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衡量星星的明暗程度,天文學家創造出了星等這個概念.星等值越小,星星就越亮;星等的數值越大,星星就越暗.最早給星星的亮度劃分等級的人是生活在公元前2世紀的古希臘天文學家喜帕恰斯.他曾經編制了一份包括顆恆星的星表.在星表中,他把20顆最亮的恆星規定為一等星,把肉眼剛剛可以看到的恆星規定為六等星,然後他又在一等星和六等星之間,劃分出了四個等級,這一分類方法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1850年,英國天文學家普森提出的衡量天體亮度的單位.一個星等規定為亮度比的2.512倍,如5等星比六等星亮2.512倍,因此星等相差5等亮度便差100倍,由於星等範圍太小,又引入了負星等,來衡量極亮的天體.視星等是地球上的觀測者所見的天體的亮度,太陽的視星等為-26.7等,滿月約為-11等,天狼星為-1.5等.絕對星等是在距天體10秒差距(32.6光年)處所看到的亮度,太陽的絕對星等為4.8等;熱星等是測量恆星整個輻射,而不是隻測量一部分可見光所得到的星等;單色星等是隻測量電磁波譜中某些範圍很窄的輻射而得的星等;窄頻帶星等是測量略寬一點的頻段所得的星等;寬頻帶星等的測量範圍更寬;人眼對黃色最敏感,因此目視星等也可稱為黃星等. 星等是天文學上對星星明暗程度的一種表示方法,記為m.天文學上規定,星的明暗用星等來表示,星等數越小,說明星越亮,星等數每相差1,星的亮度大約相差2.5倍.我們肉眼能看到的最暗的星是6等星(6 m).天空中亮度在6等以上(即星等數小於6),也就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星有6000多顆.當然,每個晚上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半,3000多顆.滿月時月亮的亮度相當於-12.6等(在天文學上寫作-12.6m);太陽是我們看到的最亮的天體,它的亮度是-26.7m.
好吧只能這麼多了
為了衡量星星的明暗程度,天文學家創造出了星等這個概念.星等值越小,星星就越亮;星等的數值越大,星星就越暗.最早給星星的亮度劃分等級的人是生活在公元前2世紀的古希臘天文學家喜帕恰斯.他曾經編制了一份包括顆恆星的星表.在星表中,他把20顆最亮的恆星規定為一等星,把肉眼剛剛可以看到的恆星規定為六等星,然後他又在一等星和六等星之間,劃分出了四個等級,這一分類方法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1850年,英國天文學家普森提出的衡量天體亮度的單位.一個星等規定為亮度比的2.512倍,如5等星比六等星亮2.512倍,因此星等相差5等亮度便差100倍,由於星等範圍太小,又引入了負星等,來衡量極亮的天體.視星等是地球上的觀測者所見的天體的亮度,太陽的視星等為-26.7等,滿月約為-11等,天狼星為-1.5等.絕對星等是在距天體10秒差距(32.6光年)處所看到的亮度,太陽的絕對星等為4.8等;熱星等是測量恆星整個輻射,而不是隻測量一部分可見光所得到的星等;單色星等是隻測量電磁波譜中某些範圍很窄的輻射而得的星等;窄頻帶星等是測量略寬一點的頻段所得的星等;寬頻帶星等的測量範圍更寬;人眼對黃色最敏感,因此目視星等也可稱為黃星等. 星等是天文學上對星星明暗程度的一種表示方法,記為m.天文學上規定,星的明暗用星等來表示,星等數越小,說明星越亮,星等數每相差1,星的亮度大約相差2.5倍.我們肉眼能看到的最暗的星是6等星(6 m).天空中亮度在6等以上(即星等數小於6),也就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星有6000多顆.當然,每個晚上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半,3000多顆.滿月時月亮的亮度相當於-12.6等(在天文學上寫作-12.6m);太陽是我們看到的最亮的天體,它的亮度是-26.7m.
好吧只能這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