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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看到克62626

    老子的《道德經》一書,僅五千餘言,但她文約義豐,博大精深,涵蓋天地,歷來被人們稱為“哲理詩”.她不僅深刻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華人,也深刻地影響著世界人民.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道德經》一書越來越引起世界人民的廣泛關注.自韓非的《解老》、《喻老》至今,據說僅國內的《道德經》譯註本就不下千種.但到今天為止,可以說哪一個注本都沒能真正地說明老子究竟說了些什麼.世界各國的注本也很多,發行量都很大,但是,華人的經典,華人不能悟透,何況外華人…………

    第一章的譯文為:

    上篇道經

    一章論道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聖人之道是可以行走的,卻不是平常人所走的道路;名是可以求得的,卻不是平常人所追求的名.——這種解釋是前人從沒有過的,前賢解老,開篇即陷入道不可言說論,這就為開啟老子道的大門設定了障礙.

    開頭這十二個字,是通篇的總綱.老子著道德篇,旨在向世人指明可以免禍於身、免禍於社會的聖人之道.“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是聖人所行之道、所求之名,非常人所行之道、所求之名.人生之道無非是追求自由、幸福、健康、長壽之道,同一條人生道路,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走法.一是走聖人之道,也就是順其自然,返樸歸真之道.一是走常人之道,也就是追求外在的名利之道.不同的道路,必然造就不同的人生和社會…………

  • 2 # 汪立新10

    老子合道而孔子合理,皆非能明道者,所以可以為人師,而無法能為天人師。老子得易道中地道為多,孔子說易道中人道為多,而明人事之道必先由天道之顯,天道不明則天心不圓,人事之道有偏而一國如同動植物般思維而不覺,人獸都不能分明為學,學成醬缸般的文化思想!

  • 3 # 道德經有三味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段話是《道德經》的自言。

    言序一般情況下多用於說明著作宗旨、撰寫經過、編寫體例等;自序還可就書中的重點和難點,作簡要的說明和闡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段話屬於“就書中的難點,作簡要的說明和闡述”的自序,承擔著幫助讀者讀懂《道德經》的任務。

    《道德經》中的難點就是概念的定義問題。比如《道德經》中,“道”字數量達76個之多。在不同的章節,“道”字被賦予不同的概念。在這一章“道”的概念是“道理”、“常識”和“規律”,到了下一章“道”的概念變成了“標準”,再後來又變成了“制度”等等。“道”在不同章節中概念不同的現象,給讀者閱讀帶來了困惑、帶來了麻煩,造成讀者對“道”的理解不得要領。

    定義就是對名稱和術語的含義作出明確的規定,加以描述呈現出來,就是透過列出一個事物或者一個物件的基本屬性來描寫或者規範一個詞或者一個概念的意義。

    人們相互交流之前,必須對某些名稱和術語有共同的認識,才能進行有效溝通。為此,就要對名稱和術語進行定義。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碰到這樣的問題,例如:我們在開車的時候,看見P字路牌,我們就知道這裡可以停車。在交通法規中,P被定義為停車場。同樣是字母P,在物理學中,我們就不會把P當做停車場,而知道P代表力。

    “道可道,非常道”講的是定義的概念。

    “道可道”表達的意思是:“道”字是可以重新定義和命名的。

    “非常道”表達的意思是:重新定義的“道”字的字義已經不是經常使用的“道”字的詞義了。

    “道可道,非常道”這句話中的:

    第一個“道”字是一個文字元號,與字母“P”一樣,在沒有定義之前沒有任何實意。在不同的背景下,“道”字被重新定義以後,就有了新的的含義,代表了一個新的概念;

    第二個“道”字是動詞,是“說”和“講”的意思,也含有命名、定義的意思;

    “常道”是一個詞,詞意是道字原有的字義。比如:道路、方向、途徑、方法、辦法、技術等;

    “非常道”是區別於道字原有字義的新字義。

    “名可名,非常名”是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說明和詮釋,是“道可道,非常道”內容的拓展和延伸。

    “名可名”表達的意思是:不僅“道”字可以重新定義、命名,所有的名稱和術語都可以重新進行定義和命名。

    “非常名”表達的意思是:重新定義的名稱和術語與原名稱和術語的內容是不同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告訴讀者:

    (一)所有的名稱和術語(包括“道”)都是可以重新命名、重新定義的(道可道)、(名可名);

    (二)在《道德經》中重新定義的名稱和術語(包括“道”),僅僅借用了該名稱和術語的字形,重新定義的名稱和術語的內容和含義,與原名稱和術語的內容和含義已經完全不同了,比如,重新定義的“道”與原 “道”字表達的的道路、方向、方法等詞義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了,不能再用道路、方向、方法等詞義去解釋重新定義的“道”(非常道)、(非常名);

    (三)相同的名稱和術語(包括“道”)在不同的章節中定義是不相同的,所以不能把前面章節定義的名稱和術語(包括“道”)的定義從始至終的一直用下去,也不能將其他章節中名稱和術語(包括“道”)的不同定義互用。

    《道德經》中有許多名稱和術語都是重新定義的,例如:道、無、有、玄、玄之又玄等等,這些名稱和術語都不能用原有的詞意和概念去理解,去解釋,在閱讀《道德經》的時候,要時時注意定義的概念的應用。

    如果我們能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句話真正理解了,搞明白了,駕輕就熟地應用了,後面章節中許多名稱和術語的定義問題就不會成為我們閱讀的困難和障礙,比如,第二章對“無”與“有”的定義,第三章對“無為”的定義,第四章對“道”的定義等,讀《道德經》就會成為一件輕鬆而愉悅的事情,就不會出現誤讀、錯讀的現象。

    開篇講定義,似乎是學術慣例。梁啟超先生說:“著述,必先就其主題立一界說,下一定義,然後循定義以縱說之,橫說之”。

    由此可見,“道可道,非常道”是讀懂《道德經》的“金鑰匙”!

    參考文獻:柴曉明.《道德經三味》[M],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4

  • 4 # 小太極猴劉永明

    老子姓李名耳是《道德經》的序言。老子是老子智慧。姓是女媧(母,德)所生。李是子木,其意是由種子成大樹的過程,也是心長大的過程。名是由小名(像蹲猴拴馬樁)到大名(帝王家的銅石鎮墓獸,大獅子之類)。耳在甲骨文聰的左邊有龍鳳轉心舞成就龍鳳合一心的意思。耳就是道德經的精華。這也是老子不叫李子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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