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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個村民

    個人拙見:四有法則_有理、有禮、有利、有節。

    有理:有明確且客觀公正的理,最好是找幾個相對客觀公正的人私下評判下(無論他人的建議如何,自己做決定,哪怕結果壞,也不能怨恨給你建議者,否則,你的身邊將無人再予以用心提點),再做是否有理定論,如果沒有這樣的人協助,就自己決定或聽天由命(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

    有禮:先禮後兵_越是面對囂張的物件,越要在非核心事務上多次忍讓,以讓其本質暴露出來,同時積蓄怒火(發自內心的怒火也是解決問題的有利武器),確認本質確實是不值得再忍後,再用核心且有理有據的問題予以公開重擊(必要時有節制地釋放怒火),重擊後,找合適的機會,予以道歉(不是卑微,而是給對方個臺階),根據對方的反應,決定以後是否保持距離或是深交;

    有利:兩利相較取其重,兩弊相較取其輕,這個利弊判斷,除非是通用問題,否則,因人而異,只能是自我取捨;

    有節:前三者都做到了,除非生死大仇,否則,在表達自己的立場及風格基礎上,一定程度節制(程度自選)很有必要,畢竟,對方很可能只是臨時如此,要給他人機會,也是給自己機會(相逢一笑泯恩仇/化干戈為玉帛/不打不相識等語句,都透露出這個意思),很多時候,這種衝突下更容易產生良好的情宜(下圖中,就有多個友人,是在這種處理風格下,由初始、淺交、敵視變成工作和生活中的深度合作、共榮)。

  • 2 # 職場老魚頭

    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人,我是這麼處理的:

    第一、保持距離

    這樣的人,不可接近。

    接近了一是容易受到干擾,二是近墨者黑,三是易被別人誤解為是一夥兒的。

    第二、注意防範

    既然知道其是這樣的人,那就多個心眼,嚴加防範。有這樣的人在身邊,是不讓人省心的。只好自己多加註意,盡力避免被其侵擾。

    第三、妥善阻止

    態度上不可曖昧,要旗幟鮮明地表示反對。

    遇到被侵擾,不可躲避退讓。因為對方就是得寸進尺的人。只有寸步不讓,才能見效。

    在不違法的基礎上,迴應要有力度,讓對方記住,以後不再輕易侵擾。

    必要時,團結同事們,或者藉助職場力量,有力地治一治這樣的人。

    實在過分的,可以加大力度保護自己,包括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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