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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砒霜要加糖

    但是不能因為自己不喜歡就處處針鋒相對,因為喜歡就勢必要得到

    畢竟世界是多元化的,能容納各種宗教信仰,也能接受多種價值觀

    喜歡與不喜歡有時候是說不出原由的,你能做的就是堅信自己心底最真實的想法,有自己的原則與底線

  • 2 # 曉風殘月一月一輪迴

    沒錯!喜歡不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自由,由不了他人說三道四!有的人就是閒著無聊多管閒事,不肖理!

    自己做自己的主,可以聽聽旁人的意見,但主意還是得自己拿,因為今後的生活是你自己面對,他人無法代替你!走自己的路,管他們怎麼說!

  • 3 # 愛上生活愛上美

    不喜歡一個人沒有錯,感情是你自己的!你愛他,他不愛你,所以沒辦法接受你的愛,這樣是誰的錯呢?

    你愛他, 他不愛你, 沒辦法接受你的愛,你們兩人都沒有錯.反而他比較對,因為既然不愛,就應該果斷拒絕你,總比欺騙感情來得好一些!

    但是,如果你明知道了一個人喜歡你.而你對他沒感覺的話,那他做在多事也基本沒用!因為你對他沒有性趣!那樣的人能可能可以和你做最好的朋友,想辦法跟他說清楚,但請你不要去傷害他!

  • 4 # 雲淡風清1883506

    謝邀請。不喜歡一個人是否有錯,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你不喜歡一個人,你就明白告訴他,不要再去招惹,當然就不會犯錯了。你不喜歡一個人,迫於政治聯姻,家族聯姻等這樣那樣的理由妥協了,讓對方看到希望,有念想,甚至結婚了,這“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害人害已,糾結一輩子。這種婚姻一開始就有隱患,破裂,出軌是早晚的事。

    魯迅先生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鋒,人們追求平等,婚姻戀愛自由。魯迅先生已有了父母之命的妻子朱安。他們是無性婚姻,但魯迅給了朱安一世衣食無憂的生活,算是他對朱安的愧疚之心吧。後來魯迅和學生許廣平結婚,並有了兒子海嬰。

    魯迅不喜歡朱安,迫於家庭壓力與朱安結婚,當然對朱安是有錯的。但在當時追求婚戀自由的時代背景下,魯迅先生又是個不扣不折的踐行者,他有錯嗎?

  • 5 # 浪淘沙1785

    謝謝邀請:對一個人的錯或是對是看你站在那個立場上去說。不喜歡一個人從自私的角度是對的,沒有錯。有的時侯從大局上、利益上看,你不喜歡這個人就是錯的。因為,喜歡一個人不只是在親人圈子裡出現,還要在社會這個圈子裡出現。比如:在你工作單位,你不喜歡這位領導,那麼你將失去晉升的機會和好的工作平臺,你就錯了。如果你想辦法去喜歡這位領導,那怕是假喜歡,你在職場上就會大放異彩,平雲直上,你就對了。社會複雜,有些時候容不得你喜歡不喜歡。不喜歡一個人有沒有錯,那要看是那個圈子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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