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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福堂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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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康與你同行
化療了八次,還要做化療,那麼有這種可能:化療對癌細胞的抑制效果效果未達到預期,所以繼續做化療。
一般來講,西醫治療的方案多數是這樣:非高危因素的Ⅱ期患者做化療輔助治療3個月,而Ⅲ期或是高危因素Ⅱ期的患者要求化療輔助治療6個月,對於已經失去手術時機多處轉移的晚期患者,化療是其治療的主要方法,換句話說:看你的目標是什麼,如果想要活下去,那麼就要堅持治療下去,在治療的過程中根據病情調整用藥,以獲得更長的生存時間。
在結腸癌的早期,不主張進行化療輔助治療,因為患者生存獲益不明顯,而在2到3期的主張進行化療輔助治療效果比較好,是獲得大多數人公認的。
而實際上,在一部分的Ⅲ期患者裡面,沒有完成既定的化療6個月的治療,還是可以存活很久的。據臨床觀察,有一些Ⅲ期的患者在做夠3個月的治療就足夠了。而對一些預後比較差、高危因素比較高的患者則需要做夠6個月的既定化療療程。
但是畢竟化療的副作用很大,最好根據個人的耐受性與目標去制訂治療的方案,過程中有哪些不適及時跟主管醫生溝通以調整方案。
一定結合病人實際情況進行,常規治療65歲以下,身體可以,做6次就可以了,千萬別過度治療,並注意化療後因身體太弱腫瘤易到其他部位著床佔位,恰到好處為宜,如果還要做,要給合實情詢問主治主任說明一下,每人情況不同,治療各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