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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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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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時電驅
個人看法,共享汽車也就是傳統租車模式的網際網路化,所以車位的問題不可以免費,只能是企業自行承擔,然後讓利給自己的使用者。不然公共資源免費,受損失的是其他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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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話直說
這就是偽命題,車輛停放已經成為社會問題。再怎麼能解決共享停放呢?很多地方實現計時收費,共享的計時收費算到誰頭上呢?在這說共享汽車本身就是概念大於實際就是圈投資的,何必在意實際效果呢
共享腳踏車競爭的硝煙未散,共享汽車就要粉墨登場。
今年 6月1日,交通部發布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提出,分時租賃,也稱為汽車共享,要鼓勵分時租賃發展,充分認識發展分時租賃的作用。
為此,要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使其與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出行方式協調發展,形成多層次、差異化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
不過,共享汽車和共享單車不一樣,後者因為體積小、佔地少,停車方便,但是共享汽車要面臨停車位的問題。目前,對於停車位緊張的大城市而言,共享汽車取車不容易,停車也不容易。
國家資訊中心資訊資源部主任徐長明認為,共享汽車要大規模發展,取決於無人駕駛技術的廣泛使用。比如開車到單位附近後下車,共享汽車自動無人駕駛到附近停車場,這就非常方便。如果沒有無人駕駛技術,在很多城市找共享汽車難,用了共享汽車停車也很困難。
京滬共享汽車牌照如何上
上述《意見稿》指出,分時租賃,也稱為汽車共享,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利用移動網際網路、全球定位等資訊科技構建網路服務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這是傳統汽車租賃業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改善了使用者體驗,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它有助於減少個人購車意願,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
共享汽車和一般租賃汽車業務有區別。一般租賃汽車需要到租賃公司去租賃汽車,取車還車以及各種手續比較複雜。但是共享汽車和共享腳踏車一樣,可以隨地取車,隨地使用後,可以在附近停車。
《意見稿》提出,充分認識發展分時租賃的作用。分時租賃經營者應具備線下運營服務能力,要透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建立完善車輛排程、維修、救援、回收機制和流程。分時租賃經營者還應採用安全、合規的支付結算服務,確保使用者押金和資金安全,確保使用者個人資訊保安。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認為,共享汽車涉及車位、牌照等問題。如果各地進行鼓勵的話,可以有一些指標的照顧。比如北京如果1年投放10萬輛汽車牌照,可以單獨拿出1萬個給共享汽車。
顧大松認為,汽車有相關的交通法規,未來實現汽車共享後,要將租車人與租車公司之間相應的權益和責任寫清楚。亂停車被罰款的話,是誰的責任就該誰交錢。
共享汽車其實涉及城市交通方式定位的問題。目前城市利用小汽車出行有私家車、計程車、網約車等不同方式,網約車自帶司機,但是網約車承擔了計程車的功能。共享汽車帶有計程車功能的性質,但是租車人本身是司機,這與網約車不一樣。
如果有大公司投放共享汽車的話,還要考慮牌照的問題,比如像北京的汽車牌照需要搖號,上海則需要拍賣。
上海三亦城市規劃設計公司教授徐康明認為,對於京滬這樣的大城市,如果需要發展共享汽車,對於汽車牌照政府可以專門投放一些。畢竟共享汽車對於改善城市交通有利。
“相對而言,共享汽車的使用頻次要比私家車要高。”徐康明說。
停車位和停車費如何解決
不過,共享汽車要發展,可能需要解決停車難這個問題。停車難問題不只是在京滬這樣的超大城市存在,在很多中小城市也存在。
《意見稿》指出,要推廣應用“電子圍欄”技術,設立虛擬停車區域,引導使用者有序停車,加強停車管理。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
目前,各個城市的汽車站、高鐵站以及地鐵站,都沒有規劃相應的共享汽車停車點。即便這些地方有專門停車點,共享汽車停車是歸新來的租車人交停車費,還是共享汽車公司交費,可能是一個難題。
徐康明認為,未來新建的各個交通站可以規劃共享汽車的停車點,這些規劃的停車點如何對共享停車進行收費,各個城市可以具體研究政策。如果租車人使用共享汽車,應該不會出現像共享腳踏車一樣的亂停車問題。因為有關機動車等相關法律法規很完善,租車人應該不會亂停車。
《意見稿》還指出,鼓勵探索透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依法劃設的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支援汽車租賃經營者透過特許經營、連鎖經營、戰略聯盟等形式,擴大網路覆蓋範圍,最佳化經營網點佈局,為消費者提供“一點租多點還”、“一城租多城還”租賃服務,不斷提升服務體驗。引導汽車租賃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創新經營服務內容,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徐長明認為,共享汽車的難題在於停車場可能容易找到,但是停車場與要去的單位可能還有幾公里,這個時候就非常不方便了。如果利用無人駕駛技術,用車時共享汽車自動開過來,使用後共享汽車自動開走,這就方便了。
徐長明指出,共享汽車可能還是要靠公司集中投放,私家車拿出來做共享汽車的可能性不大,這方面已經進行過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