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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妞子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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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zuser227510122
這事首先是得說你請人去玩得有個度,玩什麼玩得起自己要知道。第二請的什麼人要花兩萬?你中途退場就是你得不對了。你付不起可以和朋友說,大家湊湊再還,如果付得起那你丟三千走人說明人品有問題。恐怕你這三千花了也白花,估計這幫朋友不會再聯絡你了。如果這幫朋友故意坑你,不給你省錢只能說你做對了,因為這些朋友沒必要交了。
我是一個及其愛面子的人,經常會打腫臉充胖子,打掉牙也要往肚子裡咽。具體案例一: 一次兜裡只有120塊,同事聚會每人100,幾經思量後還是去了,吃完飯沒錢打車回家,零下十幾度,步行50分鐘,然後用20塊錢過了五天硬是撐到了開工資。案例二: 當年 因為參加成人高考,交學費跟朋友借了1000塊,轉天媽媽說家裡的冰箱壞了,又借了2500給媽媽買了新冰箱。不吃不喝還了四個月。案例三: 剛剛參加工作,為了和同事搞好關係,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還是給大家買了咖啡飲料和漢堡。案例四: 一次被同事坑,因為她不小心弄丟了公司的模型,而這個事情我倆負責,所以重新制作模型的1500塊我倆承擔,她說暫時沒錢讓我先付,後來請我吃頓飯花了200塊再沒有後文了,我因為吃了飯也不好意思再提了。這樣的案例在每次都詛咒發誓後仍然經常在我身上重演。綜上所述,在我身上不會發生這種交了3000塊自己走掉的事情,我認為既然主動請客了,即使是被敲了竹槓也只能自認倒黴吧,不過回家之後我會對著鏡子狠狠地抽自己兩個耳光,咬著後牙槽,默默的對自己說:“讓你賤,看把你能的,你咋不上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