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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來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貿易談判代表在17日會晤了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並堅決否認美國針對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所提出的所謂“日落條款”。這一條款要求美、墨、加三國每五年開啟談判,更新北美自貿協定,否則該協定終止。反對這一條款的原因是什麼?各方都有何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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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經韜

    目前,北美自由貿易重談已經進行了四輪,第五輪談判推遲到11月17日,後續談判延續至2018年。11月3日,據美方最新訊息,美、加、墨同意今年12月在華盛頓新增第六輪談判,但沒有部長級官員參加,僅是具體問題的技術談判。因此,因各方談判陷入僵局,最初年內完成談判的計劃落空。產生僵局的主要原因:

    基本立場不同。美國認為NAFTA讓其經貿利益受損,把重新談判作為扭轉對加、墨貿易赤字的主要方式,對談判寄予厚望。而加、墨立場僅是對現有協定的升級和修訂,而不是完全推翻重談。強調談判必須以維護自身經濟利益為前提。透過四輪談判,美國認為加、墨態度消極,在重要問題不願讓步,沒有達成新協定的議員。加、墨認為美國不能“贏者通吃”。各方已經分歧公開化,大有撕破臉的“味道”。

    談判起點有分歧。美方認為,加、墨都是TPP談判國,在TPP中已經達成的內容,應該同樣適用NAFTA重談。但加、墨表示反對並稱,美國談判者不能認為加、墨在TPP談判中妥協的內容,可以理所當然地使用於NAFTA。這說明,加、墨不願在開始談判就“送大禮”,而是把其當作談判砝碼,要求美國也做出相應讓步。

    具體經貿問題分歧。各方之所以陷入分歧,是因為談判進入了“深水區”。主要表現在:在汽車原產地規則問題上,美方要求美中國產零部件佔整車50%以上,三中國產零部件佔整車85%以上才能享受關稅減免優惠。加、墨明確反對;在“落日條款”問題上,美國在第四輪正式提出該建議,要求NAFTA生效5年後自動失效,每5年進行重新談判。這說明,美國主張NAFTA不是一勞永逸的協議,如果對美國經濟不利,每當一段時間就要修訂。此舉也遭到加、墨反對;在爭端解決機制問題上,美有意取消NAFTA第19章關於爭端解決機制的條款,以便可以採取貿易保護措施。但加、墨反對;在投資者保護問題上,加拿大考慮推進“投資法庭體系”,美國反對並傾向於“投資者-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在生物製藥保護期問題上,美要求有12年的過渡保護期,但遭到加、墨的聯合抵制。

    綜上可見,各方立場分歧難以在短期內彌合。尤其是,2018年美國有中期選舉,墨西哥有總統大選,為尋求國內政治支援,各方會在貿易問題上採取強硬立場,相互妥協更趨困難。北美自由貿易重談的僵局或還要持續更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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