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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振龍發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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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長範兒
問這個問題的,是不是因為你的課文是北師版,提到了標識這個詞?
“標識”這個字,曾經和標誌通用的,就是說,如果“標識”表示的是表明某種事物特徵的記號時,讀biāozhì。我剛才提到了你的課文,是說這個詞曾經是這樣用的包括某些大家寫文章也這樣用,這是“歷史問題”。
但是隨著語言文字的規範,兩者已有區分,你可以看看現代漢語詞典的詞條:
就是說,它們現在已經有了明確的分工,以後再用的話,標識不再讀作“biāozhì”,凡涉及此類義項,一律書寫為標誌。
記號,符號或標誌物。用以標示,便於識別。
三國 魏 嵇康 《聲無哀樂論》:“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異號,趣舉一名以為標識耳。”一本作“摽識”。 宋 郭彖 《睽車志》卷一:“嘗夢入冥,吏引至一處,若官府,兩廡皆大屋,貯錢滿中,各以官為標識。問之,曰:‘此俸祿也。’”《醒世恆言·賣油郎獨佔花魁》:“把盛油的桶兒,一面大大寫個‘秦’字,一面寫‘汴梁’二字,將油桶做個標識,使人一覽而知。” 蕭紅 《王阿嫂的死》:“在村裡, 王妹子 、 愣三 、 竹三爺 ,這都是公共的名稱。是凡傭工階級都是這樣簡單而不變化的名字。這就是工人階級一個天然的標識。”
標明;做出標誌。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駕幸臨水殿觀爭標錫宴》:“預以紅旗插於水中,標識地分遠近。”《元典章·刑部四·雜例》:“所養母狗一隻,從來不曾咬人,以此不曾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