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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一般都不會再借錢的吧,除非他真是遇到了過不去的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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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柴覺

    如果當時分手是他甩的你,那不借。

    如果當時是和平分手,少借點可以,但要打借條,多了堅決不借。

  • 2 # sniper19870118

    借不借錢並不取決於過去的關係,而是取決於現在的關係。前任,如果是和平分手還保持不錯的朋友關係的,自己又是單身,或許會借一點,如果是無事不登三寶殿那種,或者是吵架分手的,免談了。

    如果已經有了另一半,或者已婚,肯定不借,因為借錢給前任這種事情是沒辦法交代的,傻瓜通常很善於親手毀掉自己的生活,本人不在此列。

    關於金錢,一定要有正確的認識,現在的100元和10年前的100元可不是差一點點,而是幾倍的關係。借錢的時候就要想到萬一對方耍賴怎麼保護自己的財產,否則你就對不起你的家庭。

    我借錢從來不會免息,按銀行定期算咯,分期還的話,利息減半。小額的不借,自己去刷信用卡分期,如果連這個都借不來說明你信用和人品已經完蛋了,不要來害我。要借至少3萬起,借急不借窮,除非是我和我老婆至親中父母都在的晚輩,不借名下沒有房產的外人。借條肯定是要的,期限最多2年,過一年重新寫一次借條,我不催債,到期不還的話下次肯定不借了,隔一年再沒還,我會起訴,不管你是誰,撕破臉對我來說沒障礙,親戚和朋友是用來互相關照的,不是用來佔便宜的,否則大家還是做陌生人好了,從一開始我就會讓對方死了這條心。

    有的人會問,小舅子賴賬怎麼辦?老婆會護著的,我這裡沒有這個問題,

  • 3 # 靈魂靈魂擺渡人

    如果一直有聯絡,就公事公辦,前提是不能摻雜太多私人感情在裡面,就當普通朋友那樣對待,該寫欠條的寫欠條,還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如果是一直沒聯絡,或者分手時有太多的仇恨,或者因為哪一方傷害到哪一方而分手,那就不要借,他(她)已經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只不過是陌生人,所以這個時候就要堅決的拒絕,當初絕情的是他(她),所以也沒有什麼好值得去幫助的。

  • 4 # 如夢楓飛

    已經分手很長時間,你的前任突然一天向你借錢,最好不借。

    1. 前任如過眼雲煙。

    最好不要和前任再扯上什麼任何方面的關係,包括經濟上的。過去了的就是過去了,除非你想吃回頭草。

    2. 就算借出錢給前任,也極有可能要不回來。

    對方既然厚著臉皮跟你借錢,極有可能是懷著僥倖心理,借到了就借到了,到手了,他想你日後也不好意思要他還錢的。

    綜上所述,不借最好,過去的都是浮雲,好好珍惜你的現在,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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