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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娛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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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恭5
此事應這樣分析:
如果該手術是由您經治醫院的醫生認定,需請院外專家前來提供技術支援(例主刀大夫),事前已講明費用一萬元,您知情並同意支付給專家的交通費與勞務費,術後怎麼還要專家提供“收費憑證”呢?
這種常見的“飛刀”,指的是專家放棄個人節假日,應邀外出手術的業餘“勞務費”,是病人與家屬出自“只要手術成功,請專家不在乎多少費用”的“互利雙贏”的“灰色”收入,術後是不便讓專家開發票的。
另一種是出自患者在術前期望醫生給於“重視與關注”,術後又表示對手術醫生或團隊感激的“紅包”一萬元(誠然送、收這種紅包雙方都是違紀的),這種“行為”叫誰給開收款“憑證”呢!
再有一種是醫院或所在科室為了完成“創收指標”而“巧立名目”,透過編造理由亂收費,您完全可以查詢其合理性,也有權利向有關部門舉報!
我們常在網上看到,醫患雙方由於資訊不對稱,又缺乏必要的溝通與交流,有些人對某地某些醫生收取“紅包”,“回扣”的行為人為地擴大化、汙名化,極力助推“醫患矛盾”尖銳化、社會化、激化!希望在深化醫改程序中,這些朋友不再“以點帶面”,肆意宣掦,給咱“病不起”的百姓,心理再“添堵”好嗎?
其實這種情況是存在的,前提是醫院要和患者提前溝通好。有的下面城市的醫療技術無法承攬一項手術的時候,會向上級醫院申請醫療援助,上級醫院會安排相關專家來醫院做手術。這種情況都是醫院提前和患者家屬溝通好,相關費用也會在手術費用單據上顯示出來,但是不在報銷範圍內。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建議向當地衛生局和工商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