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脈”文化已經滲透到了每一個活著的人的心中,
我爹打小就告誡我:
在家靠親人,出門靠朋友,行走在外,多一個朋友,多一個路子。
我從識字開始,就沒有懷疑過我爹說的話,
因為我知道,他們過的橋比我吃過的米都多。
所以我從小就是一個“關係大戶”了,
不怕您笑話,
從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到畢業,
沒有一個班長我不稱兄道弟的,
就是想討個曠課遲到不記名字的便利。
慢慢的,工作了,見識到了金錢,權利,香車,美女,
才發現,
當時的目的雖小,只是因為我的身份還沒有容許我進入更高的圈子以謀取更多的利益。
借,前中央電視臺節目主持人苪成鋼的名言總結一下我的過去:
“搞關係嘛,必須的!”
而現在,我想要告訴大家一句深刻而沉重的話:別讓人脈,把你拉下水。
喜歡“搞關係”的心裡明白,光出人頭地還不夠,必須要建立更強大的人脈堡壘,直到觸碰法律的紅繩。
希望透過人脈完成自己某個目的的人,
當我們為了某個小目的去拉攏人脈的時候,可以消耗人情,
當我們為了一些正常的客觀需求而拉攏人脈的時候,可以消耗自身價值,
但是當我們為了追求遠大於自身價值的利益而拉攏人脈時,你可以用來交換的一定是社會中的一抹黑暗。
黑暗的面積大了,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03.
“搞關係”在現在的學校是非常常見的,為什麼要說學校,社會不是更加的明顯?
就像學生靠關係走後門一樣。
其實,走過後門的人應該清楚,走後門是要付出代價的。
作為學生,代價就是請吃飯,還有說話一定要“婀娜多姿”,且不可說一句“大腿”不好聽的話。
當一個人的價值不再匹配自己的地位,那麼想要獲取更高的地位只有透過不正當的手段,即人脈關係。
殊不知,花錢買的人脈需要用自己的生命付款。
06.
那麼,我們是不是不該有人脈圈?
當然不是。
人脈有三種:
一是強關係鏈的人脈,
二是人生知音的人脈,
三是價值互換的人脈。
第一種包括自己父母這邊的一座山和伴侶父母那邊的一座山,屬於強關係鏈人脈。
第二種是你最親近的可以寄託快樂與憂傷,成功時不會麻煩你,失敗時第一個過來幫助你的人生知音的人脈,即為好朋友。
第三種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學識等產生的價值等量交換的人脈,是隨著個人價值的消失而消失的人脈。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要經歷這三種人脈關係,是真實的,不做作的人脈。
如果超越了這三種人脈關係,那麼必定需要用物質,或者手段來彌補,
就發展來看,
對個人而言是一種通向成功或者既得利益的捷徑,
對他人而言,一定是剝奪了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權和生命權在內的正當利益以充分阻礙或推退他人的發展速度。
小學生的思想品德課裡都講過:權力和義務是相互的。
剝奪別人的權力,別人找不著你,法律會找你。
人這一生,維持好強關係鏈,人生知音,價值互換的三種人脈就可以了。
力過了傷的是自己。
千萬千萬,別被你的人脈拉下了水。
那樣子真的很傷自己。
在中國,“人脈”文化已經滲透到了每一個活著的人的心中,
我爹打小就告誡我:
在家靠親人,出門靠朋友,行走在外,多一個朋友,多一個路子。
我從識字開始,就沒有懷疑過我爹說的話,
因為我知道,他們過的橋比我吃過的米都多。
所以我從小就是一個“關係大戶”了,
不怕您笑話,
從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到畢業,
沒有一個班長我不稱兄道弟的,
就是想討個曠課遲到不記名字的便利。
慢慢的,工作了,見識到了金錢,權利,香車,美女,
才發現,
當時的目的雖小,只是因為我的身份還沒有容許我進入更高的圈子以謀取更多的利益。
借,前中央電視臺節目主持人苪成鋼的名言總結一下我的過去:
“搞關係嘛,必須的!”
而現在,我想要告訴大家一句深刻而沉重的話:別讓人脈,把你拉下水。
喜歡“搞關係”的心裡明白,光出人頭地還不夠,必須要建立更強大的人脈堡壘,直到觸碰法律的紅繩。
希望透過人脈完成自己某個目的的人,
當我們為了某個小目的去拉攏人脈的時候,可以消耗人情,
當我們為了一些正常的客觀需求而拉攏人脈的時候,可以消耗自身價值,
但是當我們為了追求遠大於自身價值的利益而拉攏人脈時,你可以用來交換的一定是社會中的一抹黑暗。
黑暗的面積大了,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03.
“搞關係”在現在的學校是非常常見的,為什麼要說學校,社會不是更加的明顯?
就像學生靠關係走後門一樣。
其實,走過後門的人應該清楚,走後門是要付出代價的。
作為學生,代價就是請吃飯,還有說話一定要“婀娜多姿”,且不可說一句“大腿”不好聽的話。
當一個人的價值不再匹配自己的地位,那麼想要獲取更高的地位只有透過不正當的手段,即人脈關係。
殊不知,花錢買的人脈需要用自己的生命付款。
06.
那麼,我們是不是不該有人脈圈?
當然不是。
人脈有三種:
一是強關係鏈的人脈,
二是人生知音的人脈,
三是價值互換的人脈。
第一種包括自己父母這邊的一座山和伴侶父母那邊的一座山,屬於強關係鏈人脈。
第二種是你最親近的可以寄託快樂與憂傷,成功時不會麻煩你,失敗時第一個過來幫助你的人生知音的人脈,即為好朋友。
第三種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學識等產生的價值等量交換的人脈,是隨著個人價值的消失而消失的人脈。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要經歷這三種人脈關係,是真實的,不做作的人脈。
如果超越了這三種人脈關係,那麼必定需要用物質,或者手段來彌補,
就發展來看,
對個人而言是一種通向成功或者既得利益的捷徑,
對他人而言,一定是剝奪了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權和生命權在內的正當利益以充分阻礙或推退他人的發展速度。
小學生的思想品德課裡都講過:權力和義務是相互的。
剝奪別人的權力,別人找不著你,法律會找你。
人這一生,維持好強關係鏈,人生知音,價值互換的三種人脈就可以了。
力過了傷的是自己。
千萬千萬,別被你的人脈拉下了水。
那樣子真的很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