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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頂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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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裙有愛
打人是幼兒園小朋友的事情!成年人了還是一言不合就動手就是沒長大的幼稚行為,這樣的人就是沒救了,如果女人還是為這樣的男人犧牲掉自己本該擁有的幸福,那可真正是遇到“真愛”了吧?
有些人以為打人是“事出有因”因而採取原諒的態度!但卻沒想到的是“一次動手女人終生都會生活在陰影之下”,奉勸那些“善良”的女人們不要愛得氾濫,不要以為“愛”可以改變一切,不要太過自信於他對你的所謂的“愛”,這樣的“愛”是有“毒”的,它可以摧毀你整個的人生態度,讓你懷疑人性的不正常。
所有被男人打過的女人一定要有反抗意識!不要原諒,要讓他銘記打人是要付出代價的,如果原諒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會有第三次,這樣就會無止境的成為了一個怪圈一種習慣,一個人一旦養成了習慣他也就沒有了內疚感與羞恥心了,女人會一輩子處在“水深火熱”中的,永遠也走不出來了。
希望女子嫁人一定要睜大眼睛選擇好自己的婚姻!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好好打聽一下男方父母的相處模式與他父親對母親的態度,不要不相信,原生家庭對於孩子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女人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一旦發現他的家庭三觀不正常就要趕緊逃離,要離他多遠有多遠。
先說結論:不能要!!!
第一種情況,已婚!
不論女方家是不是有過分的情況,那可以選擇分開,沒必要家暴!這是原則性觀點!首先來說,婚姻不是附庸關係,誰都沒有權利用暴力對待對方,其次,如果女方沒有過錯,純屬男方原因的話,對女方父母不滿,那就更沒必要在一起了,誰都是父母養的,俗話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如果是獨生子女家庭,這樣的男人還能指望他養老送終嗎?
第二種情況,未婚!
那你別猶豫了,放手吧!孝順父母,善待妻子,這是作為一個合格丈夫的起碼要求!這都做不到,你還指望什麼?家暴的事兒,有一次很有可能還有下一次,畢竟在一起幾十年的話,會發生很多矛盾衝突,誰敢保證不會發生更嚴重的家暴呢?
本來應該是勸和不勸離!但是這兩點確實不是一個好男人應該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