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貓眼看車
-
2 # 鴻漸談車
父母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將孩子遺忘在車內,最終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例頻頻發生,但是由於中國在相關法律方面的制定並不是非常的完善,所以針對這樣的案例,一般來說並不會追究父母親的刑事責任,往往會將這樣的事情定位成意外事故,而我們都知道孩子是父母親的心頭肉,發生這種事故也不是父母想看到的,因此孩子父母親往往也是受害者,所以公訴機關一般來說是不會追究父母親的刑事責任,孩子的其他家屬也不會因為這對父母的過失導致孩子的死亡而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全世界各個國家關於這樣的事情的法律定義是不盡相同的,各自國家關於此類事件的法律規定的差距導致了關於父母親由於個人粗心大意而導致孩子意外身亡的事件,會有不同的形式追責。比如說像在美國,如果父母親將自己的孩子遺忘在車中,最終導致孩子身亡,法院會以故意謀殺罪對生完孩子的父母親提出刑事訴訟,最嚴重的判罰可能會處以30年的有期徒刑。在英國,如果是發生這樣的事情,法官會以二級謀殺罪來起訴父母,而他們所需要面臨的刑期很有可能最少都是十幾年以上。
當然由於各自國家的法律完善與否,不盡相同,因此在這些國家當中,即便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檢察機關會對父母親提起刑事訴訟,但是也有些父母能夠被免於處罰。只不過為了讓全社會提高對於孩子的關注度,以及能夠更好的照顧下一代,絕大多數發生這樣事故的父母親一般都免不了牢獄之災。
而在我們國家對於這樣的案例,卻沒有太多的追責手段,但是卻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如果是因為校車司機將孩子遺忘在車上而導致孩子意外身亡,那麼在法律層面,必然會去追究學校以及駕駛司機等事故主體的相關責任。如果是因為父母而導致這樣的事情出現,可能更多關注的目光是會放在父母身上,只會注意去安撫和關心他們,而並不是去追究,由於他們的失誤而導致孩子身亡,算下來的話,他們才是孩子死亡真正的罪魁禍首。可卻因為沒有對於這樣的法律體系進行更好的完善,而導致忽略了這樣的事實。
根據有關方面統計,中國每年因為意外導致兒童死亡的事情將近10萬起以上,而在這10萬起案例當中,有相當大一部分比例是由於父母平時照顧的疏忽產生的。但是由於華人講究父母親情,所以往往會把親子關係放在第1位,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更多的是去安撫和照顧父母那種悲痛的情緒。並沒有對父母的疏忽而導致事情發生,所需要承擔的責任進行追責,因此在此也是呼籲大家既然做父母,那就要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更多的關注,更多的去避免此類事故發生的機率。
回覆列表
中國針對父母因大意將孩子遺忘在車上,並最終造成死亡的案例,一般不會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因為法律認定這件事屬於意外事故,而孩子的父母也是受害者,所以公訴機關往往會放棄追究父母刑事責任,孩子的其他親屬也不會因此起訴孩子的父母。
各國法律規定不同,在美國父母遺忘孩子中車內最終致死的,法院會以故意謀殺罪對孩子父母提起訴訟,嚴重的可判至少30年刑期;在英國法官可以以二級謀殺罪起訴父母,同樣面臨十幾年不等刑期;當然在這些國家最終經過審理也有免於處罰的,但多數是被判刑,免不了牢獄之災。
在中國針對類似案例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如果是校車司機遺忘孩子在車上導致死亡,那麼法律肯定要追究司機、學校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可如果孩子是因為自己父母疏忽遺忘在車上出事了,那麼更多的是來自社會的關心和安撫,大家卻同樣忽視了一個關鍵:父母才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罪魁禍首。這種犯罪主體上的雙標定責,讓父母免於承擔刑事責任。
孩子只要出生了就是獨立的個體,而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他擁有與父母相同的生命權和健康權,遺忘在車上這件事中,父母是完全可以預見可能存在的危險性,但孩子沒法預見,這其實就是父母失職直接侵害孩子生命權,套用刑法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因為是親子關係就可以逃避制裁。
中國每年因意外導致死亡的兒童都在10萬人以上,這其中父母疏忽造成的佔比很大,我們更多的是把親子關係放在第一位,人情味更濃,但這不是父母可以逃避刑事責任的理由,雖不能判刑但希望所有做父母的能夠切實引起重視,避免發生類似慘痛的事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