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航行觀世界
-
2 # 祁門小謝
南北朝其實和當下十分相似,門閥制度從根本上決定了寒門再難出貴子,有錢有地位的人壟斷了一切好資源,沒有好的出身就永遠只能做個小白。上層社會玩行為藝術,吸五石散(類似吸毒),奢靡之風盛行,交際圈子混亂,社會離婚率較高。
所以南北朝是一個很開放很開放的朝代。正如中國歷史規律一樣,越是混亂的時期,思想越是開放,比如先秦的諸子百家,南北朝也一樣,儒學沒能當老大,玄學興起,道教振興,煉丹煉藥,搞宗教宣傳,沒事開個學術沙龍研討會····太常見了。這樣寬鬆的思想環境裡,沒人會管女人怎麼樣,所以這也是女性的黃金時代。
小謝不才,舉幾個例子說明一下當時的女人多牛逼。
1、三十面首劉楚玉
也就是聞名遐邇的山陰公主。她的女權意識很強,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照樣可以開後宮!因為人家是公主,皇帝是她哥,所以她一口氣給自己納了三十面首,還一度想強推自己的姑父······
這種到現在仍然驚世駭俗的做法在當時真的可以引領國際潮流了,比唐朝那對私下裡蓄養面首的武則天母女倆不知道早了多少年!
你可以說山陰公主放蕩,但你不能否定她的女權意識很超前。
2、德國骨科殷淑儀
德國骨科這個梗不知道的馬上就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殷淑儀是南朝宋孝武帝劉駿的側室,不要看她姓殷,姓名只是個代號,可以改的!她本來姓劉,劉駿那個劉。對,你沒看錯,兩人一個姓,堂兄妹,血緣關係!
小謝只想說,也許愛情超越的不只是生死,還有種族,還有性別,還有血緣。
3、不倫之戀路惠男
弒父娶母這個命題,小謝覺得應該由我們天朝上國提出來才對,比如路惠男,劉駿他媽。路惠男和兒子劉駿····此處省略三千字,反正是沸沸揚揚,也許是劉駿有戀母情結,也許是路惠男空虛寂寞冷,反正。。。反正就發生了。。。
隋煬帝曾經說:生我者不可,我生者不可,其餘無不可。我覺得隋朝和唐朝的三觀是一點一點被強行掰正的,什麼老子娶兒子媳婦,兒子娶老子媳婦,和路惠男一比,實在不值一提。
4、天生綠茶馮妙蓮
這是我讀南北朝時最痛恨的一個女人,去死去死去死!馮太后的侄女,孝文帝拓跋宏的皇后。此女子堪稱女頻宮鬥小說狠毒女二的存在,嫁給我孝文帝,結果不小心得了傳染病,被送出宮,馮太后又把她妹妹馮清嫁給孝文帝做皇后。馮清是個小白,後來居然腦殘把姐姐接進宮,於是馮妙蓮重新獲寵,霸佔皇后之位,馮清無奈出家!
孝文帝外出與南朝作戰,這貨在宮裡和別的男人啪啪啪!你自己出軌也就罷了,還給我孝文帝剛剛守寡的妹妹拉皮條,公主也是有個性的,跑到前線去告狀,然後一不小心,告訴哥哥頭上有頂綠帽子。我孝文帝直接撤兵回去了啊,我孝文帝一病不起啊,我孝文帝沒有廢后自己鬱鬱而終啊!賤人賤人賤人!小謝一度想把這段寫成小說,每每氣的吐血,根本寫不下去,我孝文帝英年早逝還不都是你這賤人!氣死我了!
5、織錦回文蘇若蘭
著名才女。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見過迴文詩《璇璣圖》,就是此女所作。據說她三歲學字,五歲學詩,七歲學畫,九歲學繡,十二歲學織錦。十五歲提親的人絡繹不絕,但她爹覺得沒人配得上她。後來和父親在旅遊途中,和一位翩翩少年一見鍾情結為夫婦。
這位少年叫竇濤,也曾是政壇風雲人物,結果失勢被流放了,蘇若蘭矢志不渝,日思夜想等他回來,結果這渣子回來就娶了別的女人!不過蘇若蘭不是普通人,她創作了璇璣圖,織錦書寄給竇濤,這渣子良心發現和她和好了。
小謝覺得,竇濤這種男人,配不上蘇若蘭這種女人。
6、詠絮之才謝道韞
謝道韞是謝安的侄女,王羲之的兒媳婦,才女一枚。有天下雪,謝家子弟詠雪,謝安的兒子說:撒鹽空中差可擬。就是說這下雪就和往天上撒鹽一樣。哥們好腦洞!謝道韞說:未若柳絮因風起。三月漫天飛柳絮,很像下雪,而且文藝了多少倍!謝安為她挑了丈夫王凝之之後,謝道韞認為王凝之是個庸才,因為謝家子弟各個都很出色。
後來孫恩盧循之亂時,王凝之被殺,謝道韞聽說兵臨城下,居然提刀殺出去,殺了幾個人才被俘,孫恩覺得她很厲害,免謝氏不死,她寡居會稽,終身未嫁。
7、不想再寫了,好累····感覺好多人都可以寫,陳妙登,潘玉奴,何婧英,袁齊媯,張麗華,馮小憐,元明月·····南北朝是一個人物輩出的時期,每一個人物單拉出來都強過各大網站的架空小說,故事之狗血,情節之曲折,前所未有。
如果真的喜歡這個朝代,去讀一讀相關的書,你會愛上這個朝代,鐵血而浪漫,絢麗而迷人。這個時代不僅是女人的黃金時代,也是藝術家的黃金時代,更是文學家的黃金時代。特別是,在這個時代的影響下,隋唐女性同樣的開放,才有了國際性大都市,長安。
----------------丸---------------
-
3 # 醉拍濟南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精神史上極自由、極開放的一個時代!
使這一時代的女性呈現出和以往不同的特色!魏晉南北朝的婦女大膽地與封建禮教進行抗掙。甚至在這個被稱為中國學術文化的“ 黃金時代” ,婦女的表現也決不遜色於男子。
為自己爭得了一些權利,在婦女向來被排除在外的政治軍事生活中,她們或臨朝聽政,或助治軍國,出謀劃策,甚至接受任命出仕帶軍。
政治舞臺和戰場上時時可見她們的身影在經濟領域,她們織布耕田,承擔了經濟生活的重要責任。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不少女性主動追求愛情,要求主宰自己命運!
在社交與婚姻中享有高度的自由,她們還主持家務,往往以家庭主宰的身份出現,是以世有“健婦持門戶,勝一大丈夫”之說。
甚至在這個被稱為中國學術文化的“黃金時代”,婦女的表現也決不遜色於男子,給後世留下了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
這一時期婦女的人性和個性得到相當的發展,中國古代女權達到了鼎盛。
-
4 # 青島小曼搞事情
魏晉南北朝時期在精神上崇尚自由、開放,婦女的思想也超前奔放,她們勇於和封建勢力做鬥爭,為自己爭取在政治軍事生活中的權利,她們或臨朝聽政,或助治軍國,出謀劃策,甚至接受任命出仕帶軍。在家庭中她們也能夠織布耕田,成為家庭經濟的重要支撐。在家庭中具有主宰的地位。健婦持門戶,勝一大丈夫”之說甚至在這個被稱為中國學術文化的“黃金時代”。
1.鮮卑族有著貴母賤父的傳統,族中人怒可殺父但不可害母,主要由於母親為外族人,一旦遇害其族人便要為之報仇,容易引發部落之間的仇殺,這與漢族尊父現象正好相反。烏桓與鮮卑同屬東胡族系,因而烏桓與鮮卑在某些習俗上仍保持著一致性。因此可以認為鮮卑族也有這種尊母賤父的習俗
2.南北朝時劉宋有個山陰公主,挑選了30名年輕英俊的男子,養在後宮,供她發洩性慾。這山陰公主似乎有些追求男女平等、爭取女子的性權利和“性解放”、“性自由”的味道
3.北魏婦女有離婚和再婚嫁的自由,北魏孝文帝這道詔書以法令的形式給予了北魏婦女離婚的權利,這與儒家從一而終的觀念是相悖的,是北魏鮮卑婦女地位較高的表現,由於擁有法律上的保護,北魏社會中這種婦女再嫁、寡婦再嫁的現象十分普遍。
4.鮮卑婦女的社會地位在社交活動中的表現。封建社會中,漢族婦女是不允許參與國政和社交活動的,不允許她們與男人私自接觸,但鮮卑婦女就沒有這方面的禁忌。
5.女的尚武習俗。尚武、從軍多流行於男人中間,而北魏鮮卑婦女卻也有此愛好,這在中國古代各封建王朝中是絕無僅有的。在反映北朝社會生活的一些樂府詩歌中,也能看到鮮卑婦女從軍的現象,如《木蘭詩》,描寫的就是北方婦女替父從軍作戰的事情,這在漢族的詩詞中是不可能有的,也是不可能出現的,但這種現象在北朝確實存在,並且有可能為數不少。
-
5 # 大臉法語TalentFrance
從人口比例失調看南北朝時期的婦女地位
南北朝時期存在相當嚴重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形成該問題的原因很多,既有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等社會性的因素,又有自然條件、生存環境惡劣等因素造成的地域性差異。與產生性別失調的原因有關,北朝婦女的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都遠較南朝上層貴族婦女為高;在軍事地位上,南北朝婦女具有等量齊觀的特點;而在文化地位上,南北朝則顯得差異較大:以北朝婦女出身遊牧民族的特點看,多性情剛烈而少有文采的女子,與之相應的是南朝多有才女且有較高的文化地位。
南北朝時期,既是中國歷史上一段重要的民族大融合時期,又是由大動盪、大分裂局面向著統一王朝出現的轉折期,所以,有關這一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和社會發展的態勢,歷來是史家關注的重點。從社會發展史的角度看,研究這一時期人口性比例問題及其所引起的婦女地位的變化,有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之後的盛唐局面出現的一些社會背景。有鑑於此,本文擬就此一一闡述。
一、南北朝時期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
在南北朝時期存在相當嚴重的性比例失調問題。雖然,歷史典籍中關於這方面的直接數字材料奇少,但是,有關性比例失調的間接史料屢見於史書。形成這一時期性比例失調的原因很多,既有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等社會性因素,又有自然條件、生存環境惡劣等因素造成的地域性差異。在以上諸多因素影響下,這一時期的性比例失調問題也表現出絕對性和相對性兩大耐人尋味的特點。
(一)大量考古發掘資料和醫學發展成果表明,歷史地理環境對人類自身繁衍的影響十分明顯。具體表現在蒙古高原、鄂爾多斯高原、今山西北部和陝西北部等高緯度、乾燥、寒冷的內陸地區,由於人口稀少、遊牧經濟形式和土壤缺乏微量元素鋅,使得育齡婦女在妊娠過程中大量死亡,以致造成遊牧民族中育齡男女中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如對內蒙古商都縣東大井鮮卑墓葬、內蒙古札賚諾尓墓葬和內蒙古中南部察右後旗三道灣鮮卑墓葬等人骨統計資料的研究表明,當時鮮卑婦女有50%以上死亡於15歲~45歲的育齡期。育齡婦女的大量死亡,必然造成成年育齡男女中發生性比例失調問題,以至於為了保證有生育能力的育齡婦女來完成正常的種族的繁衍,南北朝時期的鮮卑、突厥、吐谷渾等北方少數民族不得不採取“收繼婚”的婚制21-132。同時,透過對長沙走馬樓吳簡所提供的戶籍材料的統計與分析,並結合當時南方高溫、高溼的生存條件和血吸蟲病、麻風病等惡性疾病的傳播特點看,青壯年男性的患病率、死亡率等遠遠多於女性,從而產生了成年男女間女多男少的性比例失調問題。
(二)大量戰爭的發生,必然造成多重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的出現。在經歷了自東漢末年到魏晉時期大分裂、大動盪局面以後,南北朝時期的人口數量都處在比較低的水平上。但即使是這樣,南北朝各政權之間的戰爭仍未結束。在戰爭的準備和進行當中,往往需要數倍于軍隊實際人數的精壯勞動力從事後勤保障工作,這種費工費時的保障工作,就使得大批男性婚姻失時,社會上會出現高女性率;其次,由於頻繁的戰爭和勞動力的缺乏,南北朝時期多有婦女從軍的事例,如北朝的“木蘭從軍”,這樣也會帶來區域性家庭和地區高男性率問題。所以,無論是因男子服兵役而產生的高女性率,還是因婦女從軍的行為所帶來區域性家庭和地區的高男性率問題,都會造成佔用婚育時間,形成因婚姻失時而產生的一種特殊的、相對性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同時,隨著戰爭的深入,交戰雙方必然會有大量的人員死於戰火,從而使社會上出現一代甚至幾代人中的絕對性的性比例失調問題。
(三)徭役也是造成當時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的重要因素。徭役,是古代國家強迫平民(主要是農民)從事的無償勞役,一般有力役、軍役及其他雜役的區別。隨著時間推移,南北朝各國家對疆域擴張和統治者個人私慾的極度膨脹,使得各國越來越頻繁地強迫農民為其從事繁重而無償的勞役。這不僅使農民不得不常年累月奔波在外,影響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由於負擔徭役的多是丁壯男性,他們背井離鄉地外出服徭役,勢必影響婚配和生育事實的完成,這實際上是一種相對性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從南北朝時期北魏“均田令”的頒佈和執行情況看,北朝徭役徵發的物件,並不完全都是丁男。在統治者剝削程度極度加重,或人口總量較少,可供徵發徭役的丁男缺乏之時,丁女也往往會成為徭役的徵發物件。丁女服役與丁男服役一樣,也會影響人口的繁衍,只是程度有輕重之別而已。
(四)統治者的多妻制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的重要因素。古代中國最高統治者的後宮制度歷來都是很完備的。《禮記·昏義》載:“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南北朝時期,雖時局動盪,但最高統治者仍不忘驕奢淫逸,後宮妃嬪人數往往有增無減,據《南齊書·皇后傳》記載,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年),“有司奏置貴嬪、夫人、貴人為三夫人,修華、修儀、修容、淑妃、淑媛、淑儀、婕妤、容華、充華為九嬪,美人、中才人、才人為散職”。又《陳書·后妃列傳》記載南朝陳文帝天嘉初(560年),“詔立後宮員數,始置貴妃、貴嬪、貴姬三人,以擬古之三夫人。又置淑媛、淑儀、淑容、昭華、昭容、昭儀、修華、修儀、修容九人,以擬古之九嬪。又置婕妤、容華、充華、承徽、烈榮五人,謂之五職,亞於九嬪。又置美人、才人、良人三職,其職無員數,號為散位”。在北朝,據《魏書·皇后列傳》記載:“高祖改定內官,左右昭儀位視大司馬,三夫人視三公,三嬪視三卿,六嬪視六卿,世婦視中大夫,御女視元士。後置女職,以典內事。內司視尚書令、僕。作司、大監、女侍中三官,視二品。監,女尚書,美人,女史、女賢人、書史、書女、小書女五官,視三品。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宮人視四品。春衣、女酒、女饗、女食、奚官女奴視五品。”人數之多,令人咋舌。
與封建皇帝相比,歷代達官貴人的府第之中妻妾成群的現象也十分嚴重,而且貴族之間豪侈相競、以多為尚之例不勝列舉。在南朝,門閥士族侈風相承,姬妾益盛,如《宋書·南郡王義宣列傳》記載其“多畜嬪媵,後房千餘,尼媼數百”,《宋書·臧質列傳》記載其“姬妾百房,尼僧千計,敗道傷俗,悖亂人神”,《梁書·曹景宗列傳》記載“景宗好內,妓妾至數百,窮極錦繡”。而北魏自獻文帝以後,社會風氣也漸趨侈靡,貴族公卿蓄妻之盛絲毫不亞於南朝,如《魏書·獻文六王列傳上》記載:“(咸陽王)姬妾數十,意尚不已。”“(高陽王雍)伎侍盈房。”《周書·李遷哲列傳》亦記載其“妾媵至有百數,男女六十九人”。由於統治者佔有著大量健康、有生育能力的年輕女子,就必然造成社會上“女曠怨無夫,男放死無匹”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
(五)殺嬰行為也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的原因。從傳世文獻的記載看,中國古代社會各時期都有程度不同的殺嬰行為,而且這種殺嬰行為不僅限於殺溺女嬰,殺溺男嬰的現象也很多見。如南北朝之前的晉朝有“鄭休妻石氏……九年之中,三不舉子”(《晉書·列女傳》)的記載;又《南史·齊本紀上》記載齊武帝永明“七年春正月丙午……申明不舉子之科;若有產子者,復其父”的詔令,亦說明劉宋及蕭齊時期,江南各地有“不舉子”之風的現象。相對於殺溺男嬰,中國古代殺溺女嬰的惡習起源更早,這其中除了與重男輕女思想的原因有關外,還和統治者的剝削程度有密切關係。如魏晉南北朝之前的東漢中後期,階級矛盾惡化,農民生活困苦,為了減輕經濟負擔,社會上流行殺溺女嬰。《太平經》記載“天下失道以來,多賤女子,而反賊殺之”,造成了東漢後期“男多而女少不足”的社會問題。而正是由於這一社會問題,不僅使東漢後期人口繁衍受到遏制,而且也造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非常嚴重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如《三國志·魏書·后妃傳》載:曹操的夫人郭氏約束宗族不要納妾,其原因是“今世婦女少,當配將士,不得因緣娶以為妾”;同書《杜畿傳》注引魚豢《魏略》載:杜畿和趙儼相繼做河東太守時,曾多次擄奪民間的寡婦和士妻之寡者以嫁士家;為了保證兵源和其他勞動力資源的供應,西晉武帝在泰始九年(273年)不得不下詔令說:“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晉書·武帝紀》)此外,還在咸寧元年(275年)下詔說:“以將士應已娶者多,家有五女者給復。”(《晉書·武帝紀》)想透過減免賦稅的辦法來獎勵多育女兒,這些都說明了西晉時期女少男多現象的嚴重性。
(六)十分煩瑣、嚴格的喪葬制度,或多或少地影響著當時的人口繁衍,造成了一定時間、一定範圍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具體說來,自先秦、秦漢以來,傳統喪葬制度中有著十分煩瑣的守喪禮法:“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則毀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陬,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飢約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墨子·節葬下》)這種煩瑣的守喪禮法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由於喪期中的男女,不僅需要節衣縮食,抑鬱寡歡,而且亦嚴禁談婚論嫁、生兒育女;同時,由於喪期太長,居喪名目繁多,所以,守喪之禮必然造成成年男女的婚嫁失時,從而形成南北朝時期一定時間、一定家族範圍內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
(七)等級婚姻制和婚姻習俗造成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眾所周知,各個歷史時期,既有不同的政治制度,還有與之相適應的不同婚姻制度或婚姻習俗。北魏文成帝、孝文帝曾多次下令嚴禁百工卑姓與貴族吏民通婚,就是很好的證明。《魏書·高宗文成帝紀》載和平四年(463年)詔:“夫婚姻者,人道之始。是以夫婦之義,三綱之首,禮之重者,莫過於斯。尊卑高下,宜令區別。然中代以來,貴族之門多不率法……今制,皇族、師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孝文帝在位期間又分別於太和二年(478年)和太和十七年(493年)兩次下詔強調文成帝之令,其中太和二年五月詔:“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下與非類婚偶。先帝親發明詔,為之科禁,而百姓習常,仍不肅改。朕今憲章舊典,只案先制,著之律令,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太和十七年九月下詔:“廝養之戶不得與士民婚。”從三條詔令看,至少在文成帝到孝文帝統治的四五十年間,“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顧氏族,下與非類婚偶”已成風俗。同時,從深一層看,北魏的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存在著男多女少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否則他們怎麼肯自降身價而與“百工伎巧卑姓”相婚偶呢?
(八)佛教盛行而造成新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文化現象,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和一定的歷史背景下,宗教也會影響人口的繁衍,從而造成古代社會因宗教信仰而衍生出來的新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如南北朝時期禁斷婚姻的佛教大盛。據《魏書·釋老志》記載文成帝興安元年(452年)曾下詔“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於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里所明者,聽其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臺者十人”,以鼓勵和支援自拓跋燾滅佛之後的佛教發展;至文成帝和平元年(460年)時,佛教已出現“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的局面。所以,孝文帝延興二年(472年)曾下詔稱“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無籍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臺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違者加罪”,以此來規範佛教行為,限制私度僧人、與國爭民的現象。然而,這一時期佛教的傳播已不為政府所能控制,以至於“正光已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眾二百萬矣,其寺三萬有餘”。大量寺院的修建,不僅浪費了巨大的社會財富,影響了社會的進步,而且也使得從佛教傳入中國後的南北朝時期各國都有著數以萬計不勞而獲的僧侶階層,並由此喪失了婚配生育的寶貴機會,從而形成了因宗教信仰而產生的性比例失調問題。
(九)單身不婚現象也造成了一定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從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歷史記載看,中國古代社會早就形成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然而,就是在南北朝時期,卻有著較多的男性單身不婚的現象。如《隋書·食貨志》記載北齊“舊制,未娶者輸半床租調,陽翟一郡,戶至數萬,籍多無妻。有司劾之,帝以為生事。由是奸欺尤甚。戶口租調,十亡六七”。另外,從《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中的戶籍材料所反映的成年男性單身現象和眾多女子當戶的“女戶”現象看,不僅孫吳時期長沙郡有男女單身不婚的現象,而且隨著南朝剝削程度的加強,這種成年男女單身現象可能更多。
(十)逐漸煩瑣的法律制度會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進入魏晉南北朝時期,各政權刑法制度與秦漢時期相較,總體來看是略為減輕的。如《魏書·刑罰志》中稱“魏武帝造甲子科條,犯鈦左右趾者,易以鬥械。明帝改士民罰金之坐,除婦人加笞之制。晉武帝以魏制峻密,又詔車騎賈充集諸儒學,刪定名例,為二十卷,併合二千九百餘條”。拓跋代時期,法律制度尤為簡單。但是,隨著南北朝各朝代政權的鞏固,各朝法律制度亦逐漸完善。如北魏太和五年(481年)以後,北魏政權的法律達到“凡八百三十二章,門房之誅十有六,大辟之罪二百三十五,刑三百七十七;除群行剽劫首謀門誅,律重者止梟首”的嚴酷程度。總之,在南北朝時期各王朝的濫刑酷法和民族歧視政策的實施之下,每年都有稍微觸犯刑法,而被殺、被流徙、徒作和被處肉刑等殘害肢體及宮刑者。其中刑徒被殺和處宮刑者,將會永遠喪失生育權,而被流徙、謫戍、徒作者也會因刑期長短而暫時喪失生育權,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
總之,南北朝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一個重要時期,研究這一時期的人口性比例問題,對推動南北朝和隨之出現的隋唐時期的社會發展史的研究具有代表性意義。筆者認為:南北朝時期普遍存在著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形成這一時期社會的性比例失調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既有地理環境方面的因素,又有社會方面的因素;而經常佔據主導地位的是社會方面的因素。同時,從另一個側面看,南北朝時期的性比例失調問題表現出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特點,並可劃分為一定階段的、一定民族的、一定地域的和一定時間範圍的性比例失調問題。這幾種型別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或同時出現,或單獨作用,無不以自己獨有的方式影響著包括南北朝時期在內的整個中國古代社會的人口繁衍。
二、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與南北朝時期婦女社會地位的關係
如前所述,南北朝時期存在著相當普遍的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一方面,這種人口性比例問題存在著南北有別的地域性差異:透過對走馬樓吳簡戶籍材料的研究看,從孫吳到南朝的江南地區很可能存在成年男女中女多男少的問題[6]25-29;而北方以鮮卑、原匈奴故族為主的少數民族存在著成年男女中男多女少的問題。另一方面,這種人口性比例問題存在著南北有別的時間性差異:孫吳時期江南地區的成年男女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女多男少的性比例問題,但“永嘉南遷”之後,北方約有90萬百姓南遷[7],其中多數應為青壯男性;但也有學者推測這一時期南遷的人數至少有200萬[8]。隨著大批移民的遷入,江南女多男少的性比例失調問題應可能隨之緩解。但因為南朝為了防禦北朝,經常性的“軍旅大起”、屢發“三五民丁”(《宋書·索虜列傳》),必然帶來力役繁重的問題,故因佔用和延緩婚育時間而形成相對性的性比例失調問題肯定比較嚴重。與此同時,由於北朝所處地區的戰爭自西晉之後就十分頻繁,人口損耗十分嚴重;加之鮮卑、原匈奴後裔所居住的關中平原、黃土高原及黃淮海平原土壤微量元素有效鋅的含量低和遺傳因素的結果,以鮮卑族、原匈奴後裔為主體的北方少數民族育齡婦女大量死於妊娠過程中的問題仍然存在[2]21-132[9]26-38,所以,成年男女中女少男多的性比例失調問題應是十分嚴重的。而正因為南北朝的人口性比例問題存在著這兩大差異,所以,對這一時期南朝與北朝的婦女社會地位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這些影響大致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由於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的性質不同和地區性差異的存在,北朝上層貴族婦女在政治上的地位、作用和在家庭中的地位都遠較南朝上層貴族婦女為高。
眾所周知,拓跋鮮卑形成之前,曾是烏桓的一支。據《三國志·魏書·鮮卑傳》注引王沈《魏書》記載鮮卑不僅有“貴少賤老,其性悍驁,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在兒女婚姻方面有“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將女去,或半歲百日,然後遣媒人送馬牛羊以為聘娶之禮”和“父兄死,妻後母執嫂;若無執嫂者,則己子以親之次妻伯叔焉,死則歸其故夫”的“收繼婚”婚俗。結合前節所述,由於鮮卑女人多有育齡婦女死亡、存在女少男多的性比例失調的問題,這就決定了鮮卑女子在鮮卑族中的特殊地位和性格剛烈、貞節觀念淡薄的特點。所以,結合《魏書》的相關記載看,北魏拓跋鮮卑入主中原之後,鮮卑女子在政治上的地位和作用、家庭關係中“妒”“悍”和再婚、再嫁以及婚姻自主權現象,實與鮮卑女子因育齡婦女死亡多、造成人口性比例問題的出現有著密切的關係。而與之相關的是上層貴族婦女在政治上的地位與作用遠較南朝為重。關於這一點,從馮太后的臨朝與改革即可窺見一斑。《魏書·天象志》延興三年(473年)條下記載,“是時馮太后宣淫於朝,暱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尸位而已”;皇興五年(471年)高祖“廹於太后,傳位太子”,而此時高祖獻文帝自己年僅18歲。承明元年(476年)毒死獻文帝之後,馮太后一面撫養拓跋宏,一面臨朝稱制,直至太和十四年(490年)病逝,共執掌北魏朝政大權達15年之久。在此執政期間,馮太后於太和八年(484年)整頓吏治,太和九年(485年)推行以計口授田、發展農業經濟為特點的“均田令”,太和十年(486年)實行“三長制”,推動北魏社會的封建化程序,從而開啟了北魏歷史上最強盛時期的到來。所以,有學者認為:北魏孝文帝時期的漢化改革之所以能夠獲得成功,與馮太后之功密不可分。
關於北朝婦女的家庭地位問題,亦反映在北朝時期多悍婦把持門戶和離婚、再婚現象比較普遍等方面。如《魏書·長孫嵩傳附長孫稚傳》記載其後妻羅氏“年大稚十餘歲,妒忌防限。稚雅相愛敬,旁無姻妾,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數四”。又如《魏書·皇后傳》記載“宣武皇后高氏,文昭皇后弟偃之女也。世宗納為貴人,生皇子,早夭,又生建德公主。後拜為皇后,甚見禮重。性妒忌,宮人希得進御”等等,都反映了上層貴族婦女妒悍之風。至於北朝下層婦女爭持門戶之說,見載於《顏氏家訓·治家》篇,其曰:“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此乃恆、代之遺風乎?”即反映了當時婦女社會地位的實況。
而與之相對的是南朝上層貴族婦女則根本無臨朝執政之事,除走馬樓吳簡戶籍材料所反映的存在以女子為戶主的“女戶”情況外,則少有自主婚姻和婚後主理家庭之權的事例,故《顏氏家訓·治家》篇亦稱:“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南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齊整;家人妻子,不免飢寒。”充分反映了當時學者對南北朝婦女社會地位變化與差異的觀察和比較。
其次,雖然南北各朝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存在著地區性差異,但南北各朝婦女均有相當的經濟地位;但與鮮卑婦女的政治地位相比,北朝婦女的經濟地位略微高些。
近年來多有學者從北魏太和九年(485年)頒佈“均田令”的角度來論述北朝婦女經濟地位,但這些學者都是從均田制的頒佈來探討的。然而,為許多治秦漢史、魏晉南北朝史的學者所共知的是,從傳世文獻記載的角度看,至少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直到秦漢魏晉時期的歷史上,婦女雖然從屬於男性,但還是具有相當政治與經濟地位的。尤其是隨著居延漢簡、雲夢秦簡、張家山漢簡和走馬樓三國吳簡等大量地下出土文獻的面世,更為認識漢魏時期的婦女地位提供了大量的實證。如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戶律》中有西漢初年女性法律上有在男戶主死亡後可“代為戶主”的權益;在《置後律》中有關於女子的繼承權和立戶條件的詳細的法律規定;關於丈夫死亡,由寡婦繼立為戶主,如何享有田宅和丈夫爵位的問題。從《二年律令·置後律》“寡為戶後,予田宅,比子為後者爵”和“女子比其夫爵”的規定看,不僅是漢初從法律上保護以寡婦為戶主的“女戶”各項政治、經濟和社會權益那麼簡單,同時亦說明當時婦女與男子一樣擁有針對封建國家所需要承擔的算賦、徭役等社會責任。結合《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吏民田家莂》(文物出版社,1999年)及《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反映孫吳長沙郡存在大量女戶現象和“女戶下品之下不任調”的簡文看,“女戶”現象實際上漢魏時期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女戶”對國家所應承擔的義務與男子相同。
據《魏書·食貨志》記載:“(太和)九年,下詔均給天下民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諸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別給麻田十畝,婦人五畝,奴婢依良……諸有舉戶老小癃殘無授田者,年十一已上及癃者各授以半夫田,年逾七十者,不還所受;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而從北魏時期“均田令”的頒佈情況看,不僅涉及到一夫一妻家庭中男子與婦人的授田和“奴婢依良”的問題,而且也確實照顧到“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的方面。然而,雖從長沙走馬樓吳簡的材料證明當時婦女有租佃國有土地的權利和有承擔國家租、稅、役、調和算賦的義務,但從傳世文獻記載的角度看,由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婦女享有政府授田權利和應承擔國家義務的時代實開始於西晉時期。據《晉書·食貨志》記載,西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頒佈的佔田法令稱:“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夷人輸賨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男子一人佔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外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不事。”由晉武帝太康元年所頒佈的法令看,婦女享有擁有土地的權利,成年婦女與成年男子一樣,都屬於需要承擔國家應有義務的丁口之列。
從西晉武帝“佔田令”和北魏孝文帝“均田令”頒佈的背景看,實有著深厚的社會因素存在:一方面兩朝都經歷長期戰爭破壞,土地大量閒置,需要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以達到安定社會,繁榮經濟的要求;另一方面兩朝都有人口耗減嚴重,勞動力人口嚴重缺乏,需要以成年男女丁口來承擔國家徭役負擔的問題。單以正史記載的人口問題而論,《晉書·地理志》記載,太康元年(280年)平吳,“大凡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的人口數計,僅為《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應劭《漢官儀》所記載,東漢“永和中,戶至千七十八萬,口五千三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八”最盛時人口數的30%;據《魏書·食貨志》記載,“晉末,天下大亂,生民道盡,或死於干戈,或斃於饑饉,其幸而自存者蓋十五焉”。而北魏時期於太延五年(439年)統一北方地區,正史卻沒有具體的人口數,只是《魏書·地形志》記載:“正光已前,時惟全盛,戶口之數,比夫晉之太康,倍而已矣。孝昌之際,亂離尤甚。恆代而北,盡為丘墟;崤潼已西,煙火斷絕;齊方全趙,死如亂麻。於是生民耗減,且將大半。永安末年,胡賊入洛,官司文簿,散棄者多,往時編戶,全無追訪。”從《晉書·地理志》再到《魏書·地形志》的相關記載看,正史記載的西晉人口僅相當於東漢人口最多時的30%,西晉滅亡時北方的人口僅只有西晉太康元年的一半,約為800萬人左右;到北魏正光年間(520~525年)人口最多時,北魏人口僅僅比西晉太康元年時“倍而已矣”,即約3000萬人左右。由此,從東漢“永和中”到北魏“正光已前”,中間經過380年,北方地區的人口才恢復到東漢時的水平[13]。而在西晉和北朝時期中的其他大部分時間裡,勞動力人口問題都應該是比較嚴重的,所以,才會有兩朝頒佈保障成年婦女經濟自主權和確保成年婦女能夠進入力役行列以服務於國家的法令誕生。而且,從北齊、北周的情況看,這種計口授田的法令得以有效地繼承下來。
關於南朝婦女的經濟地位問題,正史沒有明確記載有計口授田之令。然而,從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所反映的情況看,三國時期婦女與男子一樣可以租佃國有土地;加之西晉頒佈佔田令時在平吳之年,即太康元年(280年),肯定江南及江東婦女亦在計口授田之列。東晉建立後,對西晉的政令定會沿襲不改,而南朝承東晉之餘緒,除史載多次實行“土斷”政策以檢稽蔭庇的人口外,也無記載修改西晉計口授田之令者,所以從將成年婦女納入國家服役人口的角度看,南北朝婦女的經濟地位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然而,從南北朝婦女歷來的政治地位和風俗習慣看,北朝婦女的經濟地位和經濟決策權應該更大一些。南朝婦女的經濟從屬地位應該更重,而正如《隋書·地理志下》記載豫章當地風情所稱:“豫章之俗,頗同吳中,其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衣冠之人,多有數婦,暴面市廛,競分銖以給其夫。及舉孝廉,更要富者,前妻雖有積年之勤,子女盈室,猶見放逐,以避後人。俗少爭訟,而尚歌舞。一年蠶四五熟,勤於紡績,亦有夜浣紗而旦成布者,俗呼為雞鳴布。新安、永嘉、建安、遂安、鄱陽、九江、臨川、廬陵、南康、宜春,其俗又頗同豫章……”以豫章“俗少爭訟,而尚歌舞,一年蠶四五熟,勤於紡績”與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治家》篇,其言稱北朝“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相較,南朝婦女與北朝婦女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便一目瞭然了。
再次,由於南北朝時期人口性比例失調問題存在著地域性的差異和時間上的差異,所以,也決定了南北朝時期婦女軍事和文化地位的差異性。
近些年學術界關於南北朝時期婦女軍事和文化地位的論著不多②。據研究,中國歷史上女子從軍的史事,早在三代時期便有了。如殷商時期的“婦好”即為一例。然女子大量從軍的史實應多見於秦漢時期。如《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記載:“(秦始皇)使尉佗逾五嶺攻百越。尉佗知中國勞極,止王不來,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在這裡徵調“無夫家女”“萬五千人”,是“為士卒衣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的。又《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記載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秦禍北構於胡,南掛于越,宿兵無用之地,進而不得退。行十餘年,丁男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及秦皇帝崩,天下大叛”。這裡所涉及的“丁女轉輸”,從事的也是後勤保障工作。又如漢武帝時期“北卻匈奴萬里,更起營塞,制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當此之時,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於後,女子乘亭鄣,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漢書·賈捐之傳》)。這裡所談的“女子乘亭鄣”,應是從事地方治安、保衛方面的事例。
延至南北朝時期,南朝及北朝均有婦女從軍的事例。如《晉書·列女傳》記載東晉王凝之之妻謝道韞時曰:“及遭孫恩之難,舉措自若,既聞夫及諸子已為賊所害,方命婢肩輿抽刃出門,亂兵稍至,手殺數人,乃被虜。其外孫劉濤時年數歲,賊又欲害之,道韞曰:‘事在王門,何關他族!必其如此,寧先見殺。’”即記載這個江東才女臨危不懼的氣節。又《宋書·王華傳》記載:“王華字子陵,琅邪臨沂人……父廞,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長史。居在吳,晉隆安初,王恭起兵討王國寶,時廞丁母憂在家,恭檄令起兵,廞即聚眾應之,以女為貞烈將軍,以女人為官屬。”即記載王華之父以女兒“為貞烈將軍,以女人為官屬”的史實。
北朝時期,女子從軍之事亦屢有記載。如《魏書·列女傳》記載任城國太妃孟氏時曰:“任城國太妃孟氏,鉅鹿人,尚書令、任城王澄之母。澄為揚州之日,率眾出討。於後賊帥姜慶真陰結逆黨,襲陷羅城。長史韋纘倉卒失圖,計無所出。孟乃勒兵登陴,先守要便。激厲文武,安慰新舊,勸以賞罰,喻之逆順,於是鹹有奮志。親自巡守,不避矢石。賊不能克,卒以全城。”又《北史·列女傳》記載:“梓潼太守苟金龍妻劉氏者,平原人也,廷尉少卿劉叔宗之姊也。宣武時,金龍為郡,帶關城戍主。梁人攻圍,會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劉遂厲城人,修理戰具,夜悉登城拒戰,百有餘日,兵士死傷過半。戍副高景陰圖叛逆,劉與城人斬景及其黨與數十人。自餘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外城,尋為賊陷,城中絕水,渴死者多。劉乃集諸長幼,喻以忠節,遂相率告訴於天,俱時號叫,俄而澍雨。劉命出公私布絹及至衣服,懸之城內,絞而取水,所有雜器,悉儲之。於是人心益固。會益州刺史傅豎眼將至,梁人乃退。”均繪聲繪色地描繪了北朝時期兩位民女充任將軍、率眾抗敵的事蹟。膾炙人口的《木蘭詩》所描寫的一個北朝女子代父從軍的故事,亦是當時女子從軍的真實寫照。
與南北朝婦女軍事地位等量齊觀的特點相比較,其文化地位則顯得差異較大。與北朝婦女出身鮮卑及北方少數民族看,北朝多性情剛烈而少有文采的女子,而與之相應的是南朝多才女。如東晉王凝之之妻謝道韞,《世說新語·賢媛》所記山濤之妻韓氏、王右軍之郗夫人等等都是有名的才女。
-
6 # 鬍子哥說北京土話
主要有三點原因吧:
一、亂世出梟雄,亂世多故事,所以輩出巾幗或奇女子並無不可;
二、朝代眾多,也就意味著皇帝眾多,皇后及有權的嬪妃眾多,所以給很多女性提供了握權的機會,不論是正向的,或者是負面的,只要在握拳期有所作為,就更容易被人記住並流傳;
三、南北朝是一個隋唐盛世之前的朝代,從三國時期開始,中國其實就沒有出現過大治的局面,晉朝看上去統一了,但東西晉加起來才155年的光景,後來就進入了南北朝。不大治就意味著動盪、國力不強,大家都在為飯碗發愁,何來規矩、禮法的考量?畢竟保暖才能思淫逸。由此可見,此時期更容易出現各式各樣的影響力人物,而且不分男女。其實很多封建禮法的成型都是在盛唐時期,國勢強盛,才有可能考慮到建立制度,才有可能用禮法將女人一步一步的拴在家裡,形成桎梏。
這個問題的提出大概是從熱播劇《錦繡未央》而來,因此要是大家想看具體女性人物或者傳奇故事,大可至錦繡未央查詢閱覽,就不在這裡贅述了。
-
7 # 白藜蘆醇
南北朝時期是個思想很開放,自由度很高的時代。其中一個明顯的體現就是女性的地位比較高。那時候的女性受封建思想的約束少。1、有名有姓的女性很多。而且不光皇后,嬪妃有名字,大臣的女兒,妻子有名字,就連宮女百姓也有名字。2、老婆的家庭地位提高了很多。謝安的妻子劉氏不讓謝安納妾,謝安派朋友們勸他妻子。朋友們擺出了詩經裡《斯干》,《螽斯》兩篇,勸劉氏讓謝安多娶幾房。劉氏問:“這些詩是誰寫的?”朋友們說:“是周公”劉氏說:“這就對了,如果這些詩是周婆寫的,肯定不會這麼說”把那些人全給噎回去了。王導娶了小妾不敢放在家裡,在外面找了個房子養著。結果被老婆發現了,他老婆曹氏沖沖大怒,帶著兵器去要把這些狐狸精殺了。王導一聽這個訊息,駕著牛車,慌得竟然用拂塵當起了鞭子。索性趕到的及時,沒出人命。事後有人拿這個事笑話他,說天子要受他九錫,也就是牛車和拂塵鞭子。他氣得周桌。桓溫的妻子司馬興男知道桓溫納了李勢的妹妹,也帶著女兵衝過去要把他殺了,被李姑娘從容的氣度折服。說:“我看見你都喜歡,何況是我老公。”3、出現了一堆女政治家和女將。女政治家比如北魏的馮太后,西涼的尹太后,東魏的婁昭君,東晉的褚蒜子。女將比如替父從軍的花木蘭,搬救兵的荀灌,為丈夫抵抗姚萇的毛秋晴,嶺南聖母冼英,楊大眼的妻子潘寶珠等等。4、女性自我意識比較強,比較開放。比如賈南風上街上去勾引美男子。劉楚玉向劉子業要男寵。何婧英公開給蕭昭業帶綠帽子。馮太后和北魏胡太后養男寵。徐昭佩給蕭繹帶綠帽子,馮妙蓮給元宏帶綠帽子。胡太后亡國以後很開心的做了妓女。5、那個時期女性追求美比較大膽。潘岳每次出門,都會有一群女人圍著看,還有的一直跟著車走,還送鮮花水果。張載和左思想要效仿,被女人們吐口水,扔磚頭。衛玠每次出門都被圍的水洩不通,最後竟然是被看死的。山濤的妻子偷窺嵇康和阮籍,偷窺了一夜。可見那個時候女性的地位是挺高的。
-
8 # 文史宴
這個表述有點問題。應該說北朝以及延續其傳統的隋唐是古代女性的黃金時代,甚至有女性凌駕於男性之上的情況;而南朝的女性雖然比漢朝要舒服,但還談不上是黃金時代。
這個年代女性地位的上升主要是兩個原因。一、禮教鬆動。二、民族融合。
魏晉以來玄學取代了儒學,玄學主要追求思想上的高超卓越,在儀式感上不及儒學,對於禮的追求遠不及儒學嚴肅,所以男女之防、男尊女卑這些思想就表現得不如漢代人嚴重。到東晉以後,玄學成為南方的主流意識形態,民間生活上的自由度增加了。
而北方雖然學風相對保守,玄學的影響較小,少民帝王也多重用儒生,但他們對儒學也並非真正服膺和遵守,所以禮教的威力也比以前要小。
另外就是民族融合。北方的五胡原本處於部落時代,部落時代女性的地位遠比帝國時代要高,尤其是北魏的建立者鮮卑拓跋部,婦女地位更高,甚至屢屢發生女性長輩毒死酋長的事情,這些風俗隨著北魏統一北方,影響了中原,在北魏以及分裂後的北齊北周,女性不但當家,而且幫丈夫包辦很多事情,儼然撐起半邊天,地位跟男性相差無幾。
北朝的牛逼女性有馮太后、胡太后等。朝廷大臣都是她們的玩物或者說她們讓玩物做朝廷大臣,直接開了後世武則天的先河。馮太后有李衝等,胡太后有徐紇等。
東晉南朝則與江南的越人交流,越人社會的開放性也影響到了江南人的理念,婦女也比之前地位要高,但不及北方。
南方的牛逼女性有南朝宋的山陰公主等。山陰公主曾經質問宋前廢帝,憑什麼你可以玩那麼多宮女我卻只有一個駙馬?我也要幾十個面首。於是前廢帝就給了她十幾個面首。
-
9 # 在野武將
北朝隋唐初有兩個突出的現象:
一是妻子禁止丈夫納妾,要求丈夫只有一個性伴侶;
二是夫妻之間有了更加平等的傾向。
~·1·~
北朝隋唐初,高門女性嚴禁其夫納妾,甚至與其她任何女性發生關係。這個現象至少在北魏後期就已經很普遍了。
大約六世紀初的時候,貴為宗室親王的元孝友就上了一道奏摺:說自古以來,男人就應該納妾的,根據身份等級不同,納妾的數量稍有差異。但現在,女生都太彪悍了。具體來講,
“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魏書·太武五王列傳》)這樣一來,我們男的就很難和別的女生搞,生的孩子也就減少了,這可如何是好呀……希望朝廷可以為我們做主。
朝廷的回覆是:我們管不了這事兒啊……
後來,朝廷真的要管一下的時候,也是不待見那些納妾的官員。代表人物就是隋文帝楊堅的皇后獨孤伽羅。
楊堅迎娶獨孤伽羅,差不多在556年左右。這個時候的風氣,就是元孝友說的,女的在鑽研馭夫之術,不讓他們有別的女人。史稱,楊堅年輕的時候與獨孤伽羅感情很好,所以主動發誓,“無異生之子”,就是說不會和其她的女性發生關係(《隋書·文獻獨孤皇后傳》)。
獨孤皇后不僅要求其夫楊堅踐行這矢志不渝的愛情,還要求楊堅利用皇權,加以推廣,所以但凡她看到諸王及官員,有妾室懷孕的,都要楊堅加以訓斥(同上)。很快,在隋王朝的宮廷就蔚為成風。據說,隋煬帝年輕的時候,就假裝專寵自己的妻子,由此博取了獨孤皇后的偏愛,最後成功上位。
女性嚴禁丈夫納妾,並嚴禁其與自己以外的人發生關係,這種風氣延續到唐初。房玄齡的故事膾炙人口。唐太宗親自找他的夫人訓話:“給你兩個選:假如你不再爭風吃醋了,就讓你活下去;要是你繼續爭風吃醋,就去死吧。”這位夫人直接講:“死也要吃醋,哼!”這樣一來,唐太宗也認慫了……“行,我怕了……”(見《隋唐嘉話》、《國史異纂》)
類似的故事也發生在兵部尚書任瑰等其他高階官員的身上。(《朝野僉載》)
這些故事雖然不乏小說者流的添油加醋,但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這些故事都發生在唐初的高階官員身上。《太平廣記》有“妬婦”一類,其中收了歷代妒婦的故事,很多是小人物間的趣事,而唐初則集中發生在頂級官員家中。
第二,在這些故事中,皇帝都說,“我尚畏見”“朕亦當畏之”,這固然是文學表現,但從另一個角度說,唐太宗自己也來自這樣的家庭氛圍。李淵重要的兒子都是竇氏一個人生的(李建成、李世民、李玄霸、李元吉),李世民自己的女人雖然很多,但長孫皇后在世時,也有著不可撼動的地位。她一個人生了李承乾、李泰、高宗李治,另加四個公主……二人關係可見一斑。
要之,唐初的這類故事,其實也是北朝風尚的延續。
~·2·~
另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墓誌銘中對夫妻關係的描繪。
學者劉燕儷有專著《唐律中的夫妻關係》,其中梳理甚詳,這裡粗略介紹一下她的觀察。
簡單說,北魏以來,固然還是有夫為妻天的說法,但出現了一系列更加平等的表達。比如“夫妻敵體”,這裡的敵是匹敵的敵,就是說兩個人的地位相仿了。更加平等的表達還有說妻子“如兄如弟”的,兄弟是男性中和自己關係最近的,說妻子和他們相仿,就進一步肯定了妻子的平等地位。
根據劉燕儷的統計,南北朝的墓誌銘中,琴瑟和諧、相敬如賓這樣的表達特別多。在她看來,這反應了這一時期東漢以來的“儒家禮教出現了動搖”,同時,各種文學表達精彩紛呈。所以,人們在描述夫妻關係的時候,有了更加豐富的詞彙,也體現出夫妻間平等和諧的一些側面。
~·3·~
以上說的兩個現象是密切相關的。
我們說死者為大,墓誌總是要美化過世的人,所以說已經去世的妻子如兄如弟,夫妻之間“一與之齊”。但是,反過來,對於許多當時的男性而言,就會發出元孝友這樣的感慨:現在的女的太厲害了,不讓我們納妾,還要和我們像兄弟一樣平起平坐……
這樣的現象說明了什麼呢?
這反映的是門閥社會的一個側面。南北朝隋唐時期,婚姻首重門第。這樣一來,互相聯姻的家族,都有著旗鼓相當的地位。出嫁的女性,背後是整個家族門閥。有了這樣的堅實後盾,才有可能與自己的丈夫討價還價。比如隋朝的獨孤皇后,一門三皇后,“貴戚之盛,莫與為比”。正是靠著獨孤氏空前的勢力,隋文帝才能完成周遂禪代,建立自己的皇朝。
要之,北朝隋唐時期女性的活躍,根本上是依託的其家族的社會、經濟及政治地位。所謂禮教動搖,或者鮮卑習俗的影響,也是這樣的社會土壤下的產物。
-
10 # 冷兵器研究所
在亂世之中女性的地位是最低的,所謂的自由、有才華的南北朝女性只有在未受到戰亂波及的世家中才能出現,這種人家全國也就剛過三位數,所以大家不要被腦殘瑪麗蘇電視劇給騙了。兩晉南北朝時代普通女性可是直接跌入了最黑暗的地獄,西晉末年王浚同烏桓、鮮卑的少數民族武裝擊敗了成都王司馬穎,這些胡人武裝的辛苦費就是隨意搶劫、隨意強姦漢人女子,最後還將這些女人推入河中全部淹死。
亂世之中皇宮也不是保險的地方,東海王司馬越甚至縱容自己的部下強暴西晉皇朝自己的公主,全然不顧這些女性也是自己的血親。司馬越自己敗給石勒後,隨行的公卿貴婦更是男子被殺、女性被強暴後當成奴婢賣掉。除了把女性當奴婢賣掉,不少南北朝時代的軍隊更是發明了將女性當成軍糧的做法。即使是南朝著名軍隊陳慶之的白袍軍在對待女性上也是劣跡斑斑,陳慶之自己號召自己部下拼命時就說你們這群傢伙來北方乾的都是強暴婦女、殺戮男子的“事業”,現在北方人找你們玩命了,你們拼不拼?
統一北方多年的北魏有一項祖傳的規矩,那就是生下皇位繼承人的妃子必須被處死。亂世之中即使最頂級的高門也難保自己女性的安全,博陵崔家是北方數一數二的高門,在隋唐盛世年間更是人人高攀的物件。在北魏末年,博陵崔家的大小姐就被渤海高家的浪蕩子高敖曹強搶成婚,而且是在野外成婚。在南朝,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亂更是幾乎將王謝世家的高門女子擄掠一空。《陸貞傳奇》中美化了陸貞的故事,也將北齊高家大大美化了一番。
在真實的歷史上高家的統治堪稱是禽獸王朝,家族中的女性地位已經是低到了塵埃裡,高洋即位甚至將自家女性賞給寵臣,將自己的嬪妃薛氏肢解。高洋死後,他的原配妻子出身趙郡李氏的李祖娥皇后被奪權的高湛強暴。在南朝的劉宋前廢帝也強娶過自己的姑母新蔡長公主,劉宋皇朝女性的地位如何?個別篡奪了皇權的女子,如馮太后、胡太后,她們代表不了整個後宮女性;個別高門女子的地位高,也代表不了所有的女性地位都高。今天馬雲和王健林的生活標準代表不了全國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寥寥幾個南北朝女性的地位又如何代表南北朝亂世中苦苦掙扎的女性?
回覆列表
南北朝中國歷史上一段大分裂時期,期間南北對立,朝代更迭頻繁,戰爭不斷,自公元420年劉裕代東晉建立劉宋始,至公元589年隋滅陳而終。
不可忽略的是女性的地位。下面列舉三位女性代表,以供參考。
1、張麗華,南朝陳後主陳叔寶的妃子,出身兵家,聰明靈慧,有辯才,而且記憶力很強,因此深得陳後主喜愛,為陳後主生有二子。
禎明三年(589年),隋朝滅亡陳朝,張麗華因“禍水誤國”被殺死。
2、馮小憐,北齊後主高緯的嬪妃,聰明靈巧,善彈琵琶,精於歌舞,深得高緯寵幸,與高緯坐時同席,出則同乘。公元577年,北齊滅亡後,高緯被殺,馮小憐被北周武帝宇文邕賜給代王宇文達,很受宇文達寵愛,宇文達妃李氏,與馮小憐爭寵,馮小憐中傷李氏,幾乎將李氏害死。
隋文帝楊堅代周建隋後,又再賜給李氏的哥哥李詢,李詢的母親知道馮小憐曾迫害過自己的女兒,就令她自殺而死。
3、徐昭佩,梁元帝蕭繹的正妻。徐昭佩沒有姿容,不被禮遇,蕭繹每過二三年才進她的房間一次。徐昭佩因為蕭繹有一隻眼瞎,每次聽說蕭繹將要來時,必定要在半邊臉上化妝來等待他,蕭繹發現後憤怒地離開徐昭佩的房間。
後來,徐昭佩又與和尚智遠道人、蕭繹的隨從暨季江等私通,而且徐昭佩酷好妒忌,蕭繹妃子有孕者她便殺害。
公元549年,在兒子死後,梁元帝便越發痛恨徐昭佩,於是逼令她自殺,徐昭佩自知不能倖免,便投井而死,蕭繹把她屍體還給徐家,說是出妻。徐昭佩死後,葬於江陵瓦官寺,蕭繹寫了首《蕩婦秋思賦》來描述徐昭佩的淫穢行為。
以上便是三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和歷史事件,從中可以窺見女性的地位如何。
其次《錦繡未央》這部大型古裝劇便是講述了南北朝時期的故事。
當然,說起女性便離不開穿著打扮。魏晉南北朝時,女性美的觀念由質樸趨於華麗,從自然轉向雕琢。
如曹植《洛神賦》描寫的婦女妝飾:“奇服曠世,骨像應圖。披羅衣之璀璨兮,珥瑤碧之華琚。戴金翠之首飾,綴明珠以耀軀。踐遠遊之文履,曳霧綃之輕裾。”晉崔豹在《古今注》記:“魏文帝宮人絕所愛者,有莫瓊樹、薛夜來、陳尚衣、段巧笑,皆日夜在帝側。瓊樹始製為蟬鬢,望之縹緲如蟬翼,故曰蟬鬢。巧笑始以錦衣絲履,作紫粉拂面。尚衣能歌舞。夜來善為衣裳。皆為一時之冠絕。”從上述可知當時婦女對妝飾及服飾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