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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跑步的漏斗
目前涉及物聯網運營的關鍵技術是終端接入和平臺服務。終端是直接與使用者接觸的使用介面,而平臺則是承載服務的核心繫統。終端接入和平臺服務保障了物聯網應用端到端的服務質量,是可運營、可管理的物聯網涉及網路層面的兩大關鍵技術。終端接入技術物聯網終端的種類非常多,包括物聯網閘道器、通訊模組以及大量的行業終端,其中尤以行業終端的種類最為豐富。從終端接入的角度來看,物聯網閘道器、通訊模組和智慧終端是目前關注的重點。物聯網閘道器:它是連線感測網與通訊網路的關鍵裝置,其主要功能有資料匯聚、資料傳輸、協議適配、節點管理等。物聯網環境下,物聯網閘道器是一個標準的網元裝置,它一方面匯聚各種採用不同技術的異構感測網,將感測網的資料透過通訊網路遠端傳輸;另一方面,物聯網閘道器與遠端運營平臺對接,為使用者提供可管理、有保障的服務。通訊模組:它是安裝在終端內的獨立元件,用來進行資訊的遠距離傳輸,是終端進行資料通訊的獨立功能塊。通訊模組是物聯網應用終端的基礎。物聯網的行業終端種類繁多,體積、處理能力、對外介面等各不相同,通訊模組將成為物聯網智慧服務通道的統一承載體,嵌入各種行業終端,為各行各業提供物聯網的智慧通道服務。智慧終端:它滿足了物聯網的各類智慧化應用需求,具備一定資料處理能力的終端節點,除資料採集外,還具有一定運算、處理與執行能力。智慧終端與應用需求緊密相關,比如在電梯監控領域應用的智慧監控終端,除具備電梯執行引數採集功能外,還具備實時分析預警功能,智慧監控終端能在電梯執行過程中對電梯狀況進行實時分析,在電梯故障發生前將警報資訊傳送到遠端管理員手中,起到遠端智慧管理的作用。平臺服務技術一個理想的物聯網應用體系架構,應當有一套共效能力平臺,共同為各行各業提供通用的服務能力,如資料集中管理、通訊管理、基本能力呼叫(如定位等)、業務流程定製、裝置維護服務等。M2M平臺:它是提供對終端進行管理和監控,併為行業應用系統提供行業應用資料轉發等功能的中間平臺。平臺將實現終端接入控制、終端監測控制、終端私有協議適配、行業應用系統接入、行業應用私有協議適配、行業應用資料轉發、應用生成環境、應用執行環境、業務運營管理等功能。M2M平臺是為機器對機器通訊提供智慧管道的運營平臺,能夠控制終端合理使用網路,監控終端流量和分佈預警,提供輔助快速定位故障,提供方便的終端遠端維護操作工具。雲服務平臺:以雲計算技術為基礎,搭建物聯網雲服務平臺,為各種不同的物聯網應用提供統一的服務交付平臺,提供海量的計算和儲存資源,提供統一的資料儲存格式和資料處理及分析手段,大大簡化應用的交付過程,降低交付成本。隨著雲計算與物聯網的融合,將會使物聯網呈現出多樣化的資料採集端、無處不在的傳輸網路、智慧的後臺處理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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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資料通訊,必須進行資料傳輸,即將位於一地的資料來源發出的資料資訊透過傳輸通道傳送到另一地的資料接收裝置。資料傳輸用的通道可以是實線基帶電路,也可以是頻分類比電路或時分數位電路。由於電話網的發展歷史長,通訊容量大,覆蓋面廣,因而利用它來提供資料傳輸通道在經濟上和技術上都是比較合適的,是一種常用的方式。但是利用電話電路作資料傳輸通道時,必須採取一定的措施使之適應傳輸資料訊號的要求。
在一個數據通訊系統中,僅有將一地產生的資料送往另一地的傳送功能往往還不能滿足要求。為了改善傳輸質量,降低差錯率,並使傳輸過程能有效地進行,系統中還必須具有資料鏈路控制規程(見資料鏈路)。在此類規程中對包括差錯控制在內的全部傳輸控制功能作了詳細規定。對實際的資料通訊系統或計算機網規定有不同型別的資料鏈路控制規程,其中有的是符合國際標準的,也有的是國家或公司自己制訂的。
在資料通訊系統或計算機網中,所用傳輸通道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由交換網提供的。資料交換的方式主要有兩種:電路交換與分組交換,其中分組交換在實際的資料網中較多采用。在一個採用分組交換的資料網中,除了在相鄰交換節點之間需實現資料傳輸與資料鏈路控制規程所要求的各項功能外,在每一交換節點上尚需完成資料分組的儲存與轉發;路由選擇、流量控制、擁塞控制、使用者入網連線以及有關網路維護、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與此相應,在與資料交換網相連線的端系統中也需實現某些相關的功能。所有這些與構成資料交換網相關的功能均以通訊協議的形式來加以規定,它們也包括端系統與網的介面協議。所謂協議,就是通訊雙方為準確有效地進行通訊所必須遵循規則和約定。它們在資料通訊中具有重要意義,上面提到的資料鏈路控制規程實際上也是一種資料通訊協議。
資料通訊協議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資料通訊網(從計算機網構成角度來講,有時也稱為通訊子網)有關的協議,包括網內節點與節點間,以及網與端系統間的協議。它們是為了構成資料通訊網和透過它實現端系統之間的資料通訊所必需的協議。另一類是端系統與端系統之間的協議,它們是在前一類協議所實現的功能基礎上,為了實現端系統間的互通與達到一定的應用目的,或者確切地說,是為了在兩個端系統的應用程序之間進行通訊所必需的協議。一個數據通訊系統或計算機網的全部通訊功能一般均按一定的層次結構來劃分與組織。資料通訊協議實際上就是對每層功能的內容和實施規則所作的具體規定,因而它們一般也都是按層來制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