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大家閱讀Erich Fromm的《The Art of Loving》,而且要時不時地拿出來翻看,會讓自己在焦躁不安的感情中恢復平靜。書的前面引用了Paracelsus的話,同樣也讓我想起了收錄在木心先生在《雲雀叫了一整天》中說到 “知的愈多,愛的愈到;愛的愈多,知的愈多。知與愛永成正比。”不知木心先生是否是在看了Paracelsus的話後有感而發,或者英雄所見略同,僅是跟Paracelsus想到一起去了。
“He who knows nothing, loves nothing. He who can do nothing understands nothing. He who understands nothing is worthless. But he who understands also loves, notices, sees . . . The more knowledge is inherent in a thing, the greater the love. . . Anyone who imagines that all fruits ripen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strawberries knows nothing about grapes.”
如果一個媽媽不給她的小寶寶餵奶,不換尿布,也不給它洗澡,在它哭的時候也不去哄她,我們會覺得這位媽媽根本不愛她的孩子。或者如果一位姑娘說她很喜歡植物,但她卻從來不給她的花草澆水,曬太陽,修剪枝葉,我們也很難相信,她真的“愛”花花草草。有的男朋友和丈夫說他們很愛自己的女朋友和妻子,但是卻在她們上班很忙來不及吃飯的時候只丟來一句,你不會叫個外賣嗎?” ,為什麼不能幫她們直接叫好外賣呢;有的妻子說自己很愛自己的丈夫,卻從不為他們洗個衣服,或者早起做個早飯。在《約拿書》中上帝對約拿說,“Thou hast had pity ont he grourd for the which thou has not labored neither madest it grow; which came up in a night, and perished in a night.”上帝對約拿解釋說,愛的真諦是“labor” for something,是為某些東西“出力”, “to make something grow”, 是讓某些東西生長。
“ To love somebody is not just a strong feeling—it is a decision, it is a judgement, it is a promise. If love were only a feeling, there would be no basis for the promise to love each other forever. A feeling comes and it may go. How can I judge that it will stay forever, when my act does not involve judgement and decision?”
What if you could find your love?
送給還在堅持的你。
愛不是一種任何人都可以沉溺其中的情緒。任何愛都註定會失敗,除非愛的人努力健全自己的人格。
推薦大家閱讀Erich Fromm的《The Art of Loving》,而且要時不時地拿出來翻看,會讓自己在焦躁不安的感情中恢復平靜。書的前面引用了Paracelsus的話,同樣也讓我想起了收錄在木心先生在《雲雀叫了一整天》中說到 “知的愈多,愛的愈到;愛的愈多,知的愈多。知與愛永成正比。”不知木心先生是否是在看了Paracelsus的話後有感而發,或者英雄所見略同,僅是跟Paracelsus想到一起去了。
“He who knows nothing, loves nothing. He who can do nothing understands nothing. He who understands nothing is worthless. But he who understands also loves, notices, sees . . . The more knowledge is inherent in a thing, the greater the love. . . Anyone who imagines that all fruits ripen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strawberries knows nothing about grapes.”
他的意思是一無所知的人不會愛。一無所能的人不會懂。什麼都不懂的人乃無價值之人。但是懂的很多的人,會愛,會注意,會發現。對一件事瞭解地愈深,愛也愈深。如果一個人認為所有的水果都跟草莓同一時期成熟,那麼他就不懂葡萄。
我們要找的不是愛的物件,而是要培養自己愛的能力。
無數的人都在問“我為什麼還沒找到愛的人?” “我什麼時候能找到我的Mr. Right?” 愛在大家的眼裡是一種令人愉悅的感受,能否獲得這種經歷純靠運氣。如果你足夠幸運,你就能夠找到“真愛”。如果“不幸”,就只能勉強將就找個差不多的,在家庭社會的壓力下,倉促結婚。當然,也有人認為命運的安排就是讓自己在工作,藝術,宗教中尋找慰藉,窮其一生,孤身一人。
沒有人認為愛不重要,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愛。我們聽無數的情歌,看無數的電影,電視劇,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結尾會給大家孤獨寂寞的心以慰藉,而相愛卻註定分隔天涯兩頭的悲劇則會讓我們更加覺得,愛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機會。
我們等待著愛的感覺的到來,然後以為愛來了之後就會自己照顧自己,順其自然的發展下去。我們從來沒有想過去學習一下怎麼愛,就像學習游泳或者彈鋼琴一樣。
1
我們之所以會覺得愛是等來的,是因為以下幾個原因。
我們大多數人在談到愛的時候,其實指的的是“被愛”,而不是“愛別人”,或者“愛的能力”。所以,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愛的問題其實是“怎樣能使人愛我”“怎樣才能使自己可愛”。人們試圖透過變得漂亮,迷人,舉止優雅,成功,以吸引別人來愛自己。
我們認為愛是簡單的事,但是找到愛的物件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也就是說,愛的問題在於愛的“物件”,而不是愛的“能力”
我們不明白“墜入情網”和“持久的愛”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我們常把兩個陌生人之間產生的令人欣喜若狂不能自拔的親密感和迷戀誤認為是愛情。然而這種愛情就本質而言稍縱即逝的。伴隨著兩個人越來越熟悉,他們之間的親密感會逐漸喪失其迷人的一面,直到他們互相敵對,失望,厭倦消磨掉了僅存的一點興奮。兩個人把迷戀當作是愛,其實他們並不知道,這實際上僅僅證明了他們之前有多寂寞。
我們在愛的過程中存在以上這些誤區,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在愛的過程當中總是不順利的原因。當我們做其他的事情,比如創業,失敗了的時候,我們會想要探究到底是什麼導致了失敗,從而吸取經驗,下次避免。但是當我們失戀了的時候,我們會很快把原因歸結於是沒有遇到對的人,是愛的物件的問題,而不是我們愛的能力的問題。我們把一時的感覺當作是愛,而感覺是易逝的,所以我們的“愛”永遠都沒有長久過。
愛是需要學習的藝術
愛是一門藝術,就像生活是一門藝術一樣。如果我們想要學會愛,就要用學其他藝術一樣的方式,例如音樂,繪畫,醫學或者建築。要掌握這麼藝術,我們需要學習關於這門藝術的理論,把理論付諸於實踐,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把這門藝術作為人生中至關重要的事情,生活中沒有什麼比這門藝術更重要。可能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人們縱然非常渴望愛,但卻很少努力去學習愛的藝術的原因;人們認為幾乎任何事情都比愛更重要,成功,名望,金錢,權力。
人們幾乎用盡了所有的力氣去爭取這些,自然而然也就沒有精力再去學習愛了。是不是在我們現代社會,只有那些能幫人們獲得金錢和權力的技能才會被認真對待,而像“愛”,這種只會讓靈魂獲益的技能,是我們無權享受的奢侈?這讓我想起了木心先生詩集當中的另一句話“愛情是天才行為,早已失傳了”。
“
我們為什麼
需要愛
”
人生下來就處在一種無限的,不確定的,開放的狀態中。我們唯一能確定的就是過去,而對於未來,我們能確定的僅限於我們一定會死。人類跟其他動物的不同之處在於人類被賦予了理性。人們能夠意識到自我,他人,過往,以及未來的各種可能性。這種對於自我作為一個孤立的個體存在的意識,對於自己短暫的生命的意識,對於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生死的意識,對他會先於自己愛的人而死的意識,對於自我的孤獨感和奮力趕的意識,對於在大自然和社會面前的無力感的意識,這一切使人的孤立的存在成為無法忍受的囚禁。如果不能把自己從這種禁錮中解放出來,以各種形式去和其他人,和這個世界聯絡結合,人就會瘋掉。
人的孤立感(separateness)會引發焦慮,它是焦慮的源頭。孤立感會讓人覺得很無助,沒有能力使用人的力量,無法主動地抓住周圍的事物,人,整個世界。這種孤立感還會進一步的引起愧疚和恥辱。人的一生會透過各種方式來消除這種孤獨感,例如縱慾,從眾,從事創造性的活動。但是這些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孤獨感的問題,擺脫孤獨最理想的方式是透過愛—人與人的結合。愛把人類種族,部落,家庭,社會聯絡在一起。當人們始終無法獲得愛的時候, 就會變的精神錯亂,或者想要摧毀,自我摧毀或者摧毀他人。
愛是給予
愛是一種積極主動的活動,而不是被動的接受。愛不是“墜入”(falling for)的,而是“站在”(standing in)裡面的。總的來說,愛是主動地給予,而不是被動地接受。
什麼是給予呢?有些人會認為,“給予”就是放棄,交換,犧牲。但是對於人格成熟的人來說,給予是自身能力的最高表達方式,是對自身生命能力的認可和釋放。我們能給予愛的人什麼呢?其實最重要的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我們自己,我們最珍貴的東西,我們的生命。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為了對方付出自己的生命,而是給予對方自己內在的活力—愉悅,興趣,理解,知識,幽默,憂愁—一切能展現我們內在生命力的東西。我們透過給予喚醒了彼此的生命力,獲得靈魂的愉悅。愛能喚醒愛,信心能激發信心。就如同想要欣賞藝術,你必須自己先受過藝術的訓練;如果你想影響他人,就首先要成為一個有影響力的人。在愛情中樂於“給予”的人通常都是內心世界強大,豐富,真正懂得愛,並且會愛的人。
是否能夠將愛看做給予而不是索取,取決於我們的人格發展。人格健全的人會克服對他人的依賴,自戀,及強迫他人的傾向,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有愛他人的勇氣。
我們要意識到,“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和“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的不同。前者的愛是一種以交換為目的的索取性的愛。
因為你能滿足我目前的需求,所以我才愛你。倘若日後我沒有此需求,我便不愛你了。然而後者的愛,才是真正的愛。我愛你,沒有任何目的性。
成熟的愛的特點
成熟的愛,無論是是母愛,兄弟姐妹間的愛,還是伴侶之間的愛,都會有四個基本的構成因素:關心,責任,尊重和理解。
關心:
如果一個媽媽不給她的小寶寶餵奶,不換尿布,也不給它洗澡,在它哭的時候也不去哄她,我們會覺得這位媽媽根本不愛她的孩子。或者如果一位姑娘說她很喜歡植物,但她卻從來不給她的花草澆水,曬太陽,修剪枝葉,我們也很難相信,她真的“愛”花花草草。有的男朋友和丈夫說他們很愛自己的女朋友和妻子,但是卻在她們上班很忙來不及吃飯的時候只丟來一句,你不會叫個外賣嗎?” ,為什麼不能幫她們直接叫好外賣呢;有的妻子說自己很愛自己的丈夫,卻從不為他們洗個衣服,或者早起做個早飯。在《約拿書》中上帝對約拿說,“Thou hast had pity ont he grourd for the which thou has not labored neither madest it grow; which came up in a night, and perished in a night.”上帝對約拿解釋說,愛的真諦是“labor” for something,是為某些東西“出力”, “to make something grow”, 是讓某些東西生長。
責任:
現在我們通常認為責任是外部強加在人身上的,但是責任(responsibility)的真正的意義在於它是完全自願的行為。責任是我對別人的需求的反應(response),無論這種需求對方有沒有表達出來。在英文裡,責任的英文是responsibility,來自於response,response的意思是反應。一個有責任感(responsible)的人應該是一個隨時準備好對別人的需求作出反應(respond)的人。在母親和嬰兒之間,責任意味著母親對嬰兒生理需求的照顧。而在成年人之間,責任意味著對彼此精神需求(psychic needs)的關懷。
尊重:
責任很容易退化成控制和佔有,如果沒有對彼此的尊重。尊重不是敬畏或者害怕。從respect的詞源來看,respect來自於拉丁語“respicere”,意思是“to look at”,看。所以,respect的意思是要看到這個人真正的樣子,意識到他的獨特的個性。尊重對方意味著我明白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他有他成長的方式,生活的方式,我希望他按照自己希望的樣子生活,為了他自己,而不是按照我的意願去改變他。
要做到尊重他人,我們自己必須先獨立,如果我能夠自己獨立的走路,不需要拐杖,不需要支配剝削他人。只有在自由的基礎上,尊重才能存在。愛是自由的產物,不是支配和佔有的產物。
理解:
如果我們不理解一個人,是很難尊重他的。比如說,如果一個人很生氣,即使他沒有很明顯地表現出來;但是我可能對他了解更深;所以我知道他是因為焦慮,擔憂;他感覺很孤獨,內疚。然後我知道他的憤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因為焦慮和尷尬,他是那個內心倍受煎熬的人,而不是那個拿別人撒氣的人。在愛中,理解意味著突破錶面和邊緣,深入到內心。
愛是我們瞭解別人,瞭解自己,瞭解人類的方式。為了看到真正的對方,或者為了突破自己腦海中對對方的幻想,對對方非理性的歪曲的形象,我們需要客觀地認識自己和他人。我們只有客觀的瞭解了一個人,才能在愛中明白他的本性。
愛是一種態度
愛不主要是和某個特定的人之間的一種關係;愛是一種態度,反映的是一個人和整個外部世界的關係,而不是與一個 “物件”之間的關係。如果一個人只愛另一個人,而對其他人都漠不關心,那麼他的愛就不是愛,而只是共生依附,或者放大的自負。他們認為對方和自己一樣,他們透過把一個人擴大到兩個人來擺脫孤獨感。但是他們把自己與世界隔離開來,因此他們的結合其實是一種錯覺。然而大多數人認為愛是由“愛的物件”組成的,而不是“愛的能力”。事實上,他們認為當他們除了一個人其餘都不愛的時候,恰恰能證明他們對這個“被愛”的人的愛之深切。人們不把愛當作一種活動,當作靈魂的力量;而是認為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那個正確的合適的物件,然後愛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這就好比,一個人想要畫畫,他認為自己只要等著那個可以被畫的事物出現,然後他就能把它完美地畫出來。他連怎麼畫畫都還沒有學習呢?
如果我真的愛一個人,我也會愛所有的人,我會愛整個世界,愛生命。如果我能夠跟某人說“我愛你”,那麼我也必須能說“我透過愛你而愛所有人,我透過愛你而愛整個世界,我透過愛你而愛自己。”
“ To love somebody is not just a strong feeling—it is a decision, it is a judgement, it is a promise. If love were only a feeling, there would be no basis for the promise to love each other forever. A feeling comes and it may go. How can I judge that it will stay forever, when my act does not involve judgement and decision?”
愛一個人不僅僅是一種強烈的感覺— 它是一個決定,一個判斷,一個承諾。如果愛只是一種感覺的話,那麼我們發誓要永遠愛對方的承諾就沒有了根基。感覺稍縱即逝。我怎麼能夠判斷愛會永存,如果我在愛的時候沒有經過判斷和決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