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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邊的小卷羊

    亮明觀點:很不喜歡。

    首先,這是種什麼心態?如果把以上一句話拆開分析,可以分這麼幾個部分:一是別人看不慣自己、二是別人改變不了自己、三是我就喜歡這樣的事情,這三者之間且具有直接關聯關係。這算什麼?不可笑麼?是什麼邏輯?能說得通嗎?別人看不慣自己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情嗎?我舉個例子,對二戰期間的反法西斯聯盟來說,所有人是不是看不慣希特勒?而希特勒在歐洲搞垮了多少個國家?那些國家有辦法嗎?那麼站在希特勒的立場上說,他自己不是正可以說:“你看不慣我還幹不掉我”嗎?我想只有說這句話的人覺得自己滿意,而其他人都會覺得那人噁心。我們總是在一定的環境和關係下生活生存的,沒有誰是孤立的存在,不說在眾多關係面前被接受被願意還受歡迎,最起碼得被看得慣吧?我的意思是說看得慣看不慣是個很低階的要求,如果走到哪裡被看不慣,也就是說看起來很彆扭很不舒服,這不應該首先先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是自己哪裡有什麼問題嗎?然後再反過來說到底是看不慣的人有問題還是被看不慣的人有問題。

    其次,這句話的主幹是“最喜歡別人怎麼樣怎麼樣”,這樣的喜歡是真的喜歡嗎?這樣的喜歡靠譜嗎?我想這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吧?因為你的喜歡完全掌握在別人手裡,別人今天看不慣你還幹不掉你你就喜歡,那別人明天看不慣你還能幹得掉你你不就沒脾氣了嗎?別人明天看的慣你了你就不舒服了嗎不喜歡了嗎?別人明天怎麼樣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怎麼樣了嗎?這算什麼?什麼叫喜歡?一天一個樣叫喜歡?你今天愛你媳婦明天就不愛了另找一個?今天買了蘋果X明天不喜歡了砸了換華為?那你就像別人掌上的木偶一樣受別人控制還自以為自己多了不起別人幹不掉我我就開心。

    再次,關於改變,可以比較明確的說,凡是找原因首先要從自身內因開始找。如果你幹什麼都首先說這個有毛病,那個不對,還有那個很噁心,我想你自己永遠也提升不了多少,因為毛病都是外部的嘛,我自己又沒毛病,只需要改變外界的事物不斷的提升外部的事物就好了,我做我自己就好。但你要是遇事首先從自身原因找起(內因起決定作用),我這裡做的不妥,那裡做的有毛病,那你不是天天都在改進提升嗎?你會覺得是我自己能力不足,而不是一直怨天尤人在那裡活的像個怨婦一樣。當你首先從自身檢索再去指求外部不端的時候,我想這是個合邏輯的尋求原因的方法。

    最後,我在這裡說一下,因為一方面我說人是活在一定的環境和關係之下的,人不是一個個孤立存在的個體,另一方面我又說人的喜怒哀樂以及心體醒覺等不要被外界所支配所奴役(“素其位而行”、“不遷怒”、“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持中”),二者並不矛盾,也不衝突,後者是就個人人格或者說自己的心體醒覺只能是獨立的來說,而前者是就自己身處在關係之中來說,也就是說你的心體醒覺和人格是在一定基礎之上的,別人都看不慣你覺得你有病,你還說我不管別人感受我要做我自己我有獨立的人格,你那是假人格,或者說不是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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