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熬煉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如爐灶、煙道、熬鍋有無裂縫、破漏,如發現損壞,禁止熬煉,應立即修補;
(2)熬煉作業要嚴格控制溫度,應經常檢查測溫,隨時掌握升溫情況;
(3)對高壓蒸汽熬煉裝置,必須安裝壓力錶和安全閥,以控制壓力變化;
(4)嚴禁將熬煉鍋設在簡易工棚、危險場所附近和電氣線路下進行熬煉;
(5)熬煉鍋臺上應設金屬防溢槽,避免熔融液體溢位鍋口與明火接觸;
(6)建築工地臨時露天熬煉瀝青時,爐灶必須架設牢固,不得靠近周圍的可燃物;
(7)熬煉油類時,不要在鍋內過多地添油,應控制在容器的四分之三以內;
(8)熬煉投料時,一次不宜過多,一般將投料控制在熬鍋容積的三分之二以內;但也不能太少,以防造成過快升溫;
(9)生火時,嚴禁用汽油或煤油等易燃液體點火,也不得直接把瀝青當作燃料投入爐火中使用;
(10)在室內進行熬煉作業時,應將周圍可燃物清除,做好通風、排油氣、水氣的準備工作,然後才能生火熬煉,並經常對油垢及各種沉積物進行清除;
(11)對室內使用的電氣裝置,發現受潮、掛滿油汙時,要及時清除與更換;
(12)用煤油稀釋瀝青時,必須在熔化的瀝青冷卻到適當的溫度時進行,並選擇沒有明火的地方,嚴禁用汽油稀釋瀝青;
(13)熬煉地點應設有消防器材,並配備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幹砂等滅火器材,以便萬一發生火災緊急撲救用;
(14)熬煉操作結束時或下班時,要把油鍋蓋好,以防雨雪浸入,並把爐火熄滅,消滅火種;
(15)熬煉操作時應有專人看管,不能擅離職守,嚴禁違反操作規程。
1)在熬煉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如爐灶、煙道、熬鍋有無裂縫、破漏,如發現損壞,禁止熬煉,應立即修補;
(2)熬煉作業要嚴格控制溫度,應經常檢查測溫,隨時掌握升溫情況;
(3)對高壓蒸汽熬煉裝置,必須安裝壓力錶和安全閥,以控制壓力變化;
(4)嚴禁將熬煉鍋設在簡易工棚、危險場所附近和電氣線路下進行熬煉;
(5)熬煉鍋臺上應設金屬防溢槽,避免熔融液體溢位鍋口與明火接觸;
(6)建築工地臨時露天熬煉瀝青時,爐灶必須架設牢固,不得靠近周圍的可燃物;
(7)熬煉油類時,不要在鍋內過多地添油,應控制在容器的四分之三以內;
(8)熬煉投料時,一次不宜過多,一般將投料控制在熬鍋容積的三分之二以內;但也不能太少,以防造成過快升溫;
(9)生火時,嚴禁用汽油或煤油等易燃液體點火,也不得直接把瀝青當作燃料投入爐火中使用;
(10)在室內進行熬煉作業時,應將周圍可燃物清除,做好通風、排油氣、水氣的準備工作,然後才能生火熬煉,並經常對油垢及各種沉積物進行清除;
(11)對室內使用的電氣裝置,發現受潮、掛滿油汙時,要及時清除與更換;
(12)用煤油稀釋瀝青時,必須在熔化的瀝青冷卻到適當的溫度時進行,並選擇沒有明火的地方,嚴禁用汽油稀釋瀝青;
(13)熬煉地點應設有消防器材,並配備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幹砂等滅火器材,以便萬一發生火災緊急撲救用;
(14)熬煉操作結束時或下班時,要把油鍋蓋好,以防雨雪浸入,並把爐火熄滅,消滅火種;
(15)熬煉操作時應有專人看管,不能擅離職守,嚴禁違反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