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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箇中國人3001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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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珥陵三菱
大多數是誅九族的,誅十二族的沒聽過,但是朱棣搞了個誅十族。
明朝的第三代皇帝朱棣搞了“十族株連”的特例。受害者是太學博士方孝孺,當時方孝孺已經被囚禁,朱棣趕走了明慧帝,想讓他寫一個冠冕堂皇的詔令,但是他拒絕了。朱棣威脅他,他罵道:要殺便殺,詔不可草。朱棣道:你何能死?就是你不怕死,難道就不顧及九族嗎?方孝孺道:滅我十族,我也不怕。同時在紙上寫道“燕王篡位”,朱棣一怒之下就下令滅了他九族,同時因為他的那句話,把他的學生,朋友抓來一併殺了,共死了870多人,可以說是駭人聽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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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只愛潘多拉
一、族誅在漢代到唐代之間比較流行的“刑罰”,唐代開始在法律上廢除了“族誅”,死刑只有斬、絞兩種,以後族誅不再是法定的刑罰,但這不意味以後就不搞族誅了,有些情況下皇帝是可以法外施刑的。但總的來說,族誅從唐以後開始,就是非法的刑罰了。所以題主講的九族、十二族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一般就是“夷三族”,九族、十族之類的,多是小說裡面的內容。不過族誅廢除後,並不等於從此一人做事一人當了,因為一人做事一當人,實在是太便宜了嘛,不能起到震懾作用,對於一些重罪,唐律規定可以牽連親屬,但這在法理上講不是族誅,而是“緣坐”。 二、所謂“殺皇帝”,在法理上屬於十惡大罪之首,名為“謀反”,謀反的意思不是一般理解的針對國家政權的那種造反,而是謀殺皇帝本人,一般律文對謀反的解釋是“謂將有逆心而害於君父者”,意思是隻要有謀殺皇帝的想法和行為都是謀反。唐宋時代,據唐律和《宋刑統》規定,犯謀反罪的人,本人處以“斬刑”,父親和年滿十六歲以上兒子的,處以“絞刑”,這兩種都是死刑,只是死法不一樣罷了。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謀反”(謀殺皇帝)的話,他的老爸會被牽連處死,他的兒子則不一定全死,只有16歲以上的才會被處死。此外,還規定,謀反者15歲及以下的兒子、母親、女兒、妻妾、兒媳婦、祖父、孫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包括他們本人以及他們所擁有財產(財產包括兩類,一類是人,他們所擁有的奴婢、僕人之類,一類為物,包括錢財、田宅之類)都由官府沒收充公。而像伯父、叔父、侄子之類稍遠一點的親屬,則是流放三千里。因此唐宋時代,對於謀反的處理,其實比較輕的,死的就是自己、老爸和成年的兒子。不過明代就不這一樣了,明代皇帝比較暴戾,經常法外用刑,只要他願意,九族十族都可以,但那是非法的酷刑哈,就不好說了,我們談一談法定的“謀反罪”的處理,這個也比唐宋時代重得多。《大明律》的規定,謀反者是“凌遲處死”,這種死法已經比唐宋的斬刑要殘忍得多了,同時牽連的人也更多,謀反者的祖父、父親、兒子、孫子、兄弟甚至包括住在一起的人,伯父、叔父、侄子,以上所有的人只要年滿16歲,一律處以“斬刑”。這個比唐宋時代厲害多了,明代皇權的暴戾比唐宋要猛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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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皇帝不稱朕
1
說到“殺皇上”,那是多麼大逆不道的事兒啊!
史上被人幹掉的皇帝實在太多了,不須多麼深不可測的“史學功底”,都能說出一二。
雖然連對皇帝“不敬”都是死罪,但皇帝受戮於刀鋸、毒藥、白綾之下,實在不是什麼稀罕事。
不管是亡國不亡國,衰世的盛世,都有皇帝被殺。
就連“天下一人”都不能避免死的難看,簡直讓人要懷疑人生了。
(宋徽宗“天下一人”花押)
2
做了皇帝還被殺死,叫做“生的偉大,死的難看”。史上被殺死的皇帝恁麼多,你第一個想到的,是哪位?
我首先想到的,是王莽。
可能我前不久剛剛寫過王莽殺子,記憶尚新鮮吧。
史上被人殺掉的皇帝雖然多,可是能上“封面新聞”的,卻不多,有之,王莽算一個。
(斬王莽。這樣的圖畫很少見)
堂堂新朝皇帝、曾經的大聖人、史上最偉大的穿越者,就這樣被砍了頭。
因為他作的孽,殺死他,成為偉大的壯舉。
在他之前,還有一位類似的,就是商紂王。
當紂王的屍身從鹿臺的灰燼中找到,割了頭懸諸高杆時,也是天下稱慶。推翻了商的周武王,成為一位光榮的“革命家”(用暴力改朝換代被稱為“革命”。革命是相對於“禪讓”來說的)。
無論是封神演義還是周革商命,都在斬紂王之首這一刻,達到高潮。
與紂王不同的是,王莽作為第二位在“暴力革命”中喪失“元首”(即頭)的君主,他是被叛亂者殺死的。紂王在城破之時自殺,保持了亡國之君的尊嚴,這一點,比王莽要強!而且周王手裡不留血債,大家都體面。
我小時候聽評書講《東漢演義》,說到“起義軍”抓住王莽,將他點了天燈,可瘮得慌!點天燈未必可信,王莽招人恨卻是事實,民間傳說總不會讓“好人”遭這個罪吧。
王莽的頭也被割了,漆起來(防腐),藏在後代的國家府庫裡,直到三百年後焚於一場大火。
砍掉皇帝的頭,如果是儈子手,那一定是他最得意的一次行刑。不過最大的可能是,殺死王莽的,是一群闖入宮禁的小兵。
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知道所殺者為誰,也不知道他或他們是否因此獲得獎賞甚至爵封。
他們也不可能留名,或許可以換句話說,殺死王莽的,不是某個人,而是時代的洪流。王莽是史上第一個被農民暴動推翻並殺死的皇帝。王朝傾覆於小民的情況,歷史上並不多見,最後一個是明朝的崇禎皇帝。崇禎跟紂王一樣選擇了自殺。當我們發現崇禎與王莽、紂王的相似之處,並將他們放到一起時,是否會在認識崇禎帝上,產生一點新的啟發?
2
皇帝是自有人類以來,最為尊貴,福利最高,然而死亡風險也極高的工作。
對於大多數皇帝來說,工作即生命,他們不能退休,因為失去皇位往往意味著生命的終結。
造成皇帝被殺死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幾項:
(1)政變,為親人或臣下所殺,比如隋煬帝、金朝完顏亮等,例子太多了;
(2)亡國時被敵國所殺。不過像王莽那樣當場被殺的較少,此外還要分兩種情況:一是押回戰勝國的首都處死,這多是如五胡十六國時期的小國君主,他們被認為是僭越稱帝的;二是先廢為臣,晾一段時間,然後秘密害死。亡國即死,是常例,亡國而不死,是例外;例外的情況極少,像南唐後主、南宋末帝,苟活一些年,終不免一死。
在以上兩種死法裡,皇帝死的悲哀,留下惡名,他們的血塗抹著新的王朝的光榮,有理可講、有冤可訴嗎?死了,沒脾氣!
還有一種死法,是為(3)權臣所殺。
3
有皇帝,總不免有權臣;皇帝一旦抓不住權,就要生出權臣,皇帝為權臣所制。
在明朝以前,各個朝代,權臣盡多,被權臣殺死的皇帝也不少。
明清為什麼沒權臣了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朱元璋廢除了宰相制度,從體制上解除了權臣產生的土壤。朱元璋經常拿元朝的英宗來做反面教材,元英宗是在出巡途中被權臣派人刺死的,算得最後一個死於權臣的皇帝吧!
而西漢的霍光,可稱皇帝制度建立以來的第一個權臣。
漢昭帝“在他手下”幹了十來年,直如傀儡。昭帝死後,他找來昌邑王劉賀來做皇帝,不料二人不對脾氣,劉賀才幹了二十來天,他就給新天子羅織了一千多條罪狀,打發劉賀走人了。
霍光到底留得一線,沒將劉賀殺死,東漢時的“跋扈”大將軍和宦官們,則易置天子如小兒,遇到不聽話的,就會像對付漢質帝那樣,一張毒餅子,就要了他的命。
萬歲天子=一張毒餅子?
可見天子名分雖高,落難時,他的命也就值一張餅子。
在歷代“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權臣手底裡,皇帝幸運的被廢掉,倒黴的就要先廢后殺。這就是亡國之君,死了令人同情,理是沒處訴的。
史上講的禪讓,都是騙人的假話,其本質,是和平的篡位。
此時殺皇帝何罪?無罪!雖然也不至於大肆吹捧,說殺的好,載入史冊,還不免假惺惺說些“暴崩,今上深悼之”之類的套話,但無論是當時人還是後人,都把殺死先朝皇帝當成為建立新王朝必須搬開一塊討厭的絆腳石。
權臣也有壓力,要麼像王莽、曹丕、高歡、宇文泰、楊堅那樣,改朝換代,要麼被皇帝出其不意來個鹹魚翻身,就不免全家遭禍了,就像漢宣帝對付霍光家族那樣(當然霍光已死)。
以上講了那麼多,其實說白了就是,殺死皇帝的原因有很多種,無外乎失權、失國,他們的頭成為新朝的獻祭,很少能找到“罪魁禍首”。偶有這樣的情況,權臣、亂臣殺死皇帝,自己不幹(或幹不了),扶立一位新君,而新君掌權後,馬上殺死權臣、亂臣為先帝報仇(如元英宗的例子)。只有在這很少的情形下,皇帝之死,才不至於白死。
然而這樣的皇帝,死得就不冤了嗎?
當皇帝還被人殺死,最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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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古人殺皇帝的後果有很多種,也有很多種人殺皇帝。殺過皇帝以後下場也不一樣。如果平民百姓殺皇帝:無論殺成殺不成都是死罪。但是也有不怕死的老百姓敢殺皇帝。比如清朝嘉慶年間就有一個平民百姓刺殺嘉慶帝:被御林軍打死。而權臣殺皇帝命運就不一樣了。比如趙盾殺君而三家分晉,司馬昭殺君而政歸司馬氏。皇帝與權臣之間總是客大壓行,行大壓客。但是老百姓敢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勇氣可嘉:下場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