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沅微沅微向錢衝

    我可以說,你做什麼事在婆婆眼中是應該的,你的付出根本是得不到同等回報,那又為啥要為難自己談好別人,你只要做到問心無愧盡好自己的責任就行,你要知道你不是人民幣不可能人見人愛。

  • 2 # 樹默

    涼拌!

    賣掉自己婚前的房子,買現在的婚後房,如果是自己權衡的結果,無可厚非。也許是,兩人感情相當不錯,婚前的房子不常住,婚後又需要一個共同的窩,那就買唄。

    如果只是為了取悅婆婆,我奉勸一句:算了吧!

    婆婆與媳婦的矛盾,除了歷史遺留的根本誘因,更多的是兩個不同年代的人,價值觀的根本衝突。你婆婆的婆婆怎麼對你婆婆,你婆婆就會以她曾遭受的方式對你。如果你婆婆的婆婆對你婆婆還算尊重,那你婆婆對你,就會客氣。而如果你婆婆的婆婆對你婆婆意氣指使,那你婆婆對你,可就不會客氣了。

    按理說,婚前的財產,不計入婚後的共同財產。不過提問者主動放棄自己的婚前財產,並將其變賣,購入婚後房產,使其個人資產成為夫妻共同資產,這是對婚姻,也是對其愛人的信任。

    如果說,把夫妻關係,形容為合夥人制度的話。婚後的房子,妻子應該承擔一半,丈夫應該承擔另一半。在這之後,兩人的所有收入,支出,都歸為夫妻共有。

    那麼問題來了,成為夫妻,共同買房,都是夫妻兩人的事情。作為夫妻之外的婆婆,為何會出來發言,表示她的不滿呢?

    一個可能是,婆婆幫兒子出了兒子該出的那筆購房款。另一個可能是,媳婦很有錢,婆婆覺得媳婦應該當冤大頭,免除她兒子應承擔的義務。當然,也還有,第三種情況。那就夫妻雙方各自承擔了應承擔的購房款,婆婆沒啥事幹了,找茬,想在媳婦這找點存在感。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只能恭喜這位小媳婦,你找了個媽寶男。以後恐怕,只能與你老公同一戰線,並不斷示弱,激發她的保護欲了。你們任何事都爭取她的意見,什麼事都問她,依賴她越多,麻煩她越多,她就越高興。讓她忙起來,圍著你們轉,就能輕易搞定她!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麼也恭喜你,找了個吃軟飯的老公。話說,你有魄力承當起全部的購房款,也應該有魄力滅了婆婆的威風。誰沒事喜歡當冤大頭啊,是不,發揮你女漢子本領,雄起!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你可能,就得使勁兒地誇她才好。360度無死角,見縫插針地誇她,把她抬得越高,她越高興。然後,不知不覺,她就被你收買了!

    那麼,你,是屬於哪種情況呢?

    你見過的奇葩婆婆是怎樣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牌子的維生素c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