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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扣籃看臺

    衡量臂展和身高之間的比例有一個指數,叫Ape Index。古羅馬建築家、工程師維特魯威提出,最典型的比例應當為1,也就是臂展與身高相等。文藝復興時期達芬奇也有一副著名的畫,用來解釋Ape Index。但Ape Index畢竟是一個理論上的比例,現實中具體都是在1到1.01之間浮動。

    美國曾有一份研究指出,平均計算,成年男子的臂展比身高多出2.1英寸,也就是5.3釐米。而參加2014年聯合試訓的新秀,這個數字達到了4.8英寸,也就是12釐米還多。按照體育生理學家的統計,NBA球員的Ape Index一般在1到1.06之間浮動,比如麥迪,身高2.03米,臂展2.15,Ape Index達到1.06。Ape Index小於1的NBA球員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至於為什麼NBA球員很多人臂展高於身高,原因也很簡單,因為臂展大在運動中自然會帶來更多優勢。比如在防守中,臂展大的球員再幹擾投籃和切斷傳球路線上就有先天的優勢,從人群中伸出一雙長臂搶走籃板球的情況也不少見。此外,臂展長也能幫助球員在緊逼防守下更好地運球和傳球。投籃時臂展長的優勢就更明顯了,出手點高意味著出手時受到的干擾更少。

  • 2 # 聯邦籃球調查局

    為什麼很多NBA球員臂展比身高要長?看了一下slam其他小夥伴的回答,果然十分專業,具體資料探勘我就不多做了,換個角度簡單聊聊NBA球隊對臂展的關注程度。

    早年間,在我剛開始看籃球的時候,NBA對於身高的認識還是純停止在身高上。那時候球場上每個位置都有相對比較完美的身高。控衛要在1.81米到1.88米之間,再高的都屬於大個控衛;得分後衛以喬丹為模板,要在1.98米上下,再高的一般速度不夠快,矮過六尺五就難以接受了;小前鋒要在1.98米到2.06米之間,比如勒布朗和安東尼的2.03米都是小前鋒的標準身材;大前鋒要2.08米才不算身高吃虧;而中鋒必須要2.13米才算數,2.10米聽起來都略感刺耳。

    當然每個位置都有出類拔萃的球員,可以身材不符他的位置但還打得十分出色。控衛歷史上很矮的球員有博格斯(Mugsy Bogues),只有1.65米的身高;二號位有艾弗森(是的,他和現在的哈登是完全相反——進攻站二號位,防守站一號位),球隊號稱他有1.83米但不少見過他的人都說他其實勉強能有1.78米而已;三號位個頭不足而打得出色成名球員不多,或許當下凱爾特人的斯馬特偶爾充當小前鋒可算一例;四號位能進名人堂的有號稱1.98米但實際不足1.91米的巴克利,以及身高雖有2.03米但體重不過100公斤的羅德曼;中鋒也有2.03米加上衝天髮型都不達標的本·華萊士。

    這些球員為什麼能夠在NBA有他們的一席之地,甚至於表現非常出色?因為雖然身高不甚理想,但是他們都臂展十分出色(可能博格斯除外,這裡就不展開討論他奇蹟般的存在了)。毫無疑問,籃球是一項需要身高的運動。但身高究竟給一名籃球運動員帶來了什麼?主要的優勢是防守時不需要跳起太高也可以干擾對手的投籃。喜愛籃球的朋友在球場上想必都遇到過那種身高不甚出色,但總能出人意料地蓋到你的投籃或戳走你手中皮球的人,仔細觀察他們大多都是臂長過人,也就是傳說中劉備的雙手過膝那種感覺。

    籃球畢竟不是足球,防守球員不是靠跳起來用腦袋頂開籃球的,而是要用手去做干擾。試想甲身高1.8米,肩高1.6米,胳膊長度從肩膀到指尖有80公分(只要甲不太削肩,這樣的臂展相當可觀了),或是乙肩高1.65米卻只有70公分臂長,就算後者有1.85米甚至1.9米的身高,雙手伸起的時候對你進攻的影響力恐怕還是甲更大。他不光雙手高舉比乙多了5公分,干擾你運球的時候破壞力更大。

    這一點也是為什麼當下的NBA對身高關注度相對減弱,而臂展卻成為新的熱門詞。這個轉變大概是隨著韋德進入NBA才終於慢慢扭轉的。身為新秀的韋德各項能力都十分出色,苦於他1.93米的身高比喬丹的完美身材多差了那麼一點,導致熱火的萊利第五順位選他的時候都有很多人頗有微詞,認為他防守守不住二號位進攻打不了一號位,是一個尷尬的”Tweener”(一二號位都不合適)。直到韋德率隊拿下2006年總冠軍才有人開始分析,呀,原來韋德胳膊長還挺管用的?

    在那之後,新秀進入NBA選秀池時測量的引數才漸漸越來越多了,除了身高體重,還測量光腳身高、臂展(Wingspan)、和站立摸高(Standing Reach)。還有一些其他運動相關的引數對臂展話題並無太大意義,這裡就不詳細分析了。臂展代表一名球員綜合防守能力,立地摸高影響大個球員保護籃筐的能力。當下聯盟裡有名案例如爵士隊的戈伯特,光腳身高2.19米,臂展2.31米,立地摸高2.92米,離10尺籃筐也只有13釐米而已,保護籃筐能力自然不是一般中峰可以比擬的。

    近期整個聯盟對於臂展的痴迷,還有76人和雄鹿兩隻球隊的推波助瀾。76人在連年擺爛的同時一直認為球員臂展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屢屢邀請臂展過人但球技不佳的球員參加培訓,終於挖掘出考文頓這名3D小前鋒;雄鹿隊的首發從一號位到五號位布羅哥頓、斯乃爾、米德爾頓、字母哥和馬克爾各個消瘦修長,五人形成的防守鐵壁讓有東部奪冠目標的猛龍都一度一籌莫展。畢竟球員的能力需要培養,但找到臂展過人的球員,只要他肯努力打球,在防守端都能有比較出色的貢獻,也算是成功的一條捷徑了。

    說了不少,其實最後這一句或許才是關鍵。因為臂長是一個先天優勢,不是後天努力能夠改善的。對於NBA這種任何細微優勢都不放過的職業聯盟,球員大多臂展過人是自然發展趨勢,未來打球風格再怎麼改變,這一點都不會有所變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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