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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項全能斜槓青年

    李斯(約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秦朝丞相,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協助秦始皇帝統一天下。秦統一之後,參與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

    秦始皇死後與趙高合謀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後為趙高所忌,腰斬於市。

    個人評價

    《史記》:太史公曰: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史記索隱》:鼠在所居,人固擇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陽,人臣極位。一夫誑惑,變易神器。國喪身誅,本同末異。

    毛澤東: 孟夫子一派主張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對秦始皇。李斯是擁護秦始皇的,屬於荀子一派,主張先法后王。

    李斯的文學和文字的造藝令後人景仰。他的文章論證嚴密、氣勢貫通,洋洋灑灑,如江河奔流,魯迅先生曾稱讚李斯:“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則有殊勳。”他的書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稱為書法筆祖。

    摺疊社會評價

    李斯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實踐著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後,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並且,此時的李斯,已經徹底蛻變,他寫《督責書》,很大的原因是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以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歸根到底還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

    由於秦始皇的賞識,李斯不僅官運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著沾光。李斯的長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軍政大權,其他子女也都與帝室結了婚姻關係。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陽,李斯擺設家宴,百官都來赴宴祝酒。在這種熱烈的酒席上,李斯想起了他的老師荀卿告誡他的“物忌太盛”這句話,感慨地說:“我是個平民百姓,今天卻做了丞相,可以說是富貴到了極點。但是,物盛則衰,我還不知道將來會有什麼樣的結局呢。”由此可見,李斯並沒有完全陶醉於高官厚祿之中,他對現實的認識還是比較清醒的。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第五次巡行。

    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寵愛的小兒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線是:從咸陽出發,出武關,沿丹水、漢水流域到雲夢,再沿長江東下直至會稽(今浙江紹興市南)。登會稽山,祭大禹,並刻石留念。在北歸之時,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鉅鹿縣東南)。

    秦始皇死後,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亂,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飯,不讓外人知道死訊,按照慣例,應由秦始皇長子扶蘇繼位。扶蘇思想傾向於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當面提過意見,惹得秦始皇生氣,把他派到西北大將蒙恬那裡。這時,中車府令趙高也正在進行陰謀活動,他曾是胡亥的老師,極力想讓胡亥稱帝,他就可以大權在握了。唯一需要注意拉攏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設法爭取李斯也同意胡亥上臺。趙高口才極好,善於雄辯,與李斯有這樣的一段對話。

    趙高說:“皇帝臨死前,曾召扶蘇參加葬禮的這封信,沒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這封信沒有人知道,現在胡亥手裡。決定由誰來繼位;全由胡亥和我來決定丁,你認為如何?”這是探聽的口氣。

    李斯說:“這是亡國的言論,不是人臣應該議論的。”反映出李斯對趙高的不滿。但趙高早就對李斯的為人瞭如指掌,他讓李斯和蒙恬進行對比,李斯自覺不如蒙恬。於是,趙高乘機又說:扶蘇剛毅面勇敢善戰,他繼位後必將任用蒙恬為丞相,這話很能抓住李斯當時的心情。趙高接著又威脅說,現在天下實際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裡,扶蘇、蒙恬、李斯的命運也全都攥在我們的手裡。李斯見形勢不妙,就只好聽從趙高的調遣了。胡亥、趙高將秦始皇召扶蘇來咸陽送葬的書信,改為斥責扶蘇“無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殺;同時責備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殺。結果扶蘇乖乖地自殺了,蒙恬不肯自殺,後被囚禁,還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繼承了帝位,開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殘忍的統治。李斯與胡亥、趙高的結合,是為了互相利用,所以後來他們之間勾心鬥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李斯是個不惜一切代價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比昏庸無能的胡亥,當然要高明得多。他看到了秦王朝的危機,為了儲存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敢規勸胡亥。一次,胡亥責問李斯說:過去韓非曾經說過,古代的君王都是十分辛勤勞苦的,難道君王管理天下是為了受苦受累嗎?這是因為他們無能。賢人有天下,就要讓天下適應自己,如果連自己都不能滿足,又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想隨心所欲,而又要永遠統治天下,你李斯有什麼辦法嗎?這時,李斯的兒子李由鎮壓農民起義進軍不利,大將章邯要追查李由的責任,並譏諷李斯的無能。李斯因此心中恐懼,為得到秦二世胡亥的信任,提出一套“督責之術”。

    李斯在上書中說:賢主若能厲行“督責之術”,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為君王服務;不能行“督責之術”的君王,如堯、舜等比百姓還辛勞,簡直是受罪。

    什麼是“督責之術”呢?實際上就是嚴刑酷法和君王的獨斷專行。李斯說:“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就是對臣下和百姓實行“輕罪重罰”,使人人不敢輕舉妄動。君主對臣下要實行獨斷專行,要駕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響。李斯認為,只有這樣的君主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實行“督責之術”,群臣百姓也就不敢造反了,君王的地位才能牢靠。

    李斯關於“督責之術”的主張,既有取寵於秦二世的一面,也有他繼承法家思想的一面。在上書中,他也是一再引申不害、韓非的話,來證實自己的看法。不過,李斯講得更加露骨而已。秦二世不顧天下百姓的反抗,採納了李斯的“督責之術”。此後,殺人多者為“忠臣”,殘忍者為“明吏”,弄得天下怨聲載道。

    在李斯,趙高的慫恿下,秦二世胡亥更加奢侈腐化,胡作非為。為了鎮壓農民起義,不斷地從關中徵發人民去打仗,給人民造成極大的負擔,秦二世胡亥為了修好阿房宮,徵發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難的深淵。當時全華人民的反秦起義已經風起雲湧,為了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去疾、將軍馮劫勸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宮,減少一些徭役。當時,秦二世正與宮女宴飲作樂,見李斯等人上書十分惱怒,下令將他們逮捕入獄。李斯在獄中多次上書,都被趙高扣留。趙高藉機說李斯與其兒子李由謀反,對李斯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李斯被迫承認謀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殺死。

  • 2 # 張不叄讀秦史

    史記對李斯單獨的功績著墨不多,他更多是作為秦始皇統一政策的執行者出現。不過後來被趙高誣陷下獄後,李斯倒在獄中寫了一封自白書,以正話反說的形式列舉了自己的功勞,共有七項,應該說很全面了:

    1.“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

    我們可以從中推斷,秦滅六國的時候,李斯應該是參與了一些隱蔽戰線的工作,如賄賂敵國重臣等行為,趙國的郭開、齊國的後勝都是當時有名的佞臣,李斯有可能和他們打過交道

    2. “地非不廣,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

    可以理解為,在秦軍南定百越、北擊匈奴的戰役中,李斯也承擔了一些工作,有可能是後勤方面。

    3.“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

    4.“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

    這兩條應該是指,李斯參與了對滅六國功臣進行獎勵的工作。

    5.“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

    統一文字、度量衡。

    6.“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

    參與大工程的建設。

    7.“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最有意思的是這最後一條,我們普遍認為秦朝是苛政,李斯卻在上述中說自己“緩刑罰,薄賦斂”,生死關頭他不太可能撒謊,所以個人認為,秦朝政府當時很可能已開始著手輕徭薄賦政策,只是還沒來得及見成效。

    至於李斯之死,單看他的下場確實很冤,但不要忘了,是他合謀篡改了詔書,直接造成扶蘇、蒙恬之死;面對秦二世和趙高的倒行逆施,他也可恥地保持了事不關己的沉默,當屠刀最終落到自己身上時,只能說是咎由自取。試圖在這個問題上給李斯洗白,只能說,要麼是蠢,要麼是蠢,要麼是太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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