隊之後,我尋求其他出路的過程中,也瞭解到一些這種團隊的運營模式,而這種模式是目前大多數新媒體公司在做的模式。

    我去參觀過一家新媒體公司,他們公司規模大概在100人左右,包了一層寫字樓。當時和老闆聊天,他說他每個月的人力成本大概在30萬左右,每個人每個月透過洗稿,大約能有6000到10000的產出,因此除掉辦公場所和日常的水電開支,還有幾十萬的盈利。

    這種模式我曾經心動過,但冷靜想想,現實並沒有他描述的那麼美好。

    首先是招人,要想招聘100人的團隊,難度並不低,而這100個人,每個人至少要管理30個以上的賬號,這些賬號也非常難搞到。在平臺對於洗稿搬運打擊得越來越嚴格的今天,這麼做無異於自尋死路。

    也和我做新媒體的初衷不符,我只想做自己喜歡的東西,這種機械式的生產,也許前幾年好做,但今後會越來越難,與其等著被平臺淘汰,不如先想想其他的出路。

    我見過很多洗稿搬運來的賬號,到了月底才被封號,一個月辛辛苦苦賺的廣告費提不出來,所以現在市場上賣號買號的人非常多,我猜測都是從這些公司流出來的,因為做不下去了,手上還有很多還沒來得及被封掉的號,這些號不賣掉,砸在手裡也是虧錢,能回一點算一點。

    由於這樣的公司被平臺打擊得很厲害,所以也有很多公司倒閉了。也就出現了題主說的,有3年以上洗稿工作經驗的求職者非常多。

    我曾經面試過一個求職者,他什麼原創文章也不會寫,但他說他全領域都能做,每天可以寫5篇文章,我仔細詢問他前一個工作,才知道就是這些所謂的“新媒體”公司出來的。和他談及新媒體的理解和方向,他也很迷茫,因為他除了洗稿什麼也不會,他對新媒體的理解就是一萬閱讀量多少廣告收入,其他的問題他並不關心,只關心工資是多少。

    現在人才市場上充斥著一大堆所謂的“新媒體”人,他們甚至連日記都沒寫過,就敢大言不慚的說帶領過團隊,給公司創造多少利潤。我承認前幾年透過洗稿搬運,的確成就了很多大V,也成就了一些團隊管理者,但這些“新媒體”人,已經開始慢慢的被市場淘汰,因為新媒體已經走向了另一個時代----群媒體。

    當我發現洗稿和原創拿平臺獎勵,都不適合團隊運營的時候,我想到了另一個形式,就是群媒體,也就是大家說的矩陣

    我發現目前入局新媒體,不管是粉絲量還是文章質量,都比不過經營了幾年的大V,要想團隊變現,走他們的老路並不現實,時間也不允許。

    偶然機會我發現職場領域在招聘矩陣,也就是大家常說的MCN,抱著試試的態度就去嘗試了。我發現裡面的理念和我對新媒體的想法很像。

    1、一些自媒體作者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團隊,解決了我到處招懂做自媒體的員工的時間。

    2、把大家的粉絲集合起來,形成一個大的粉絲池,解決了我建立團隊初期沒有粉絲的尷尬。

    3、招募一些在瞭解平臺規則的成員,解決了每天教學的時間,讓我有更多精力做別的事情。

    至於變現途徑,我覺得比個人做自媒體更加寬。比如我們矩陣有上百萬粉絲,我可以以矩陣的形式去和廣告主接觸,廣告費大家一起分,即解決了我給員工發工資需要人力成本,也解決了我新的團隊沒有粉絲,成員不懂運營的煩惱。

    透過兩個月努力,也把矩陣做到了職場領域前三,變現途徑也在開拓中。

    回到問題本身,當你遇到了求職者說:我有3年以上洗稿工作經驗。那麼你們招聘的方向本身就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我認為問題的關鍵不是這個求職者是不是洗稿,而是你們的招聘資訊讓別人誤解了你們的意圖

    招新媒體運營,並不是招寫手,寫手並非全都懂運營,在招聘資訊上你們該寫清楚對運營的要求,而不是他有沒有接觸過新媒體。目前在招聘網上投遞新媒體簡歷的,要麼是小白,聽說新媒體賺錢,想來學習經驗,要麼就是其他洗稿公司淘汰下來的人,因為他們並不懂如何透過運營賬號養活自己,他在原公司要麼是業績不行,要麼就是公司解散了,他只想找另一家類似的洗稿公司。

    真正在這個行業自己運營過賬號的,都知道,靠新媒體要想做全職很難,有能力全職做新媒體的,也不會出來找工作,因為他們光靠運營自己的賬號,就能過得很滋潤,甚至賺得比上班還多,並不需要加入一家公司,接受朝九晚五。

    如果你們公司是打算招一個新媒體運營,那就直接PASS掉吧,洗稿3年還在洗稿,證明他並不懂新媒體的套路,也不瞭解什麼是新媒體,讓什麼都不懂的人來運營,那你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嘛。

    總結

    新媒體候選人:我有3年以上洗稿工作經驗。那麼證明他做了3年這方面的工作,如果剛好和你們公司的運營想法向吻合,招聘他並沒有什麼不可以。

    如果來我們公司,我肯定不會要,因為他不符合我對新媒體運營的想法。

    道不同不相為謀,他洗稿3年,那他走的就是洗稿這條路,不能評價洗稿這件事好不好,當然洗稿肯定是不對的。作為團隊的管理者,我一直崇尚的管理方式就是“把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位置上”,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合適的位置,我不會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當然這位候選人只能做最底層的文案工作,對於運營方面的想法,我覺得還是不要聽的好,因為我曾經也有一個這方面的下屬。

    所以我的意見一直是,這樣的人可以用,但他們的格局並不適合評價一個賬號的方向,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於你這個團隊的管理者。

    我更喜歡有天馬行空想法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只會埋頭工作的人。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古今悼念表弟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