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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09815143

    肯定還存在,美國還有極少數印第安人,是個極為邊緣的少數民族,基本可以忽略不計。這個幾乎滅種的曾經是北美大陸的統治民族要麼融入美國主流社會,要麼自生自滅,想要翻盤是不可能的。最終的結局是美國曆史中的一個遙遠的記憶,並且凐滅在歷史的長河之中。

  • 2 # 猛哥90163070

    印第安保留地(英語:Indian reservation)是由

    北美印第安人

    部落管理的地區,理論上屬於

    美利堅合眾國

    的一級行政區劃,由

    美國內政部

    印第安事務局

    負責。因為美洲原住民部落有著有限的國家主權,因此保留地內的法律不同於周圍地區。這些法律可能會允許該地區建立賭場以吸引遊客。

    美國

    目前有約310個保留地,意味著全國550餘個公認的部落並不是都有保留地—某些部落多於一個,某些沒有。由於印第安人的分佈錯綜複雜,在某保留地內部常常有其它部落或者非保留地的

    飛地

    ,在行政和管理上造成極大困難。

    目前保留地面積總計約225410km²,佔美國領土面積(9629091km²)的2.3%。有12個保留地面積比最小的州(

    羅德島州

    )還要大。9個保留地面積大於第二小的

    特拉華州

    納瓦霍族保留地

    是美國最大的印第安保留地,其面積和

    西維吉尼亞州

    接近。美國大部分的保留地位於

    密西西比河

    以西地區,根據早年和印第安人的購地協議或者從公共領地中分割而成。保護地內部法律和美國其他地方不同,擁有有限的自治權,其地方政府產生方法也具有部落特色。大部分保留地由聯邦政府指派並直接管理,少數位於東部州的保留地則屬於各州管理。

  • 3 # 對生活撒嬌

    保留地是美華人對印第安人驅逐的最後地區。在19紀晚期,一位名叫哈姆林·加蘭的美國作家在談到印第安人當時的狀況時寫道:“這個大陸原來的主人現在已被白種人(像圈牲口一樣)拘禁趕來了。” 他這裡指的就是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實行的保留地制度(Reservation System)。保留地制度的實行,是美國政府和白人社會解決所謂“印第安人問題”的一個主要步驟,而“印第安人問題”曾是美國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之一,所以,保留地制度不僅對改變美國印第安人的歷史命運發生了極大作用,也對整個美國的歷史程序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1]

    中文名

    保留地

    外文名

    Reservation System

    實行保留地制度的條件

    保留地制度是西進過程中白人掠奪印第安人土地的一個手段,美國在1783年國會發表宣言中,正式提出了關於處理印第安人土地的基本原則,其主要內容是保障印第安人對自己土地的處置權。然而,在印第安人土地問題上,問題不在於是否在法理上承認印第安人的主權,而在於實踐中美國當局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履行自己的承諾。他們在處理印第安人土地的時候,充滿了兩面性:一方面,他們要儘量裝出“尊重”印第安人主權的樣子;而另一方面,當印第安拒絕割讓自己的土地的時候,他們就採取各種欺騙、收買和暴力的手段,迫使印第安人在條約上簽字,而這種兩面政策的“傑作”就是為印第安人設立的所謂“保留地”制度。[2]

    英王的1763年“宣告會”,已包含了“保留地”的含義。在1794年《美利堅合眾國與印第安人六部落的條約》中,已明確提到“保留地”這一概念。但“保留地”作為一種制度,還是形成於第二次英美戰爭(1812-1814年)之後。戰後,即十九世紀二、三十年代,“舊西部”即整個阿利根山脈至密西西比河之間的地區成為美國移民向西部拓殖的主要地區,據統計,1830年“舊西部”的總人口已達181.6萬,等於1810年時的3.35倍。人口的急劇增長意味著對土地的需求迅速擴大,而殘存在該地區的印第安人的居住區便成了特別令人注意的目標,所謂“保留地”制度,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1830年5月18日,傑克遜總統正式簽署了一項法令,決定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與該河以東的印第安人的土地“交換”,這些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將由軍事機關負責強行西遷,到密西西比河以西指定的“保留地”定居。

    “保留地”作為一種制度,不僅涉及大量土地問題,也涉及到處理這些土地的原則問題,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西部“保留地”的建立是以不再保留印第安人在東部的土地為前提的。第二,為了將“保留地”和美國移民的定居地隔離開來,政府在二者之間設定了一道“柵欄”,“保留地”形同集中營。第三,對印第安人的“保留地”雖然當局曾正式宣佈它具有不可侵犯性,但它不斷遭到美國白種移民的吞食和侵吞。

    “保留地”政策的實施,使印第安人被限制在狹小貧瘠的土地上,這對熱愛故土的印第安人來說,無疑是災難性的打擊。凱厄瓦族首領薩坦在被迫遷移時說:“我熱愛這裡的土地和野牛,我不想定居,……但當我們定居下來後,我們就會變得蒼白,就會死去。”

    保留地是美國政府從印第安人部落原來擁有的土地中劃出來供部落全體成員繼續居住的那一部分土地,其邊界確定,範圍有限,印第安人不得隨意離開,非印第安人也不允許擅自進入。保留地內的印第安人處於軍隊和聯邦官員的控制與監督之下,被迫進行“美國化”。這種制度出現於19世紀50年代,在內戰後的10餘年裡得到廣泛推行。保留地制度不僅使印第安人失去了原來的家園和故土,而且剝奪了他們的自由、獨立和權利。[3]

    實行保留地制度的原因

    首先,解決西部開發中的土地問題,是實行保留地制度的一個基本考慮。

    美國的迅速崛起,得益於西部的開發;而西部開發所遇到的頭一個問題,就是土地的所有權。印第安人本是這片土地的最早居民,但他們一直沒有形成有效佔有和開發土地並確認其主權的制度,這就給具有發達文化的白人社會的進佔留下了藉口。由於人口的激增和移民的不斷湧入,白人社會在土地資源方面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壓力,向西部移民成為減輕這種壓力的最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土地問題是白人社會生存與發展的關鍵。由於文化系統的巨大差異,印第安人利用土地的方式與白人社會有著明顯不同。他們或從事粗放農業,或以狩獵採集為生。這種生存方式有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需要十分廣袤的地域。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壓縮其活動範圍,實際等於破壞其生存環境。這就意味著圍繞土地問題的矛盾,乃是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間的一種嚴酷的生存競爭。詹姆斯·門羅總統曾斷言:“狩獵或野蠻狀態要求以很大的地域來加以維持,超出了文明生活的進步和正當要求所能允許的限度,故必須服從於文明生活。” 這表明了白人社會決心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

    要奪取印第安人的土地,首先必然要否認其土地所有權。18世紀末就有人說過,印第安人的土地權利不過是透過“佔有”而來的,但他們佔有多年,也未能很好地加以開發,所以沒有資格談什麼所有權,應被從這片土地上趕出去。 《美國法律》一書的作者寫道:“印第安人對他們所佔有的土地並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 安德魯·傑克遜總統也不承認印第安人除美國政府允許其佔有的土地外還有什麼土地權利。 與這種議論針鋒相對的,是印第安人對其土地權利的捍衛。肖尼族領袖特庫姆塞說過,“白人無權從印第安人手中奪走土地,因為是印第安人先得到它的”。 有的部落利用宗教來維護其土地權利,稱土地既不屬於白人,也不屬於印第安人,而屬於至上神。 從與白人接觸的經歷中,印第安人日益強烈地意識到,“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唯一要求”,就是更多的土地。 為了生存,他們不可能滿足白人永無止境的土地欲求。

    但不管印第安人意願如何,美國政府和白人社會仍用各種方式和名義剝奪其土地。自殖民地時期始,白人就用“發現的權利”的名義獲取土地,聲稱由白人發現的土地即屬於白人; 在已被印第安人佔有的地區,則借“征服的權利”的旗號行事,吞併被打敗部落的土地,只是這種手法實際運用得不多而已。 1812年戰爭後,聯邦政府曾在一些部落中試行份地分配製,劃給每個部落成員640英畝作為個人保留地,分配後餘下的土地則由政府購買後開放給白人。 但土地糾紛卻愈演愈烈。為此,聯邦政府在19世紀30年代推行遷移政策,將東部的部落驅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把東部土地全部向白人開放。在此後的10餘年時間裡,東部的絕大部分印第安人(約6萬人)都遷入了今俄克拉何馬一帶的印第安人領地。1842年陸軍部的報告宣稱,由於遷移的結果,“在密西西比河以東已沒有什麼土地未被出讓而令我們想望得到的了”。 但遷移政策僅解決了東部的土地問題,不久,西進的浪潮迅速越過密西西比河,白人拓殖者又與西部印第安人及新遷到西部的部落發生土地之爭。以明尼蘇達為例,1850年建為領地,10年後白人人口即達172,023人,“這個地區實際上已為白種人所佔領”。 如何解決土地問題呢?這時已沒有遙遠的地區可供印第安人遷徙了,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把各部落限制在狹小的地區裡,將他們原有的活動地域最大限度地開放給白人。於是,保留地制度就應運而生。

    其次,實行保留地制度的另一個重要出發點,在於隔離和同化印第安人,以消除種族衝突。

    由於巨大的文化差異和激烈的生存競爭,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間無法混居而和平相處,頻繁而血腥的種族衝突,受害的首先是印第安人,廣大的白人也不可避免地蒙受損失。那些處於白人社群包圍之中的部落,經常與白人產生零星的摩擦,血親復仇事件時有發生;而西部的遊獵部落則不斷襲擊白人邊疆定居點和移民隊伍,使邊疆居民惶惶不安。美國政府多次對印第安人用兵,但武力征討不僅代價高昂,而且效果也不理想。

    這種現實使不少人相信,兩個種族不可能共存於同一地區。1831年有個白人傳教士斷言,白人與印第安人之間的統一,如同人與其他動物統一一樣,乃是絕對不可能的。 白人社會普遍認為,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對基督教精神是一個很大的威脅。印第安人也很蔑視白人文化,用蘇族首領坐牛的話說,白人充滿佔有慾,劫貧濟富,用建築和廢物來玷汙大地母親;他稱白人為一股春天的洪流,一旦決堤而出,便把所有擋道的東西衝毀;他的結論是,“我們不能比肩而居”。

    解決種族衝突的主動權,是控制在白人社會手中的。就當時的種族關係格局而言,消除衝突的辦法只有兩個:一是滅絕印第安人,一是對他們實行隔離和同化。現實的選擇則是後者。系統提出保留地計劃的盧克·李認為,任何有關印第安人政策的計劃,必須有利於將印第安人最終改造成美國社會的公民;對西部的野蠻部落來說,只有迫使其定居下來,不從事農業就會捱餓,這樣才能讓他們走“白人的路”。 格蘭特政府的內政部長雅各布·考克斯也提出,保留地政策的目的不外有二:一是使西部拓殖者免於印第安人的威脅,二是開化土著居民。 可見,在保留地制度的倡導者和推行者的心目中,把印第安人與白人社會隔離開來,用同化的辦法來消除種族衝突,乃是保留地制度所要完成的重要使命。

    其三,保留地制度的推行雖系美國政府所為,但也出於白人社會的壓力和推動。

    要求把印第安人驅趕進保留地的社會勢力,首先是邊疆居民。白人拓殖者一方面要奪佔印第安人的土地,另一方面又苦於土著部落的襲擾,因而總是呼籲政府加以保護。正如海倫·亨特·傑克遜所言,在每一個奪取或企圖奪取印第安人土地的邊疆人身後,總會有一個無恥的政客在支援他, 所以拓殖者的意志總能在政府的決策中得到反映。聯邦政府對西部開發向來是持鼓勵態度的,消除印第安人對西進的“阻礙”,也是它樂於承擔的“責任”。

    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固然不友好,但邊疆居民對土著部落的仇恨與敵視也很強烈。他們視印第安人為“動物”,在對印第安人的態度上,他們“通常比印第安人本身表現得還要野蠻”。 1847年有位白人作者寫道:“我們的西部拓荒者……都不對大部分部落來說,保留地的劃分發生在1867—1887年間。這期間保留地制度經過了幾次調整和改組。由於白人仍舊覬覦保留地的土地,因而美國政府在1875—1885年間採取了“集中”的措施。“集中”有兩種方式:一是把分佈在幾個保留地的同一部落的分支集中到一個保留地;二是把更多的部落集中到印第安人領地。這次“集中”使印第安人又失去了數千萬英畝土地。1887年以後開始實行份地分配製,不少部落被拆散,保留地被撤銷。1934年聯邦政府停止這種做法,保留地的數目有所回升。因此,開啟今日的美國地圖,仍舊可以見到許多大大小小的保留地星羅棋佈於整個大陸,如同主流社會中的一個個孤立的島嶼,構成一種奇特的人文地理景觀。

    印第安人對保留地制度的反應

    保留地制度的推行,給印第安人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家園毀滅,土地喪失,遷移路上飽經磨難,生活環境發生鉅變,人口銳減,獨立和自由均付諸東流。這些不幸幾乎是所有進入保留地的部落的共同經歷。但各部落的反應並不相同。那些原來文化比較發達的部落,從保留地制度造成的苦難中崛起,在政治、經濟和文化各方面都得到了復興。另一些部落在經過抵制之後,也開始走上生產自給的道路。但相當多的部落長期未能適應新的變動,趨於消沉和頹廢。不論是何種情況,印第安人都沒有失去復興的希望,還在盡力儲存自身的文化傳統,夢想回到過去的黃金時代。

    在保留地內獲得復興與發展的,只有那些原來文化比較發達的部落,特別是從東南部遷入印第安人領地的“五大文明部落”,即切羅基族、喬克託族、奇卡索族、克里克族和塞米諾爾族。“五大文明部落”在遷入印第安人領地之前,一方面飽受白人文明的衝擊,另一方面也從中吸取了不少有益的成分,創造出了印第安人中最繁榮的文化。這些部落採取主動的態度對待白人文化,部落領袖要求全體成員改變生活方式,在服裝、生產方面接受白人的風俗習慣。他們建立了很多農場、種植園和企業,有的還擁有大批黑人奴隸。在政治上,他們制定了成文憲法,建立了以選舉制為基礎的新型政府。在文化上,他們鼓勵白人傳教和興辦教育,不少人的教育程度甚至超過了他們的白人鄰居。特別是東切羅基人,不僅經濟興旺,社會繁榮,而且創設了立憲共和國,擁有自己的文字和報刊。訪問過該部落的北方人感到印第安人“生活得舒適而富足”,口袋裡的錢比白人還多。不幸的是,一貫指責印第安人野蠻落後的白人社會,不僅不歡迎他們的“文明開化”,反而視之為對白人文化的更大威脅。所以,“五大文明部落”也未能避免遷徙他鄉的厄運。

    19世紀30年代,“五大文明部落”被迫遷入印第安人領地。當時的印第安人領地雖未明確其保留地性質,但實際上已十分接近後來的保留地;所不同的只是,“五大部落”在一個時期內仍享有較大的自治權。雖然遷移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但他們定居下來後很快就走上了復興之路。他們重建立憲政府,選舉各級官員;開辦學校,發展教育;印刷報紙,出版書籍;興辦農業、牧業和貿易,生產的棉花出口國外,穀物和牲畜銷往密蘇里、阿肯色和路易斯安那的邊界市場。部落社會重新出現了興旺景象。內戰給5個部落造成了嚴重創傷,部落分裂,生產停頓,土地荒蕪,不少人流離失所。戰後5個部落順利地得到了重建:一些人投資於新興的鐵路、採礦和養牛業;有個名叫羅伯特·瓊斯的喬克託人還發了大財,擁有28家商店,成為遠近聞名的企業家。 部落政府還舉辦國際博覽會,招徠白人前來投資和旅遊。有些人還大批僱用白人勞工。英語成了通用的語言,人們的吃、穿、住也日益接近白人。儘管部落內部一直有人抵制變革,但終究不能阻止印第安人領地成為西南部最繁榮的地區之一。不過,5個部落對保留地制度的成功適應,在保留地時期的各部落中並不具有普遍性。相當多的部落,或部落中的相當一部分人,都不像5個部落那樣獲得了很大的發展。情況較好的是逐步走上了生產自給的道路。據1872年聯邦印第安人事務專員的年度報告,在20多萬保留地印第安人中,約有134,000人做到了生產自給。

    另一些對保留地制度進行過長期抵制的部落,由於不能適應生存環境的鉅變而經受了更加深重的苦難。這些部落原來生活在大平原和西南地區,多以遊獵採集為經濟生活的基本手段,而且驍勇善戰,特別是接受白人傳入的馬匹和槍支後,更是行蹤不定,四處襲擾,使邊疆居民為之膽寒。由於這種生活方式需要有極廣闊的活動空間,因而保留地制度對他們始終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他們從一開始就對保留地制度進行堅決抵制。大平原北部的蘇族和夏延族,曾對北線的西進和鐵路修建構成了嚴重“威脅”,使前來鎮壓的聯邦軍隊屢屢受挫。1868年,在聯邦政府做出了較大讓步的前提下,他們才同意遷入達科他和蒙大拿的保留地。但他們仍繼續遊獵生活,經常越出保留地邊界。同時,白人也不斷進入他們的保留地採礦掘金,並大量獵殺野牛,導致雙方發生激烈的衝突。直至1876年年底,蘇族和夏延族才放棄對保留地制度的武力反抗。大平原南端的凱厄瓦族、科曼奇族和阿帕奇族也對保留地制度進行過頑強的抵抗。1867年10月聯邦官員與大平原諸部落首領會談,要求他們遷入保留地。凱厄瓦族首領薩坦塔回答說:“我們熱愛這裡的土地和野牛,我不會與它們分開……我不想定居。我喜歡在原野上漫遊,在這裡我感到自由和快樂;但當我們定居下來後,我們就會變得衰弱,就會死去。” 其他部落也表示了同樣的態度,但最後他們都被迫在條約上簽字,同意遷入聯邦指定的保留地。為防止這些部落的反抗,聯邦政府在大平原上建立了許多軍事據點。阿帕奇人是最後進入保留地的大平原部落。1871年,聯邦為阿帕奇族劃出7個保留地,但他們拒不遷入。於是聯邦動用軍隊進行驅趕。在1874—1880年間,約有2,000名士兵專門從事這項行動,直到1886年才將阿帕奇族人全部趕進保留地。進入保留地後,這些部落仍不甘屈服,繼續進行抵制。他們或越出保留地邊界去狩獵,或襲擊附近白人定居點,偷盜、掠取其財物,或進入加拿大和墨西哥境內。對於逃出保留地的印第安人,聯邦軍隊嚴加追剿。1868年聯邦軍隊在沃什塔攻擊一群離開保留地狩獵的印第安人,近800人被殺死,50名婦孺被掠走。 1871年凱厄瓦族首領坐熊和白熊逃出保留地,襲擊了得克薩斯的移民點,被捕後相繼自殺,死前慷慨放歌,甚為悲壯。

    也有少部分印第安人的抵制取得了成功。內茲帕斯族對保留地進行長期抗拒後,於1885年獲准返回故地。龐卡人首領立熊思念故土,率30名族人逃出保留地返回故地,遭到逮捕,聯邦司法機關在審判他們時認定,“和平的印第安人”有權自由出入保留地。

    但更多的印第安人對保留地制度的抵制,採取的則是消極、被動的方式。生活環境和角色地位的突變,使許多人感到無所適從而心境悲涼。一些人以酗酒來逃避現實。儘管聯邦管理機關明令禁止向保留地印第安人出售酒類,但酒還是透過各種渠道到了印第安人手中。酗酒者多為當年的武士,他們被迫放下武器,無仗可打,便借酒澆愁,有“醉印第安人”之稱。與酗酒相伴的是犯罪率上升。所以,酗酒成為保留地最突出的社會問題。有的人則沉湎於遊樂,或玩牌,或賭馬,或舉家出動走親訪友數月不歸。對老年人來說,回憶過去乃是逃避現實苦難的最好方法。他們不厭其煩地向下一代講述當年的野牛、鹿、狩獵和部落戰爭。由於印第安人多無文字,這種口碑流傳便成了他們儲存歷史和文化的主要方式。那些在1860—1887年間遷入保留地的部落,大多不習慣定居生活。他們不肯從事農業、牧業,也不喜歡政府提供的食品,覺得什麼都不如野牛肉好吃。但沒有野牛可獵,也只得退而求其次,終日無所事事,呆坐度日,等著聯邦政府發放配給。 絕大部分人都在以各種方式默默忍受保留地的不幸生活,但也有人將自己的不滿表露出來。肖肖尼族首領沃夏基1878年對懷俄明州州長表白:“先是失望,繼而是深深的悲哀,接著是難言的痛楚,接下來有時苦不堪言而使我們想起槍、刀和戰斧,點燃起我們心中的絕望之火——先生,這就是有關我們的經歷、我們的悲慘生活的故事。”蘇族一位預言家說,從前印第安人生活快樂,但白人來後他們的土地越來越小,最後被禁錮起來了。 阿帕奇保留地的一首歌謠唱道:“一切都已逝去”。

    但是,處境不幸的印第安人並沒有徹底消沉和喪失希望。他們仍在頑強地維護本族的文化傳統,在內心深處埋藏著復興的夢想。聯邦政府在保留地推行同化政策,不準印第安人保持原來的風俗、儀式和宗教,因而他們只能秘密進行傳統文化活動。太陽舞、青谷舞和派尤特崇拜在保留地十分盛行,夢幻者教、鬼魂舞教、印第安人震顫教也擁有眾多的信徒。這些傳統儀式和宗教,一方面顯示了印第安人文化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表明印第安人相信,總有一天白人會被消滅,印第安人的黃金時代又會到來。所以,雖經政府禁止圍剿,這些儀式和宗教仍未絕跡。

    一位蘇族祭師臨終前向至上神祈求道:“讓我的人民生活下去吧!” 至上神沒有讓他失望。印第安人雖經保留地制度的毀滅性打擊,仍以一個種族而生存下來,不能不說是歷史的奇蹟,表明這個種族具有很強的生命力。

    保留地制度的歷史作用

    美國發展道路的獨特性之一,就是它興起於印第安人生息的大陸之上,以後者的苦難和不幸作為自己成長壯大的代價。在保留地制度形成和推廣的年代,正是美國社會迅速發展的時期,這種制度雖然在道義上是殘酷的和非正義的,但卻適應了美國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發揮了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和文化等多方面的綜合功能。

    實行保留地制度的首要動機,就是滿足白人社會對印第安人的土地要求,保障西部開發的順利進行;而保留地制度做到了這一點,這便是它最突出的一個歷史作用。

    19世紀50年代提出建立保留地制度的時候,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印第安人部落大部分都已西遷,僅傑克遜總統當政時期,白人透過遷徙就從印第安人手裡獲得了l億英畝土地,而美國政府所付的代價並不很大。 在推行保留地制度以後,白人社會又從西部印第安人各部落那裡奪得了大量土地。而且,由於把印第安人限制在保留地內,減輕了邊疆衝突,保證了移民線路的通暢,有利於西部開發的順利進行。於是,在1865—1890年間,西進運動出現了最後一次高潮。但是,這對印第安人來說,卻使他們損失了大部分土地。以大平原上的科曼奇人為例,1865年前他們擁有3億英畝狩獵地,兩年後僅剩下了一塊300萬英畝的保留地。 科曼奇人當然不是大量喪失土地的唯一部落。在保留地制度全面推行後,印第安人所佔有的全部土地僅有美國300多萬平方英里領土中的2萬平方英里,而且被分割成無數支離破碎的保留地,土地貧瘠荒蕪;而那些肥沃的可耕土地都已經易主白人了。

    保留地制度並未最後完成對土著部落土地的剝奪,也不能絕對保障邊疆安全。最初劃出的保留地面積相對較大,後來又發現荒蕪的地表下埋藏著豐富的礦藏,因而保留地很快又成了白人社會覬覦的物件。於是,聯邦政府開始對保留地進行調整和改組,以壓縮其面積;或迫使保留地的部落再次遷徙,以讓出白人所需要的土地。當這些仍不能使白人的土地慾望獲得滿足時,聯邦政府便著手解散部落,撤銷保留地,在印第安人中實施份地分配製。這又一次造成了印第安人土地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不滿保留地制度的印第安人不時逃出保留地,仍對白人定居點形成威脅,於是聯邦政府又派正規軍對他們進行征討。在1890年還發生了翁迪德尼大屠殺,有近300名印第安人喪生。 這是最後一次征伐印第安人的大規模邊疆戰爭。可見,軍事行動構成了對保留地制度的必要補充。有些美國曆史學家,如邊疆學派的創始人弗雷德裡克·傑克遜·特納,在研究西部開拓歷程時,對印第安人的苦難隻字不提;使用“自由地”的概念時也完全忽略了土著部落的土地權利。 若對保留地制度稍加探討,便可發現這種研究取向是很可商榷的。

    就長遠的歷史影響而言,保留地制度所發揮的最大功能,乃是對印第安人的強制同化和改造。美國政府和白人社會對印第安人的政策與態度經常變動,但強制同化卻是一項一以貫之的政策。白人社會相信,白人和印第安人不可能在同一大陸上共存,因為兩者之間的文化差異太大,要解決“印第安人問題”,唯一的途徑不是滅絕、就是同化他們。1792年就有人斷言,印第安人“或被開化或遭滅絕的時代將會到來”。 由於滅絕一個種族在道義上牽涉的罪惡太深,所以美國政府寧願執行同化政策。在印第安人各部落擁有獨立和自主權的時期,同化政策的效果完全取決於部落的選擇,一般來說進展不大。保留地制度剝奪了部落的獨立與自主權,為強制推行同化政策打開了綠燈。於是,保留地成了同化印第安人的“美國化”計劃的實驗場。

    關於如何同化保留地的印第安人,白人社會提出過多種方案。1869年以後聯邦執行的所謂“和平政策”,有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先把印第安人遷入保留地,然後進行同化。 人類學家摩爾根1876年提出對保留地印第安人實行“貨棧制”,為其產品提供市場以鼓勵他們從事生產。 還有一種比較系統的方案,計劃用25—30年時間完成保留地印第安人的“美國化”:第一步是使其定居生產;第二步使其擺脫白人的不良影響;第三步向其傳授勞動技能;第四步實行基督教化;第五步建立保障其私有財產權利的法律系統。 關於同化的要求,1884年的莫洪克湖會議指出,印第安人必須做到3點:(1)掌握英語以便和白人交流;(2)學會生產技能以便維持生存;(3)接受基督教式的教育以便承擔家庭、國家和教會的義務。 只有達到這些要求,印第安人才能進入主流社會,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政府在保留地推行的“美國化”計劃,包括教育、定居生產、宗教改造、風習變革等多項內容,在推行過程中印第安人的態度和意志遭到完全忽視,因而帶有強制性和明顯的種族壓迫色彩。

    教育在“美國化”計劃中具有頭等重要性,它不僅向印第安人傳授英語知識和生產技能,而且擔負著實現青年一代印第安人非部落化的使命。在保留地的管理處設有負責教育的機構,各個保留地都建有各種不同型別的印第安人學校。到1900年,保留地外的職業學校達25所,保留地寄宿學校有81所,偏遠地區保留地學校有147所。 不過,在保留地推行教育計劃並不容易。印第安人成年人不僅自己抗拒教育,而且極不願讓孩子上學。於是,每逢開學之際,保留地警察四處出動,搜捕逃學的孩子,驅趕學生上學。對不予合作的父母,輕的扣發配給,重則投入監獄。孩子們一入學校,如同身陷囹圄,連假期也不得回家,甚至不準父母探視。阿帕奇保留地有一所學校,為了防止學生逃跑,甚至把宿舍的窗戶全部釘死。 學校一般開設英文、算術、家政、手藝和生產技能等方面的課程。雖然入學的人數逐漸增加,但教育的效果卻並不理想,因為教員素質太低(保留地的生活環境惡劣,很難找到合格的白人教師),學生對強制教育有牴觸情緒。另外,所開設的課程對印第安人的現實生活很少幫助,而且學生畢業後也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

    把保留地印第安人改造成自給自足的定居小農,一直是“美國化”計劃的核心目標。實行保留地計劃時,聯邦政府有一個設想,認為一旦改變印第安人的生活環境,他們將不得不以農、牧業生產取代過去的狩獵方式來維持生活。所以,在簽訂有關保留地的條約時,往往將由聯邦提供農具、牲口、種子和裝置等內容寫入條款。在保留地,有白人專門負責向印第安人傳授農、牧業生產技術和白人家庭生活方式。印第安人對定居生產的反應很不一樣,有的部落,如“五大文明部落”在保留地興辦了很發達的農、牧業;但原來的遊獵部落對生產持消極態度,他們有的信奉土地崇拜,認為開發土地等於蹂躪自己的母親,有的則視農業為女人的工作,武士不屑於此事。就外部條件而言,聯邦政府不承認印第安人對保留地土地的所有權,加上土地磽薄,印第安人又因貧困而無力負擔生產開銷,故在保留地推廣農、牧業生產遇到了很大的困難。保留地制度在美國曆史上所發揮的上述複雜的作用和功能,已經超出了簡單的道德善惡的評判範圍。保留地制度作為一種歷史現象,對美國西部的開發起過推動作用;作為種族壓迫的工具,它給印第安人造成了靈與肉兩方面的巨大不幸;作為種族之根的依託,它已為後來美國印第安人的社會生活所不可或缺。[6]

    參考資料

  • 4 # 山高水遠初心不改

    美國政府正式承認的印第安人部落有562個,印第安人保留地有300處,絕大多數地處偏遠荒涼的區域。保留地"碎片化"程度相當嚴重,凸顯了黴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分而治之"的控制手段。瓦納霍部落是美國最大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其領地橫跨猶他、亞利桑那、新墨西哥三洲,約33萬人。

    保留地內很多地方,至今沒有通水通電。博彩業是極為缺乏經濟發展專案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內的主要產業。1924年6月,總統柯立芝簽署了《印第安人公民法》,印第安人作為黴國公民的權力才得以確認。不過印第安人只是黴國的法定公民,而不是"憲法公民",即形式上的黴國公民,實則是法外的二等公民。印第安人部落雖然名義上具有"主權",但實際上處處受制於聯邦政府,嚴重製約了保留地的發展,導致了印第安人的貧窮落後。由於保留地經濟發展停滯,沒有工作機會,許多年輕人生活無望,自殺率極高,社會問題嚴重。此外,印第安人中死於糖尿病、肺炎、酗酒、自殺及其它疾病的比例驚人。與其他種族(波多黎各族除外)相比,印第安人中因享受不到醫療保障而患病的比例極高。這就是黴國印第安人保留地的真實現狀。

  • 5 # 史可見證

    這個問題我真的不想去查資料核實印弟安保護的存在情況了。印弟安人,一個正在消失的民族,淪落到被的保護地步,就已註定悲劇無法避免,終將被融合的無影無蹤,離只能在歷史書籍上找到記載的那一天只有一步之遙。

    我不願去面對這樣的悲劇,所以不去細細瞭解了。

  • 6 # 佛山開心彼得

    印第安人起點中文網印第安保留區美利堅酋長的幸福生活我真是大明星在日本漁村的日子 資料 因為土著北美部落有有限的國家主權,保留地內的法律不同於周圍地區。這些法律可能會允許賭場以吸引遊客。 佔地 美國有約310個保留地,意味著全國550餘個公認的部落並不是都有保留地-一些部落多於一個,一些沒有。保留地面積總計約55.7 百萬英畝(225,410 km²),居民 佔美國領土面積(2,379,400,204 英畝,9,629,091 km²)的2.3%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上最早的居住者,其先民早在3萬年前就從西伯利亞渡過白令海峽到這裡繁衍生息,並在長期生產勞動中以其勤勞和智慧,創造了輝煌的阿茲特克文明,瑪雅文明和印加文明。歐洲殖民者登上美洲大陸後,洋槍洋炮給與手無寸鐵的印第安人帶來了滅頂之災,使這個善良的民族在殘酷的殖民統治下苦苦掙扎達3個世紀之久。從1855年開始,由於美國獨立戰爭以及歐洲殖民各國互相之間的戰爭將印第安人捲入其中(印第安人四處參戰以獲得西方國家的物質生活)使得原本在15世紀就有100萬人口的印第安人銳減到1890年的25萬,而這些倖存下來的印第安人也不能在中部平原安生,被驅趕到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貧脊山區。人口統計 據美國內政部印第安事務局的統計數字,目前美國的印第安人口已超過200萬,大約有一半生活在聯邦政府劃定的314個保留地內。保留地內有部落政府,這是印第安人自治機構,享有高度的自治權,是與州政府並行的獨立系統,互不隸屬,不論部落大小,人數多少,都擁有與州政府一樣的權力,實際是州中之"州"。 但是所謂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從一開始就充滿血腥。19世紀初,美國在不斷擴張領土。打著"西進"旗號的大批美國東部移民的到來,引發了新移民與當地印第安人之間的衝突。為了保護新移民,當時的美國政府設立了許多所謂印第安人"保留地",大批印第安人被趕到這些荒蕪貧瘠的保留地內。這些保留地,實際上是囚禁、迫害印第安人的牢房。1824年,美國的印第安事務局還曾頒佈禁令,禁止印第安人在公開場合使用本民族語言,禁止40歲以下的年輕印第安人按照印第安人的傳統生活方式生活等。二戰後 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的政策發生了一定轉變,對印第安人保留地也採取了一些優惠經濟政策,其中最有名的恐怕要數允許印第安保留地開賭場。現在印第安人保留地內開有近300家賭場,每年帶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一些保留地迅速致富。但賭場不僅帶來了暴力文化,也使大批白人盯上了保留地內的土地,印第安人再一次失去了土地。一些印第安人部落也開始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豪華飯店、大型賭場。一些印第安老人稱,賭場正在毀掉他們的傳統文化。而沒有賭場、或賭場生意不佳的地方,印第安人仍生活在貧困中。對於印第安人來說,依靠跳舞和賭場來吸引遊客成為他們生存下去的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被理解得最少,被曲解得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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