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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庭枝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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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巖
父母對子女所負的責任,是他對社會所負的責任的一種特殊形式。
——馬卡連柯
前幾天在孩子的家長座談會上,和幾位家長聊了起來。其中的一位說:“我的兒子一點兒都不知道心疼我,我發燒了也不知道問候一聲,只是幹自己的事情。養這樣的兒子有什麼用啊,我老的時候肯定很淒涼。”我聽了也不禁陷入了沉思:現在的孩子是有些自私,不知道愛父母,這還需要教育。可是,養育孩子就是為了防老嗎?阿毛媽媽聽了你的訴說,我想起了前幾天看到的一篇短文,那是一篇父親手記,他講了和女兒的這樣一段對話:
一天早上,依依拿牙刷,我給她擠牙膏,她力氣小,還擠不動。依依突然問我:
“爸爸,等我長大了,你和媽媽是不是都老了?”“是呀。”“那時候,我也給你們擠牙膏。”
“寶寶真乖。”我說,“不過,爸爸給你擠牙膏,幫你做各種事情,並不是指望你將來報答我們,我們是因為愛你才這樣做。無論爸爸媽媽多麼老,都可以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你將來要做的事是:給你自己的孩子擠牙膏。”
在短文的末尾,這位父親還有這樣一段感慨:“我相信,愛是遺傳基因,可以代代相傳。孩子是社會公共產品,不是家庭投資物件。那種養兒防老思想,容易分不清愛和利用,給孩子稚嫩的肩上加上不必要的負擔,讓他或她在還沒有行為能力的時候就成為人生的債務人。”
我認為這位父親的話是有一定道理的,雖然聽起來似乎有些冷酷,有些不近人情。我一直以為,養育孩子不是為了防老,但並不等於說,不需要教育孩子要有愛心,不需要教育孩子要懂得孝敬父母。而是要把孩子培養成人,一個具有獨立人格,能夠適應社會,不斷得到發展的社會公民。
孩子是家庭的,更是社會的。任何一個人的成長,都離不開家庭、學校和社會方方面面的教育和鍛鍊。家庭和學校是培養孩子的地方,社會是磨練孩子、讓各種準則和道德在孩子身上成為一種穩定因素、真正長大的地方。家庭也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孩子是社會的,他要在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並服務於社會,為了個人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透過自己的努力和周圍很多人的呵護、幫助和提攜,他們慢慢地長大了,成為一個獨立的、優秀的人。當然,他們也許很平凡,而且大部分肯定是這樣的,但他們具備優良的品德。其中有愛心,孝敬父母就是他們之所以優秀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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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衣上雲
靠牆牆會倒。養兒防老?越來越站不住腳。
首先養兒防老觀念老化,偏遠化了。過去的人總想著養兒防老,因為那時人老了,醫療保障少,退休工資微薄,還有的就是農村的,老了幹不動了,沒了收入,沒有生活保障,就指望兒子。所以家裡多幾個兒子就像身邊多幾堵牆一樣,可靠啊,踏實呀。
有個閨蜜做護士長,四十多歲了,沒怎麼談過戀愛,也不結婚。她說,在醫院裡把世間冷暖看透了。以前她在兒科,一個孩子出生,大人老人都圍著嬰兒轉。後來,她到了骨科,很多摔骨折的老人,動也動不得,恢復得又慢,一躺就是幾個月。有的老人身邊一個親人也沒有,好的就請個護工,沒有護工的就只有靠護士,可護士多忙呀,有的老人身上發臭,長瘡,有的更過分,連醫療費都沒有人交,可這些老人都是有子女的,不止一個呢。當然,閨蜜不結婚並不是因為這個,只是說結婚、生兒育女在她心裡不是必須的了。
反過來站在年輕人的角度,普遍的心理是隻要有時間有能力都願意去照顧老人的,但現實是各有各的難處。所以現在老人與年輕人的生活漸漸分化了,老人的生活儘量自理,不增加孩子的負擔,孩子們儘量自立,不去啃老。儘可能地不給對方添麻煩成了當下一種愛的方式。
(你看,農村老人都很自立,老奶奶連理幾根蔥都費勁,仍然要來趕集。)
魯迅先生早在他那個年代就這樣詮釋了父母與子女關係:
有人做了樂府,說是“勸孝”,大意是什麼“兒子上學堂,母親在家磨杏仁,預備回來給他喝,你還不孝麼”之類,自以為“拼命衛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窮人的豆漿,在愛情上價值同等,而其價值卻正在父母當時並無求報的心思;否則變成買賣行為,雖然喝了杏酪,也不異“人乳餵豬”,無非要豬肉肥美,在人倫道德上,絲毫沒有價值了。
所以我是這樣想的,父母不必強求“孝”,他們能做到是好的。但父母首先不要去依賴去指望他們,因為孩子是被父母自作主張帶到這個世界的,父母已經從他們身上得到了很多快樂幸福,已經夠了。平安是福,不要再求多。相互之間多體諒,多理解,一旦父母真的有什麼事,孩子們也不會袖手旁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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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冬兒寶寶洗完澡澡
這個不關養兒防老問題。問題老太太高壽,兒女也算老頭老太太了,大家都是需要照顧的,你說大家都自身難保,怎麼防老呢,當你70多歲,你父母90多歲,你想想你老骨頭能照顧老老骨頭,所以老人家要有點積蓄,以防萬一,可以請護工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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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很可靠。養兒防老是華人自古以來的一個觀念,在農村體現得尤為明顯(只是就事論事)。但潛藏在這種觀念裡的意識就是等價交換,我養你長大,你給我養老,可以說養兒就是帶有目的性地撫養。不管父愛母愛被說的多麼偉大,但子女一旦長大且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就開始決裂。當然,我並不是說子女不該贍養父母,這是道德和法律都不允許的。只是從父母的角度來說,用了大半輩子的時間陪著子女長大,生活的全部都是子女,當子女有能力獨立時,就應該學會放手,讓子女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他們也應該好好享受獨屬於他們的晚年生活。
當然養兒對於父母來說是一種心理上的慰藉,子女在萬事足,在有足夠安全感的情況下,他們才能安心過自己的生活。
養兒防老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但它同樣也容易成為父母將子女緊緊拴在身邊的藉口。這種情況對於農村出身的孩子尤為明顯。好不容易念個大學研究生,因為父母的一句養兒防老,就要委屈回家。(當然這種事情不能一概而論,在農村也並不是沒有前途,但還是有很多人想在外闖一闖的)矛盾凸顯,大家都不快樂。
總而言之,我的觀點是,養兒可以防老,充分而不必要。父母不要把所有的心思都寄託在子女身上,偶爾也讓他們搏一搏,自己也適當發展一下興趣愛好,跳跳廣場舞,與其他大爺大媽聊聊天,種種花,下下棋,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