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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嬌龍求鳳

    謝謝邀請!應該說老人電梯吸菸被勸止,而不是被制止。一字之差,制止性質就兩樣了。此次事件,爭吵後心髒病死亡,勸止者不用賠償。之所以判賠,是當事法官瀆職和稀泥。如果勸止者出於人道主義獻愛心自願捐獻點錢,那又當別論。公眾認為樹立風氣,宏揚[正氣的行為沒有過錯,不能擔責是正確的三觀。家屬不引以為戒,自我反省,反而把勸阻者告上法庭並無理索賠,三觀才是不正。

  • 2 # 劉律師工作室

    我們大家都知老人有心臟病嗎?其實,我和老人爭吵的時候,我並不知道他有心臟病,我一直以為他是這個正常人,一般正常人這點爭吵不至於他會死亡,但現在這位老人真心臟病死了?我多冤呀,還得賠償?這說得過去嗎?

    其實,這是一個道德問題與法律問題交叉嗎?不是,這屬於道德問題。

    首先,從道德來看,在勸阻老人不要吸菸之前,我並不知道將導致和老人爭吵,心想作為勸阻之後老人或許認為是為他身體著想就停止吸菸了,但誰知事情竟然發展的爭吵的地步,按照一般社會觀念,老人活這麼久肯定經歷了很多事情,不至於爭吵就會死亡,但萬萬想不到的是,老人有心s髒病,竟然心臟病發作死亡,這我根本、壓根兒沒到,這我有錯嗎?假如,我想到他有心臟病,我頂多勸阻一下,根本不會和他爭吵。所以說,在道德上,因爭吵導致心臟病發作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肯定要受到道德的譴責。

    其次,在法律角度,我勸阻老人不要抽菸,按照一般觀點是正常勸阻行為,一般的正常人都會勸阻老人,並且還是在一個封閉的電梯裡面,即便我不如此做,還有別的乘客也會主動勸阻老人。事情發展到和老人爭吵,並非我想,即便我想爭吵,但也不至於能把老人氣死吧,最後出乎大眾意料的是,老人有心臟病,因爭吵導致心臟病發作,最後搶救無效死亡,這一點也是我們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我主觀上沒有刻意要去爭吵,也不知道老人有心臟病,至於老人的死亡和我雖然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即因爭吵導致心臟病發作死亡,但這個心臟病不是一般人能預料到的,站在常人的角度也不可能想到老人有心臟病,所以其因爭吵導致老人心臟病發作死亡,完全是意外事件,不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的清醒。既然是意外事件,那麼我就不可能有賠償的說法,我就不可能需要賠償老人相關費用,也沒有義務賠償。

    但是,在道德的層面,我卻受到道德的約束以及社會公平觀的限制,肯定需要給老人一定的補償,因為心臟病發作和爭吵有直接因果關係,雖然法律沒有責任,但出於道德與社會公平正義來講,我是應該給予一定補償的。

  • 3 # 玉堂行佛人

    電梯是公共場所,尤其在廂式電梯裡吸菸會汙染環境、引起火災,危及他人身體健康。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都是明令禁止、且處罰較重的。如新加坡規定在廂式電梯內吸菸罰款500新元(相當於人民幣3000元)。你制止老人在電梯吸菸是對的,既是維護公共利益,也是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理應稱道。但是,沒有必要與他爭吵,因為非但與事無補,往往還會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出現老人因爭吵造成心臟病突發死亡這樣嚴重後果,便是一例。這是誰也不願看到、也始料不及的。從法律層面制止老人吸菸行為,你是做得對的;但由於爭吵行為是導致老人心臟病突發而死的誘因,為此作出適當的賠償,從道德層面上來講也是應該的。賠償額度,可以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法院裁定。但這絕對扯不上你三觀不正的問題。現實生活中,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事比比皆是(尤其在經濟合同糾紛中更為突出)。所以作為我們每個公民,既要有優良的道德情操,還要有良好的法制觀念,二者缺一不可。

  • 4 # 阿彤老師

    謝謝邀請回答。首先,我們要清楚,在電梯裡抽菸是社會公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目前,有些地方形成了控煙公約,有些地方制訂了地方性法規,2014年國家衛計委向國務院報送了《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草案,如果一旦透過。就行成全國性法律。為何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若是法律明令禁止公共場合吸菸,老人在電梯裡吸菸則是違法行為。在此種情形下,制止和爭吵是維護法律,且與死者死亡沒有直接關係,我認為是不需要賠償的。但若只是社會公德或公約,法院判決時,當事方則可能會面臨賠償。制止本身沒有問題,但爭吵這個行為可能被視為有瑕疵,因此被判給予一定賠償。從個人情感講,無論是在法律或公德約束下,合理制止不良行為,我是不支援賠償的,因為這樣的例子會讓更多人心涼,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社會風氣怎麼能好。我去過很多國家,有一個體會,當你做的事不符合規則時,會有很多人指責你,一旦警察來,也不會聽你辯論,你違規或違法,直接就帶走,他們不會像我們的警察到了現場還要調解。這一點,我覺得非常好。在我們這裡,到底缺什麼?缺的就是規則,規則的執行,以及違規就應該付出代價的機制。比如,有一個業主,把車停在小區地庫出口,所有業主無法出行上班,警察來了和堵路車主討論協調兩三個小時沒有結論,業主們怨聲載道。這樣的事即便在一些並不發達的地方,如此侵犯公共通行權的行為,車主早就被警察拷走了。我們的法律在逐步完善過程中,我們每個人也要有規則意識,執法也要嚴格,這樣我們在規則下生活,就會更加有序。回過頭說電梯吸菸的事,在密閉空間吸菸確實很沒有公德,作為在電梯裡的人都有權制止。從另外一個角度,你吸菸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如果那位被要求賠償的制止者,要求吸菸者給予精神和身體損害賠償。又會怎麼樣呢?雙方會無休止的糾纏。所以,畢竟吸菸老人因為爭吵去世了,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補償,而不是賠償,可能讓當事人更好接受些。

  • 5 # 跳老爺好

    謝邀。你在公共場所(電梯內)制止他人吸菸是完全正確的,也是值得提倡的,這一點你毫無過錯。但因制止吸菸你們產生了爭執,爭吵,儘管吸菸老人是屬不聽勸阻與你產生爭吵的,但你應該意識得到,過分的衝突,老年人一般會是受損害風險大的一方,因而在這點上你略有一些瑕疵。整體看你因無過錯無需賠償,但出於人道主義角度你可給予老人一方適當補償。僅供參考。

  • 6 # 大洲文苑

    公共場所吸菸,害人害己,即使是老年人,也應該勸阻,作為醫生,當然更有責任,所以勸阻本身沒有錯,但對老年人方式態度上可能有欠缺。首先要尊重老年人,以晚輩態度和言悅色婉轉相勸,不至引起反感,容易讓人接受。百人百性,若遇到脾氣急躁又任性的老年人,絕對不能態度生硬,擺大道理直言相勸,易發生爭執。如果好言相勸無果,就不要再勸,畢竟只是吸一會兒時間煙,不可能有嚴重後果,即使有,你也盡到勸說責任,這樣就不會出現不測後果。老年人難免這病那病,特別是腦血管心臟血壓一類易因激動而突發危情,所以與老人相處要有風險意識,作為醫生更應有這方面的知識經驗。話再回到正題,我想醫生如果不是言語過激發生爭執,只是好言好心相勸,更無肢體接觸,不應承擔主要責任,但相應的道義上的賠償可以給一些。這事,無論對老人還是年輕人,都應該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 7 # 使用者60505402913

    呵呵!!!老朽也是年近古稀的吸菸者,對突逝老者甚感惋惜!!!但,作為華人,遵守國家道德法規是必須的。老朽基本贊同一審判決,只是那1.5萬應為補償為宜,不宜判為賠償。還有,老者本有心臟病,隨時都有危險,藉此索賠40萬餘,屬無賴行為,法律不可支援!!!一一 這是關係到社會法律法規大事!!!否則一一 對於老人,人們已經都不敢扶了!!!以後連勸都不敢勸了!!!那將會導致怎樣的社會風氣啊?!!一一 法律決不可以支援其家人的無理索賠無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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