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全宇宙守護者可愛奧母

    今天(5月24日)下午四時,臺灣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佈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此舉使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大法官公佈結果話音剛落,臺下手持彩虹旗等候結果的LGBT人群中立刻爆發出歡呼,隨後他們相擁而泣。

    你問的問題什麼鬼,男人都手拉著手?臺灣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全臺灣的男人都彎了?

  • 2 # 張倫碩的小黑粉

    同志能結婚是好事啊。同志是直不了的,同志不能結婚,只有兩個選擇,一是隱瞞騙婚,結果害了女方,往往最後離婚,孩子也會受傷害;要麼一直不婚,也沒法養育後代。肯定同志伴侶法,引導同志透過科技手段繁殖後代,完全可行。異性戀生的孩子可能是異性戀可能是同志,同志生的孩子可能是異性戀可能是同志,自然發展,以人為本。

  • 3 # feng68143433459

    沒拉過,所以不知道。不過一般的同性戀都是天生的,這些人除了是同性戀之外,基本上跟平常人沒兩樣。一路走來,有看過男男接吻,也見過女女接吻,沒什麼,而且還是做什麼行業的都有,平時要是這些人不說,還真看不出是同性戀。覺得說只要這些人沒害人,那就讓他/她們去吧。不要為了傳統或面子,硬找個異性跟他/她們結婚,因為這樣會害了那個異性。之前有見過一些中年和老年的男人,大白天的,穿著女裝,還化了妝,到處走。如果說這些男人可憐,那他們的老婆跟孩子不是更可憐嗎?所以就算了吧。

  • 4 # 狗仔大媽

    今天的內容屬於純分享型,因為我覺得裡面講的很多東西都讓人非常舒服。

    第617位講者 尚小禹

    我是尚小禹。

    開始整個演講之前,先給大家發一輪糖:這是我過去三個星期一直在做的事情。我戴上這枚戒指到今天只有24天:2017年6月1號,我和我先生Oscar在塞班的海灘邊領了證,正式成為了一對“夫夫”。

    我把結婚的事發在朋友圈裡面,大家都有一點點小小的好奇。我們在一起已經86個月差一點,到今天為止一共2,611天。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之前,我們第一次相識,2010年5月的時候,我們第一次牽手。到今天其實時間已經不短了,對於很多人來說,其實是一段早就應該結婚的關係。

    當然,結婚這幾天就會有很多特別有趣的問題來問到我們。比如說一些不瞭解我的人說,你們是不是在開玩笑。還有一些稍微瞭解一些我的性取向、但是對這個群體沒有了解的人,會問一些很尷尬的,類似於“你們誰在上面”這樣的問題。這些問題本身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其實對於大部分人來講,LGBTQ這五個字母它具體代表什麼,可能都不知道。他對同性關係也好、跨性別者也好,只有一個粗淺的理解。

    我比較不喜歡的是這樣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反而不是異性戀者,或者說大家最常見的這個性別取向的人去問的,而是同性戀者,和我一樣的這些男生們去問的。他用了一個問法,叫做“你什麼時候進了GAY圈。”

    大家知道問題在哪嗎?在於“圈”上。

    我們說這個娛樂圈、科技圈、體育圈,這是基於一個行業建立起來的一個“圈”。我們也說cosplay圈、作家圈……我們會說很多興趣的圈層。

    這些圈子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它有一個門檻,大家會進去也會出來,而你不是生來就在這個領域裡,或者在這個群體裡面的。為什麼我不喜歡“同志圈”,是因為當一些人用到什麼時候進入到這個圈子的時候,他往往內心裡面想的是我有一天會出去。而今天我要聊的話題,其實就是跟同志的“圈”相關的,這些圈除了我剛才提到的,大家是不是把自己限定到了一個社交的單獨的群體裡面,也會和大家聊一聊,除了這些我們看得到的社交“圈子”之外,我們有哪些界線,哪些給自己的這些劃地為牢的“圈”。

    我結婚之後,包括很多人知道我的性取向之後,他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是1還是0?”我相信今天來到現場的所有人,應該是知道這兩個字母是什麼意思的。我也可以再解釋一下,大家看形狀可能就看得出來,“1”就是相對主動一點的,“0”就是相對被動一點的。問這個角色,其實是一個思維定式。為什麼呢?因為大家習慣了,在一對結婚的人裡面、(比如)夫妻裡面,一定有一個男方、一個女方。所謂陰陽也好、乾坤也好,大家總是覺得說這兩個人一定要很不一樣,一定要有非常非常明確的分工。而這個習慣,其實不只影響著異性戀者,作為同性戀者,大家也會默默地去想,管誰叫老公、管誰叫老婆。

    我想說的一點是,其實無論是GAY這個群體裡面的“0”和“1”,還是Lesbian這個群體裡面的“T”和“P”,它並不是一個我們一定要貼在身上的Label,更不是我在現實生活裡面的一個人設。為什麼會這麼想?因為我這樣的一個想法,是我在塞班結婚的時候想到的。我當時在市長辦公室登記,前後花了三天做登記手續,我看到過很多和我一樣,會在這兒去尋求自己婚姻的一些同性的夫夫或者是妻妻。但是其中有一個現象讓我印象很深刻,並不指代所有,但是我見到很多LES情侶,不像這個同志Gay的情侶一樣:Gay的情侶往往兩個人都是穿一樣的衣服,而LES情侶裡面有一些很微妙的區分。會有一個人穿西裝,有一個人穿婚紗。我是覺得大家做自己很好,如果我真的喜歡西裝沒有問題,但是一定程度上我會思考,是不是大家因為自己覺得,一個婚姻的關係裡面必須得有這樣的兩方,是不一樣的或者是有分工的,才會陷入到這樣一個定式裡面。

    我們見到的大多數,90%的人,可以有一個很標準的人生沒有問題。但是請大家不要一方面拿這個枷鎖去拷自己,另外一方面拿這個枷鎖去評判別人。這是我想說的第一個圈。

    第二個圈,這句話我叫做“藏在心裡的櫃子”。這句話來自哪裡呢?來自我和我前任,longlong time ago,八年前,有一次他在我們倆約會的時候突然說了一句:“我們最後還是要結婚的”。我當時莫名驚詫,你為什麼這麼說?他這句話的明顯含義就是:我是不會和你結婚的,我將來是要步入一段異性婚姻的。

    所以這裡面就牽扯到另外一個問題。大家都知道“同妻”這兩個字,我上大學剛畢業的時候,我們學校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一個教韓語的女老師,他的丈夫是一位同志。她在婚後幾年發現,丈夫一直和其他的同性保持著關係,最後各種各樣的壓力,包括來自於家庭的壓力、來自於社會的壓力,以及她自己無法自處的壓力,導致她最後選擇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所以那個時候同妻這個群體浮於水面。我知道同妻對於同性戀者向來評價不是非常客氣,但是我打心裡面是理解並且同情這個群體的。因為我知道,作為一個同志或者是做一個性少數群體有多麼的艱難,但它只是我一個人的艱難,我不應該把一個人的艱難外化變成兩家人的災難。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我會在這裡告訴大家說,其實婚姻的物件也可以不止是異性。很多人步入異性婚姻的時候,他並沒有想清楚我是不是要結婚,我相信大家都有這樣的感受。很多人超過25歲,甚至大學畢業之後,家裡面就在催:“你也不小了,該找個伴了。”但是很多人步入異性婚姻,包括同性戀者、異性戀者,就像“不想工作我就去讀研”一樣。你真的是自己選擇了這樣的生活嗎,你在這樣的生活裡面真的快樂嗎,其實未必。

    我選擇同性婚姻的一個很大的動機就是康永這段話。康永這段話講的是什麼?他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已經快60歲了。所有人提到公開出櫃的同性戀者群體的時候,腦子裡面少數能蹦出來的名字還是他,幾十年過去了依然是他。我自己當然不是什麼名人,我甚至在LGBTQ圈子裡面,也是默默無名的很普通的一個人。但是我想做的就是在我的日常生活裡面,能夠用婚姻告訴每一個人,原來同志這樣的一個群體,他和每個人都一樣,有七情六慾、有柴米油鹽醬醋茶,而並不是大家在所謂的論文裡面,或者是知乎的一些問題裡面,去把他作為一個標籤去探討的一群人。

    大家都知道知名的同性戀者姜思達,他在他《奇葩說》海選的時候,說過一個論點,說他作為一個同性戀者,不支援同性婚姻。我在剛上大學的時候,我也打辯論,我當時非常不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聲音出現,為什麼作為同性戀者會不支援同性婚姻。但我後來慢慢理解了,因為婚姻這件事情可能本身就有一點問題了。前兩天有一個刷屏文章說,90後們已經開始離婚了,而且有些人離了不止一次了。但是我們應該想一下,婚姻也許一定程度上對於經濟很自由,整個環境很開放的人來說,已經有點過時了;但是對於很多普普通通的人來說,它依然能夠提供大量法律上面的、健康上面的、財務上面的保障。

    所以我想說的是:也許婚姻已經過時,但是作為一個異性戀者,你可以選擇單身,你可以選擇結婚,你甚至可以選擇open relationship、多人關係,你有很多選擇。但是作為一個同性戀者,在法律意義上你只能單身。所以我們的呼籲其實很簡單,並不是要每一個同性戀者都進入到婚姻裡面去,但是我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有這樣選擇的權利。

    接下來我們說第三個圈,第三個圈叫做刻板印象。這不止是婚姻裡面的問題,有一個女生在剛認識我不久之後,問過我這樣一個問題,說:“你可以做我的GAY蜜嗎?”她想要的Gay蜜一定不是我這樣的。她想要什麼樣的人“她想要一個可以這樣挎包,可以跟她一起去挑衣服,非常瞭解這些時裝的牌子的這樣的一個人。但是我想說的是,這只是冰山上的一角。大家心目中的同性戀群體,尤其是Gay這個群體,似乎都是非常非常的fashionforword,非常的時尚。

    但是你知道嗎,不是每個Gay都是時尚先鋒。我剛才和魏偉老師在聊的時候,魏老師說其實像你這樣沒有去過Destination,沒有去過gay bar的同志,才是真正的大多數。這裡面其實存在一個倖存者偏差:大家只能看到gay們光鮮亮麗的那一面。但是事實上,就因為大家的這樣一個刻板的印象,很多人甚至因為他自己的外貌,夠不上公眾對於同志這個群體的標準,所以不敢出櫃。

    而且大家這樣的要求,會讓很多同性戀者會把自己的外形整成一樣的。他一定剃一個寸頭、留一個鬢角、穿一個Hollister的襯衫,肌肉要繃起來。所以這樣的刻板印象,其實對於同性戀群體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傷害。

    而且很多人會基於刻板印象做出這樣的評論。就我見過很多人知道我的性取向之後的第一句話,他覺得在誇我,他說:“一點都看不出來你是個GAY。”這就好像很多東北人說上海人,說“一點都看不出來你是個上海人。”可我很喜歡上海人,我覺得上海人超棒的,很多地方的人都超棒的。

    我在知乎上算是一個“迷你V”,有這樣一個題主邀請我,問說“我作為一個同性戀者,如果我不在大學裡面談戀愛,我在社會上還能找到另一半嗎?”我想說的是,哪怕你是異性戀者,你在大學裡面沒有戀愛,也可能找不到真愛。它只和你自己的素質有關,或者說和你自己的想法有關,你如果是一個對自己足夠自信、足夠有魅力的人,我相信進到社會里面,一樣有大把的真愛倒貼上來。

    所以性取向只是我們每一個人在人生的雷達圖裡面一個單獨的維度,它並不應該影響所有人的決策。

    今天我高中同學在現場,他甚至是幫我去發覺我自己性取向的一個人,當然他是個直男。在這樣的一個時間段裡,在我發覺了自己的性取向之後,他幫助我意識到了,無論你是Gay,還是你是一個直男,都只是生活維度裡面一個小小的部分。

    如果可以選擇,你會成為Gay嗎?那個最高票答案是我寫的,當時我的答案情緒非常激憤。我說不會,是基於一個非常實際的考慮,因為大家如果有easy模式可以選,沒有人想選hard模式。做同志很辛苦的,首先大家要保持一個秘密,有可能一輩子不會和90%你認識的人說。第二,知道這個秘密的人也會有90%的人,對你有不太友善的攻擊。

    我的上一家公司,如果大家現場有廣告圈、傳媒圈的人應該知道,一個非常非常知名的4A公司,主題色是紅色。我管它叫紅公司,我當時這個紅公司的消費品team,大家都知道,廣告公司本身Gay就很多,4A在行業裡又是重災區。所以我們整個環境裡面,大家其實是非常LGBTQ平等的。

    在這樣的一個背景裡面,我當時的老闆,我管她叫S,這樣一個女性,服務外企15年,在外企甲方待過,在這家紅公司待了也接近10年,受到過高等教育,經常出國玩,英語非常流利。沒有人會想到她是一個不喜歡同志群體的人,對吧?大家都知道2015年的時候,美國最高法5:4通過了同性婚姻平權法案,整個紅公司,甚至整個廣告傳媒行業大家都在慶祝的時候,她發了一條朋友圈,具體用詞我不記得了,因為我早就把她拉黑了。但是大體意思就是說:美國這樣一個美好的國家,就是被你們這幫同性戀帶壞的。所以大家要意識到,我為什麼在那個答案裡面,會選擇說不,是因為出於實際的考慮。假設說未來我和我的先生有孩子,我也希望他能夠過得舒服一點。但如果他和我一樣,我也會努力去支援他,因為我知道這樣的生活到底有多不容易。

    所以很多人說你結婚了,你這人真的好勇敢,你跟所有人都公開了你的關係,其實我覺得不是勇敢的問題,而是誠實的問題。因為其實我並沒有真的為這個群體做過太多的事情,朋友圈裡我都轉發的很少,我只是自然而然的告訴別人說我先生怎麼樣,我男友怎麼樣,這只是忠於自己。

    為什麼說我不夠勇敢呢?6月19號的時候,我敬愛的姥姥在內蒙老家去世了,所以我一直在回家治喪。她叫玫瑰花姥姥,是因為她本名叫何桂花,我是他第一個孫輩。我當時告訴她,說姥姥你叫玫瑰花,因為我那時只知道玫瑰花,所以後來她所有的ID都叫玫瑰花。現在突然這朵花謝了,我的姥姥沒有了,但我每看到每一朵花,都會想起她。我遺憾的不只是沒有見到她最後一面,而是她不能夠分享我現在的幸福。

    所有的不勇敢,其實都會變成遺憾。今天我做這段演講,是和我先生共同做出的一個決定,就是因為我知道這段影片可能會在網際網路上流傳。我希望如果我父母、家人看到這段影片的話,我等待暴風雨的來臨。因為我知道每一次的不勇敢,最後都有可能造成遺憾。謝謝大家。

  • 5 # 神評論doge

    《臺灣同性戀合法?這只是妥協後的閹割版!怎麼回事?》

    很多網友視該草案為臺灣同性戀合法化的標識。而“臺灣同性戀合法”的話題也上了微博熱搜榜。

    那麼,臺灣同性戀合法化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資料顯示,2013年,一臺灣同志在臺北市申請結婚登記被拒,於是在2015年8月向臺灣司法院申請司法解釋。而臺北市政府也於2015年11月向臺灣司法院申請解釋。

    兩者均主張臺灣民法婚姻規定中的“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即同性不得結婚),與臺灣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以及“保障人民平等權”相牴觸。也就是民法規定的同性不得結婚涉嫌違法憲法。

    於是,臺灣司法院於2017年3月24日進行了辯論,並於2017年5月24日公佈大法官解釋,即《司法院釋字第748號》。

    該解釋確認了臺灣民法中同性不得結婚的規定,違反了臺灣憲法中“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以及“保障人民平等權”的精神。因此要求相關部門在司法解釋公佈之日起兩年內,修改或制定相關的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如果在期限內無法完成,那麼同性婚姻將參照現行的異性婚姻法律執行,也就是同性雙方也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而兩年期限的最後截止日期,就是今年的5月24日。也就是說,2017年5月24日的司法解釋,就已經奠定了臺灣同性戀合法化的法律基礎。

    但由於長期以來傳統社會文化的根深蒂固,恐同厭同思想仍然佔據主流,因而臺灣同性戀合法化之路也不是一帆風順。

    去年12月,臺灣舉行公投,其中就包括五項與同性戀有關的議題。這五項議題的投票結果是:

    1.民法婚姻規定的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2.禁止同性婚姻納入民法婚姻的規定;

    3.禁止教育部及學校對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在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之同志教育。(國民教育階段即義務教育階段,2014年起,臺灣是12年義務教育。而所謂的性別教育之同志教育,是指有關同性戀知識的科普,讓學生了解同性戀,尊重同性戀。)

    4.禁止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接受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5.只允許在民法婚姻規定之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婚姻的權益。

    也就是說,在去年的臺灣公投中,與同性戀相關的議題投票,同性戀群體大敗。

    因此,臺灣相關部門就需要在2019年5月24日之前,重新制定並透過實施保障同性婚姻的新法。

    然而即使如此,臺灣的反同群體依然認為臺灣政府不負責任,漠視去年公投中反對同性婚姻的那765萬人。

    另外,這個同婚專法,除了名字被閹割之外,其內容與民法婚姻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相比,也有部分閹割。比如領養小孩,只允許以繼親的名義領養同婚雙方自己的親生小孩。

    而在社會文化層面上的同性戀權益,則正如去年的公投結果,也是被閹割了一大塊。

    不過從無到有,從有到優。臺灣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已經成為一個必然,這是性取向平等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只不過要達到各種層面上的平等,還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相關閱讀

    泰國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審,網友爭議這是思想的解放還是道德的淪喪

    教師因同性戀身份被開除,“恐同現象”是否侵犯人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三國有名的下邳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