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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容濟點火器

    1、 資料統計初戀的結婚率不到1%,我並不懷疑資料的準確性。初戀的分手率如此高,話說基本是初戀等於分手了。因為很多時候很多人的初戀都是因為對於愛情的衝動,急於知道愛情的味道,根本還不知道愛的定義,一味的認為只要不討厭就可以了,但相處之後才發現那不是真正的愛。

    2、初戀年紀都比較小,起碼心理年齡當時很小,很多現實的問題沒有凸現出來,而一旦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很多現實的、不可調和的矛盾都出來了,而此時戀愛的保鮮期也已經過去,激情已經褪去,所以兩個人變得無法包容無法容忍,或者兩個人發展不同步,勢必有一方會先離開。

    3、不懂的包容 也不夠理解對方,按自己的方式在走,對方需要梨常常給的是蘋果,覺得自己是足夠在乎,全心全意的付出,但是對方並不一定是同等的能夠理解到和感受到。這些都只是心裡上的磨合問題,比上現在很多現實問題,愛情又好像是最不值錢的 嗨,多向往那種純粹的感情心裡,就單純的喜歡, 然後被好的態度對待 就在一起了 just 這麼簡單。

    4、初戀被寄託了太多東西,有對異性朋友的新鮮,對另一半的理想,甚或有對理想父母的補充。倆人走到最後需要很多智慧和技巧,不過往往我們需要吃過虧上過當,流過眼淚後才學得會怎樣去恰到好處的愛另一個人,才知道怎樣溫婉感恩的接受別人的愛。幫你成長的那個年輕人卻不見得有耐心等到你終於成熟的那天。所以你們只能成為彼此的經驗值。而且,世界的誘惑實在太多了,對於很多人來說,一輩子就談這麼一次戀愛,"如果換個人會是怎樣的人生呢"這樣的疑惑實在太誘人。

    5、年輕人嘛,有些是長大了天鵝走天鵝的路,老鷹飛老鷹的道,更多的是不懂得互相包容遷就,或者就跟穿衣服一樣,紐扣掉了就直接換新的也不知道找了顆釦子縫上繼續穿。

    6、情深不壽與細水長流,總要痛過才能懂,三觀不成熟,環境不穩定,不懂寬容,彼此稜角太多。。。等到社會把你的稜角磨光後,錯過的已經錯過了。

    歸根結底:性格不符

    這大概是所有分手的情侶普遍的說法,有的是自己不想深究,分手畢竟是勞神費力的事情;有的呢,是不想七大姑八大姨追問,於是找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理由搪塞過去。

    事實上,性格和觀念在戀愛中真有這麼重要麼?

    你說性格不合,觀念不合的情況下,首先你得要告訴我:什麼叫做性格,什麼叫做觀念。

    大致來說就是一個人待人,待事時所表現出來的穩定的行為風格。溫柔、粗暴、體貼、勇敢、懦弱、獨立、軟弱、自強、善良、邪惡、急躁、穩重……這些詞都是用來形容性格的。

    如果按照性格不合理論,溫柔的人與粗暴的人應該是“性格不合”,獨立的人和軟弱的人應該是“性格不合”,穩重和急躁的人應該是“性格不合”,但是在實際生活中,誰也不敢斷言上述兩種矛盾性格的人在一起就絕對會分手。相反的是,兩種矛盾性格的人有可能透過交往後能夠取長補短,吸收對方的優點。

    因此,泛泛地說性格不合,並不能證明兩個人不適合,也不是兩個人不能在一起的充要條件。

    所以必須繼續深入研究下去。

    大體來說,情侶分手所說的“性格不合”並不是從泛指意義上的,而是針對彼方性格在個體的事例所表現出具體狀態。也就是說,討厭的並不是抽象的性格差異,相互矛盾的性格並不一定在實際中導致矛盾,而是要結合具體的情境。只有一方的某種性格在特定的狀態下做出的行為不符合對方的“審美”,厭惡之感才會產生。

    所以,性格不合的實質是對對方審美觀的違反。

    審美觀是價值觀的組成部分,而價值觀受制於人生觀、世界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又受制於成長環境、所受教育、生活經歷。每個人的成長環境、所受教育、生活經歷都不一樣,即便這三者高度一致,後天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學習環境也決定了兩性所扮演的社會角色和定位絕不會相同,因此,彼此審美的破壞幾乎是不可能避免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因此,雖然性格不等於觀念,但是在戀愛中的,分手情侶口中的“性格不合”實際上就是“觀念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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