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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哥有故事

    按理說,見貧弱而憐憫發乎心再正常不過。若在以前,人要有一點辦法都放不下尊嚴、臉面去乞討的,那是為了活命,伸手相助,理所當然。

    但是,當前就不是了。這是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乞討已和生存無關。如果,乞討被作為產業化的一部分,或者天生的貪逸惡勞,你給,難道不是羞辱自己的智商?

    所以,每每走到街上,屢屢要伸出手來,可還是被背後那雙眼睛所嘲笑,只好放棄。

    再說,對於實在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國家是有低保政策的。能吃飽但吃不好。境況如是,如果還貪得錦衣玉食,那就是自己的不是了。

    結論,還是別給了好。

  • 2 # 競速老貓A

    乞討是一個古老的社會現象,乞丐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產生的一類古老的社會人群。面對街道上乞討者,該不該給錢呢!真的不可一概而論。

    首先是一些沒人照顧的孤寡殘疾老人、精神病人、失去監護人的幼兒等等,他們因為喪失或沒有勞動能力、勞動資本等原因導致貧困,不得不淪為乞丐。通常情況下,失去監護人的幼兒(含殘疾幼兒)國家救助體系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要必須給予救助和國家扶養,所以如果看到幼兒乞討,那一定是違法行為,如果看到一群幼兒乞討,那背後一定有人操縱,我們做的應該是報警。我認為,這類人群是應該得到國家和社會救助,保障好他們生存權利,救助方式應該有很多種,國家也有相關制度和救助機構,比如前段時間浙江的“犀利哥”就是一個例子。畢竟個人的能力非常有限,非親非故,也不大可能幫他們一輩子,但是社會責任心和愛心還是要有的,需要我們適當的時候伸出援手幫助一下。

    二是一些身體健康,頭腦清晰,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街上乞討。這類人有的擺出讓人淚流滿面的悽慘往事,有的拄著柺杖衍街乞討要錢,有的拉著一把二胡或其它破爛樂器賣唱,還有一些人裝殘疾人或本身就屬殘疾人趴在地上等等!這類人可能是我們所說的職業乞丐,他們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場所乞討,為的就是要錢,簡單算一下,假如一天人流1萬次,有1%的人給他一塊錢,他的收入都有100元,月收入超過3000元,有的甚至更多,少也不會少到那裡去,他們已經活的超出你我想想中的滋潤了!媒體爆出這樣的事例也不少吧!大家認為該不該給他們錢呢!我一般是不給,但是偶爾看到個別樂器演奏的好的,我一定會給,因為那是街頭藝術家。

    最後,要說的是這個社會有很多人非常卑鄙和不擇手段!他們不是透過誠實的勞動,反而是透過欺騙或利用多數普通人的善良、愛心、誠實為自己謀財,但是在法律上,因為現金額度太小也很難把這事定義成違法犯罪,所以對我們普通人來說,還是要抱有一顆平常心,對待這類事情,切不可因為自己善良而讓自己變得心存內疚!做好自己不給他人和社會添亂,也是回饋社會的最好方式。

  • 3 # 白蘭馨

    謝悟空邀請,想起一個之前看到的文,一個外華人帶著他的女兒,在中國遊玩,街上見到了一個乞討的老人,小姑娘的手伸向爸爸,爸爸從口袋裡掏出硬幣,小姑娘隨手給了老人,從始至終父女倆都沒有說一句話。面對老人,仁愛之心還是要有的,不管他們是怎樣的狀態,因為我們的舉動,他們能過的好些,也是大家願意看到的,但是面對健全的年輕人乞討,不能稱為乞討,其實是行騙,這樣的行為都被大家唾棄,這是自然的。

  • 4 # 媽媽攻略

    我相信人都是有惻隱之心,起初,看到街上的老人在乞討,大多數人都會伸出援助之手,認為幫助一個有需要的人,是一件有意義的善事!

    可是,不知道哪年哪月,我們從媒體上,看到了那些老人、還有一些年輕人,居然以乞討為事業,大行騙人之道,還有一些不法人員利用老人孩子行騙。乞討時,好一副可憐相,而晚上回到住處,心花怒放的數著銀子,當大家驚訝的發現,自己的好心被愚弄嘲諷後,已經分不清誰是真正孤苦無助的人,於是,只好視而不見,以免上當受騙!

    乞討的老年人,先不說是否真的無人贍養,因為會涉及到社會倫理問題。面對老人,仁愛之心還是有的,但如果一些老人老把關愛老人這種口號當作一種資本,一種可以用來掙錢的工具,倚賣老,這才是最可怕的!

  • 5 # 溫暖人生205039925

    這種事情在各個城市裡都有,我每次遇到都是看他們的身體情況,有的老人確實行動不便或殘疾,我就多少給點。如果很健壯,我就勸他們回家或找點活幹,不給錢。有的老人很好,會說謝謝,有的就不說話,只是笑笑。這種事都出於自己的內心,想給就給點,不想給別人也不會責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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