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巖體是隧道結構體系中的主要承載單元,在施工中必須充分保護巖體,儘量減少對它的擾動,避免過度破壞巖體的強度。為此,施工中斷面分塊不宜過多,開挖應當採用光面爆破、預裂爆破或機械掘進。
2.為了充分發揮巖體的承載能力,應允許並控制巖體的變形。一方面允許變形,使圍巖中能形成承載環;另一方面又必須限制它,使巖體不致過度鬆弛而喪失或大大降低承載能力。在施工中應採用能與圍巖密貼、及時築砌又能隨時加強的柔性支護結構,例如,錨噴支護等。這樣,就能透過調整支護結構的強度、剛度和它參加工作的時間(包括閉合時間)來控制巖體的變形。
3.為了改善支護結構的受力效能,施工中應儘快閉合,而成為封閉的筒形結構。另外,隧道斷面形狀應儘可能圓順,以避免拐角處的應力集中。
4.透過施工中對圍巖和支護的動態觀察、量測,合理安排施工程式、進行設計變更及日常的施工管理。
5.為了敷設防水層,或為了承受由於錨杆鏽蝕,圍巖性質惡化、流變、膨脹所引起的後續荷載,可採用複合式襯砌。
6.二次襯砌原則上是在圍巖與初期支護變形基本穩定的條件下修築的,圍巖和支護結構形成一個整體,因而提高了支護體系的安全度。
上述新奧法的基本要點可扼要的概括為:“少擾動、早噴錨,勤量測、緊封閉”。
1.巖體是隧道結構體系中的主要承載單元,在施工中必須充分保護巖體,儘量減少對它的擾動,避免過度破壞巖體的強度。為此,施工中斷面分塊不宜過多,開挖應當採用光面爆破、預裂爆破或機械掘進。
2.為了充分發揮巖體的承載能力,應允許並控制巖體的變形。一方面允許變形,使圍巖中能形成承載環;另一方面又必須限制它,使巖體不致過度鬆弛而喪失或大大降低承載能力。在施工中應採用能與圍巖密貼、及時築砌又能隨時加強的柔性支護結構,例如,錨噴支護等。這樣,就能透過調整支護結構的強度、剛度和它參加工作的時間(包括閉合時間)來控制巖體的變形。
3.為了改善支護結構的受力效能,施工中應儘快閉合,而成為封閉的筒形結構。另外,隧道斷面形狀應儘可能圓順,以避免拐角處的應力集中。
4.透過施工中對圍巖和支護的動態觀察、量測,合理安排施工程式、進行設計變更及日常的施工管理。
5.為了敷設防水層,或為了承受由於錨杆鏽蝕,圍巖性質惡化、流變、膨脹所引起的後續荷載,可採用複合式襯砌。
6.二次襯砌原則上是在圍巖與初期支護變形基本穩定的條件下修築的,圍巖和支護結構形成一個整體,因而提高了支護體系的安全度。
上述新奧法的基本要點可扼要的概括為:“少擾動、早噴錨,勤量測、緊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