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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溪泉水

    法律和良知都很重要。至於誰最重要,要因時而異。比如尚末出現國家的原始社會和山高皇帝遠的孤鄉僻壤,良知尤為重要。而法治社會中,個人覺得制定法律不僅需知識才能,更需一種人文的、以人為本的、心懷萬物的良知。所以良知最重要!但是,尊紀守法和心存良知並不矛盾、並不衝突。生而為人的我們,必須言行始終如一、身體力行去踐行。

  • 2 # 韜光隱晦75354030

    說都重要就等於沒說,非要選一個的話,我覺得良知重要,法律是人制定的,良知都沒有的人能定出什麼健全的法律,俗話說的好,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事情法律約束不了要人己有覺悟。

  • 3 # 五嶽讀書

    “國王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這句西方的名言,如果要找對應的中國版本,可以翻譯成這樣:“皇帝不僅在萬人之上,也在玉皇大帝和王法之上”,不信?請看相應的證據: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   結果,曹操手下的官兵一個個謹小慎微,沒一個敢踐踏麥子,曹操本人的馬卻因為被鳥驚嚇而躥入田地,踏壞了一片麥田。按規定要砍頭,咋整?曹操抽出腰間佩劍作自刎狀,同時向身旁郭嘉擠眼示意。郭嘉多聰明啊,一個鷂子翻身躥到曹操奪下佩劍說:“古書《春秋》上說,法不加於尊。丞相統領大軍,重任在身,怎麼能自殺呢?” 曹操一聽恍然大悟啊,說:“既然古書《春秋》上有‘法不加於尊’的說法,我又肩負著天子交給我的重要任務,那就暫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說話不算話。我犯了錯誤也應該受罰。”於是,他就用劍割斷自己的頭髮說:“那麼,我就割掉頭髮代替我的頭吧。”  嘿嘿,你們這倆大惡心,碰上了我這個一根筋,電腦里正好有《春秋》這本書,全文搜尋,根本就沒有“法不加於尊”這句話。曹操是個戲子,郭嘉是個騙子,這主僕二人分明是在合夥玩弄法律!當然,能割發也已經不錯了。現在人覺得割發算啥,擱古代那可是大事。孔子有云:“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不敢毀損。孝之始也。”保持頭髮和面板的完整,是最基本的孝道的要求,不能有絲毫的故意損壞。否則就是“不孝”,這可是古代最嚴重的罪名之一,清人進關,要求漢人“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那確實把頭髮和腦袋相提並論了。不僅如此,在古代,“理髮”更是一個相當沉重的刑事處罰,叫做:“髡刑”。這種刑罰不疼不癢,但卻是對人格的極大侮辱,像曹操這樣高高在上的尊者,那也算是相當大的懲罰了。可是畢竟沒有砍掉腦袋啊,只是換了個髮型啊,就像我兒子換了個茶壺蓋髮型,我覺得醜,他根本就不在乎!如果篤信“國王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的西方人遇到這樣的事情,會怎麼辦呢?  傳說在古希臘,有個立法者叫卡龍達斯,他制定了許多法律,其中有一條是“公民不得攜帶武器參加集會”。但有一次卡龍達斯不小心佩劍走進了一個會場,馬上就有人指責他踐踏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必須受到嚴懲。然後他莊重地說:“向宙斯發誓,我會維護這一條法律的。”說罷,就毫不猶豫地拔出劍來,自刎而死。他身邊沒有適時地跳出來一個善解人意的下屬及時地告訴他:“《聖經》上說了,法不加於尊,你是尊,可以不死!”都是違反了自己制定的法律,華人曹操選擇的是割發替罪,西方人卡龍達斯選擇的是自殺謝罪,青天大老爺啊,他們的路子怎麼這麼不一樣啊?原因就在於開頭那兩句話,西方是“國王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因為卡龍達斯在法律之下,所以法律隨時可以殺了他;中國是“皇帝不僅在萬人之上,也在玉皇大帝和王法之上”,因為曹操在法律之上,所以他隨時可以殺了法律。我們的皇帝從來都是至高無上的。拿破崙牛逼吧?喜歡上哪個女人了比如約瑟芬,還得苦苦追求,送玫瑰花,寫情書啥的,中國的皇帝呢,呵呵呵,你指望他送花哀求你?祖宗十八代不想在墳裡睡到自然醒了?在這方熱土上,他就是“The One”,比珠穆朗瑪還要高,法律須四十五度角仰視他!因為他的個子比法律大,所以在執法過程中可以講究“權變”,做些“變通”,反正法律相當於他的婢女,低眉順眼沒奈何他。但是,如果法律的個子比他還大,肱二頭肌比他還發達,並且比他還暴脾氣呢?那他再敢要“變通”,法律可以一拳把他腎結石都打出來,他還敢麼?良知能做到這一點嗎?所以,法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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