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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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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優雅人生y
戰國末期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非子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集於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子將老子的辯證法和荀子的樸素唯物主義融為一體,也是先秦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集儒、道、墨、法四大思想流派的精華於一身。韓非是韓王之子,荀子的學生,李斯的同學。著有《韓非子》一書,共五十五篇,十萬餘字。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呈現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霸道思想。
韓非子深愛自己的祖國南韓,但他的政治主張並不被韓王所重視,而秦王嬴政卻為了得到韓非而出兵攻打南韓。李斯因嫉妒韓非的才能,將韓非害死在秦國。但是,韓非的法家思想卻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一六國。韓非子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對後世影響深遠,是毛主席最佩服的中國古代思想家。毛主席曾經說過:”中國古代有作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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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籍與歷史
韓非是南韓貴族,天生口吃但是很有才華。他曾和未來的秦國丞相李斯一同在荀子門下學習。後來他回了南韓,李斯去了秦國。秦始皇在看到了他的著作以後十分欣賞他的才華,但由於他一心想要保留南韓最終被秦始皇殺害。
他的書裡面有許多東西值得我們思考,比方說其中講到作為上司如何防止下屬對於自己矇蔽,遊說時容易遇到的問題,當上司與下屬利害相反時該如何處理。
韓非子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的精神財富,我們應該充分挖掘這種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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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愚痴九九
韓非是法家最後的也是最大的理論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經有三派:一派以慎到為首,慎到與孟子同時,他以"勢"為政治和治術的最重要的因素;一派以申不害為首,申不害強調"術"是最重要的因素;一派以商鞅為首,商鞅又稱商君,最重視"法"。"勢",指權力,權威;"法",指法律,法制;"術",指辦事、用人的方法和藝術,也就是政治手腕。
韓非認為三者都不可缺少,《韓非子•八經》說:"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正無私;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用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知道是怎麼用的,這是術的妙用;他還有權威、權力以加強他的命令的力量,這是勢的作用。這三者"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華人尊重過去的經驗,這傳統也許是出自佔壓倒多數的農業人口的思想方式。農民固定在土地上,極少遷徒。他們耕種土地,是根據季節變化,年復一年地重複這些變化;過去的經驗足以指導他們的勞動,所以他們無論何時若要試用新的東西,總是首先回顧過去的經驗,從中尋求先例。這種心理狀態,對於中國哲學影響很大,所以從孔子的時代起,多數哲學家都是訴諸古代權威,作為自己學說的根據。孔子的古代極威是周文王和周公;為賽過孔子,墨子訴諸傳說中的禹的權威,據說禹比文王、周公早一千年;孟子更要勝過墨家,走得更遠,回到堯、舜時代,比禹還早;最後道家為了取得自己的發言權,取消儒、墨的發言權,就訴諸伏羲、神農的權威,據說他們比堯、舜還早若干世紀。
像這樣朝後看,這些哲學家就創立了歷史退化論,他們雖分屬各家,但都同意這點,就是人類黃金時代在過去,不在將來。自從黃金時代過去後,歷史的運動一直在逐步退化,因此拯救人類,不在於創新,而在於復古。法家是先秦最後的主要的一家,對這種歷史觀卻是鮮明的例外,他們充分認識到時代變化的要求,又極其現實地看待這些要求;他們雖然也承認古人淳樸些,在這個意義上有德些,然而他們認為這是由於物質條件使然,不是由於任何天生的高尚道德,韓非在《韓非子•五蠹》說法是古者"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由於這些全新的情況,出現了全新的問題,韓非認為只有用全新的方案才能解決,只有愚人才看不出這明顯的事實。韓非用一個故事作比喻,說明這種愚蠢:"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韓非之前的商君在《商君書•開塞》中已說過類似的話:"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變而行道異也",這種把歷史看作變化過程的觀點,在現代人看來不過老生常談,但從它在當時反對了古代中國其他各家流行的學說看來,實在是種革命的觀點。
治國之道為了適應新的政治形勢,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國之道,自以為是立於不敗之地,第一個必要的步驟是立法,《韓非子•難三》中寫道:"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透過這些法,告訴百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法一經公佈,君主就必須明察百姓的行為;因為他有勢,可以懲罰違法的人,獎賞守法的人,這樣就能夠成功地統治百姓,不論有多少百姓都行。
關於這一點,《韓非子•顯學》寫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君主就這樣用法用勢治民,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張的那樣,自己作出榜樣,或是透過個人的影響來統治。
可以辯論的是,像這樣的程式也並不真正是愚人就可以做到的,因為它需要有立法的材能和知識,還需要督察百姓的行為,而百姓又是很多的。對於這種反對意見,法家的回答是,君主不需要親自做這一切事,他只要有術,即用人之術,就可以得到適當的人替他做。
術的概念饒有哲學的趣味,也是固有的正名學說的一個方面。法家用術這個名詞表示的正名學說在《韓非子•定法》是"循名而責實"。"實",法家是指擔任政府職務的人;"名",是這些人的頭銜。這些頭銜指明,擔任各該職務的人應當合乎理想地做到什麼事,"循名而責實"就是責成擔任一定職務的人,做到該職務應當合乎理想地做到的一切;君主的責任是把某個特殊的名加於某個特殊的人,也就是把一定的職務授予一定的人,這個職務的功能早已由法規定了,也由其名指明瞭,所以君主不需要,也不應該,為他用什麼方法完成任務操心,只要任務完成了,完成得好,就行,任務完成得好,君主就獎賞他,否則懲罰他,如此而已。
或許要問君主怎知道哪個人最適合某個職務呢?法家的回答是用術就能知道,《韓非子•二柄》說:"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照這來處理幾個實際的例子,只要君主賞罰嚴明,不稱職的人就再也不敢任職了,即使送給他也不敢要,這樣一切不稱職的人就都淘汰了,只剩下稱職的人擔任政府職務了。
還有個問題:君主怎知道某個"實"是否真正符合他的"名"呢?法家的回答是,這是君王本人的責任,他若不能肯定,就用效果來檢驗;他若不能肯定他的廚子手藝是不是真正好,只要嚐嚐他做的餚饌就解決了,他也不需要總是親自檢驗效果,可派別人替他檢驗,檢驗的人又是"實",又嚴格地循其"名"以責之,照法家如此說的治國之道真正是即使是愚人也能掌握,君主只需要把賞罰大權握在手裡,這樣進行統治,就是"無為而無不為"。賞、罰,韓非叫做君主的"二柄",二柄之所以有效,是由於人性趨利而避害,《韓非子•八經》說:"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韓非像他的老師荀子樣相信人性是惡的;但他又與荀子不同,荀子強調人為,以之為變惡為善的手段,韓非對此不感興趣,在韓非和其他法家人物看來,正因人性是人性的原樣,法家的治道才有效。法家提出的治國之道,是建立在假設人性是人性的原樣,即天然的惡,這個前提上;而不是建立在假設人會變成人應該成為的樣子,即人為的善這前提上。
無為是道家的觀念,也是法家的觀念,韓非和法家認為,君主必需具備一種大德,就是順隨無為的過程,自己應當無為,讓別人替他無不為,《韓非子•大體》說:君主應如"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託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換而言之,君主具有種種工具和機器用來進行統治,有這些就無為而無不為了。
道家與法家代表中國思想的兩個極端:道家認為,人本來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認為,人本來完全是邪惡的;道家主張絕對的個人自由;法家主張絕對的社會控制。可在無為的觀念上,兩個極端卻遇合了,就是說在這裡有某些共同之處。法家的治道也是後期道家所主張的,只是詞句上稍有不同,《莊子》裡有段講"用人群之道",這段既區分了有為與無為,還區分了"為天下用"與"用天下",無為是用天下之道,有為是為天下用之道。君主存在的理由是統治全天下,所以他的功能和職責是自己無為,而命令別人替他為,換而言之,他的統治方法是以無為用天下,臣子的功能和職責,則是接受命令,遵命而為;換言之,臣子的功用是以有為為天下用,《莊子•天道》裡說:"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接著又說:"故古之王天下者,知雖落天地,不自慮也;辯雖雕萬物,不自說也;能雖窮海內,不自為也",君主一定要這樣,因他萬一考慮某件事,這就意味著別的事他沒有考慮,可是他的功能和職責是考慮他治下的"一切"事,故解決的辦法,只有讓他不自慮,不自說,不自為,但命令別人替他慮,替他說,替他為,用這方法,他無為,而無不為。至於君主"用天下"的詳細程式,這段裡說:"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賞罰次之;賞罰已明,而愚知處宜,貴賤履位,仁賢不肖襲情。……此之謂太平,治之至也",很清楚,這個程式的後部分正與法家相同,這段還繼續說:"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舉,九變而賞罰可言也。驟而語形名,不知其本也。驟而語賞罰,不知其始也。……驟而語形名賞罰,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於天下,不足以用天下;此之謂辯士,一曲之人也",從這裡可以看出道家對法家的批評,法家的治道需要君主公正無私,一定懲罰應當受懲罰的人,即使這些人是他的親友;一定獎賞應當受獎賞的人,即使這些人是他的仇敵,只要他有時不能這樣做,他的整個統治機器就垮了,這樣的要求是個僅有中等智力的人遠遠不能勝任的,真正能實現這種要求的還只有聖人。
儒家主張治理百姓應當以禮以德,不應當以法以刑,他們堅持傳統的治道,卻不認識當初實行此道的環境已經變了,在這方面儒家是保守的;在另方面儒家同時又是革命的,在他們的觀念裡反映了時代的變化,傳統上只按出身、財產劃分的階級區別,儒家不再堅持了,當然孔子、孟子還繼續講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但在他們看來,這種區別在於個人的道德水平,沒有必要根據原來的階級差別了。在早期的中國封建社會中,以禮治貴族,以刑治平民,所以儒家要求不僅治貴族以禮,而且治平民也應當以禮而不以刑,這實際上是要求以更高的行為標準用之於平民,在這個意義上,儒家是革命的。
在法家思想裡,也沒有階級的區別,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為標準提高到用禮的水平,而是把貴族的行為標準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於將禮拋棄,只靠賞罰,一視同仁。儒家的觀念是理想主義的,法家的觀念是現實主義的,由於這原故,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儒家總是指責法家卑鄙、粗野,法家總是指責儒家迂腐、空談。
談著談著就把法家扯進來了,又把道家和儒家扯了進來,難得調整刪減了,將就看吧,揖首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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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懷疑探索者
在中國的戰國時期,法家有個代表人物,也是一個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人物,叫做韓非,是一個南韓的貴族,和李斯是同學。後來,韓非在南韓沒有出路,就到秦國去謀求發展,結果,他被秦國的一把手嬴政召見,一番交談,嬴政很賞識這個人,結果被老同學李斯打翻了醋罈子,隨便找了一個藉口抓了起來。可惜韓非滿腹經綸,最後被李斯逼迫服毒自盡而死,連個處級幹部都沒有坐上就掛了。
在韓非之前,法家的思想分為三大派系,叫做法,術,勢三家,而韓非是融合這三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第一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新的法家思想體系,被嬴政這些統治者推崇的不得了。而《韓非子》就是他的學術體系。
韓非的歷史觀和儒家,道家,墨家等各家都不同。他把社會發展劃分為“上古”,“中世”,“當今”三個階段,指出三個階段有不同的特點。韓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也就是說,統治者已經依據實際形勢的變化,而採取相應的措施。韓非認為,“當今之世”,必須“爭於氣力”。韓非堅決的批判復古思潮,如果他活到21世紀,一定會大力的批判國學讀經班。韓非主張“法后王”,譏笑那些復古派是守株待兔的愚蠢的人。當前社會中,反轉基因的人群就是一群提倡復古的愚昧的人,也是韓非子的思想所鄙視的。
韓非雖然死了,但他的思想是不朽的,由於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需要,所以被秦王嬴政所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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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末期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非子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集於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子將老子的辯證法和荀子的樸素唯物主義融為一體,也是先秦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集儒、道、墨、法四大思想流派的精華於一身。韓非是韓王之子,荀子的學生,李斯的同學。著有《韓非子》一書,共五十五篇,十萬餘字。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呈現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霸道思想。
《韓非子》無疑將成為傳之千古的法家鉅作。這部新派法家大書前所未有地博大淵深,初讀之下難以揣摩其精華所在,精讀之後方能領略其堅不可摧。從根本處著眼,《韓非子》最大的不同,是將法家三治(法治、術治、勢治)熔於一爐而重新構築出一個宏大的法家學陣。對於以商鞅為軸心的法治派,《韓非子》一如《商君書》明晰堅定,除了更為具體,倒看不出有何新創。這一點,很令景仰商鞅的年青秦王欣慰,認定韓非是繼商鞅之後最大的法家正宗。若非如此,很可能這個年青的秦王是不會讀完《韓非子》的。
韓非之出新,在於將術治、勢治納入了法家治道而重新鍛鑄,使法治之學擴大為前所未有的“三治法家”,事實上成為戰國新法家大師。法、術、勢三說,此前皆有淵源:法治說以李悝商鞅為最顯,術治說以申不害為最顯,勢治說以慎到為最顯。在戰國諸子百家的眼中,法、術、勢三治說雖有不同,但其根本點是相同的,這便是以承認法治為根基。唯其如此,戰國之世將法術勢三說視為互聯互生的一體,統呼之為法家。然則,這種籠統定名,卻不能使法家群體認同。在法家之中,三說之區隔是很清楚的,誰也不會將法、術、勢混為一談。可以說,法家事實上有三個派別,而且是很難相互融合的三個派別。
《韓非子》搭建的新法家框架是:勢治為根,法治為軸,術治為察。
先說勢治。勢者,人在權力框架中的居位也。位高則重,位卑則輕,是謂勢也。自古治道經典,無不將“勢”明確看作權位。《尚書·君陳》雲:“無依勢作威。”這個勢,便是權位。法家言勢,則明確指 向國君的權位,也就是國家最高權力。慎到之所以將勢治作為法治精要,其基本理念推演是:最高權力是一切治權的出發點,沒有權力執行,則不能治理國家;權力又是律法政令的源頭,更是行法的依據力量;沒有最高權力,任何治道的實施都無從談起,是謂無勢不成治。所以,運用最高權力行使法治,被勢治派看作最根本的治道。
《韓非子·難勢》雲:“夫勢者,非能必使賢者用之而不肖者不用。賢者擁勢,則天下治。不肖者擁勢,則天下亂……以勢亂天下者多矣,以勢治天下者寡矣!勢之於治亂,本末有位也,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其智淺矣!”
一部《韓非子》,使古往今來之一切權力學說與政治學說相形見絀,直是人類文明之絕無僅有也!即或後世西方極為推崇的馬基雅弗利之《君王論》,也遠遠不可與其比肩而立。其深刻明徹,其冷峻峭拔,其雄奇森嚴,其激越犀利,其猙獰詭譎,其神秘靈異,其華彩雄辯,其生動諧趣,無不成為那座文明高峰的天才豐碑,無不成為那個時代的學養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