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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盼寶的快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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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湘137693173
延遲滿足是從內防止孩子的自我膨脹,規則建立從外防止孩子的自我破壞。無論有錢沒錢,現在孩子的要求大多都能得到滿足,比如看電視,玩電腦,但是電視電腦不掌握好度的話,對孩子的影響是不好的,比如會對孩子的大腦神經造成不可修復的傷害。
我在家對孩子的教育,就是每天看電視半個小時,可以分成三段,在看電視的三段時間內,看書、寫作業、幫助家長擇菜等。他想要一個汽車模型,我就告訴他,要過二十天才能買,畫了一個表格,每過一天畫一格。這樣得到的禮物,孩子就會倍加珍惜。
斯坦福大學有過一個“軟糖試驗”,讓一幫孩子在一起,給他們發一塊軟糖,告訴他們,如果在一段時間內,不吃這塊糖,就能得到更多的糖果。結果,有的孩子吃了,有的孩子忍住了。過了幾十年,那些忍住的孩子,無論是事業,還是家庭,都要比那些沒忍住的孩子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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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半仙兒啊
這個要視情況而定了,很多家長都對延遲滿足的訓練十分痴迷,存在許多誤解。
延遲滿足實驗是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沃爾特·米歇爾的著名實驗,他認為延遲滿足是指一種甘願為更有價值的長遠結果而放棄即時滿足的抉擇取向, 以及在等待期中展示的自我控制能力。而延遲滿足的發展是個體完成各種任務、 協調人際關係、 成功適應社會的必要條件。
家長的誤解誤解一:對定義的誤解
實驗從一開始,就明確定義了“延遲滿足能力”的含義:為了獲得將來的更大利益,而自己主動延遲或放棄眼前較小的利益。也就是說——哪個利益更大,是孩子自己做出的判斷;是否延遲滿足,也是孩子自己做出的決定。而在我們身邊大量發生的所謂延遲滿足,都是基於父母的判斷和父母的決定。
誤解二:對邏輯的誤解
實驗者的邏輯原本是:如果孩子在4、5歲時發展出一定的延遲滿足能力,那麼他在長大以後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就會更大。但是並沒有提到“如何讓孩子在4、5歲時發展出延遲滿足能力”的問題,更沒有建議“為了這個能力,父母要從小對孩子進行延遲滿足的訓練”。
為了更好地瞭解延遲滿足能力,研究者進行了大量的延伸探索,而這些後續的研究結果,卻被倡導所謂“延遲滿足訓練”的人“有意無意”地忽略了。
在3歲以前的孩子的生活中,不僅糖果的問題如此,很多問題都如此,如果他有足夠自主的機會,而且他的情感能得到充分的迴應,他的自控能力就會越強。
是否可以說父母對孩子的情感滿足對孩子的自控能力發展至關重要?答案是肯定的。
孩子的成長有很多階段,在3歲以前,建議給孩子充分的滿足和情感上的迴應,這是孩子學習認識情緒和平復自己情緒的關鍵時期,這個階段給孩子打好足夠的根基,在孩子五六歲的時候適當限制孩子的一些不當行為就不會那麼困難。因為你知道你們之間的根基很深,偶爾限制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如果你覺得孩子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他人或者有可能傷害到他自己,完全可以讓他停下來。這時候孩子哭鬧也很正常,你只需要在旁邊陪伴他就可以了。不必為此心存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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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壹父母
父母都應該為孩子提供生活所需,畢竟大家都是這麼做的。然而,在此基礎上,我們是否該無條件滿足孩子的一些慾望呢?恐怕每個人都難以作答。
需求和慾望有著巨大的差別,需求很簡單,同時也不容商量,但慾望卻截然不同。成年人大多能明確的將需求和慾望區分出來,但孩子在這個問題上還不具備清晰的判斷能力。並且,孩子具備著一種滿足自己的天性,總有辦法以需求的名義,滿足內心的慾望。孩子是談判高手,天生就是,他們會賣萌撒嬌,會裝可憐,甚至裝病。
不要以為滿足孩子的一切要求,會有助於自己在孩子心中樹立形象,然而,事實是,當我們嬌慣孩子時,他們並不會覺得父母很慈愛,相反,他們會把父母當做是許願精靈,隨時都能滿足他們的願望,而且理應如此。當父母的慷慨讓孩子變得自私自利、淘氣頑劣時,那該是多麼悲哀與諷刺。
正因如此,我們需要明確該為孩子付出些什麼,要不然我們很容易會被孩子說服。因此,家長需要搞清楚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我要延遲滿足孩子的慾望?我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比如說,我遷就孩子是因為我覺得拒絕會顯得自己缺乏愛心嗎?如果是那樣的話,孩子一定會被你寵壞。
滿足孩子的慾望可以是一個充滿愛意的舉動,但在某些情況下,教會孩子推遲滿足感,或許更能體現你對他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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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前應該及時地滿足寶寶。3歲以前的寶寶,媽媽可以儘可能地滿足孩子的依賴感,這樣寶寶才會有充分的安全感,到了該獨立的時候,就能自動地走向獨立。一般來說,3歲是培養寶寶獨立的關鍵期,寶寶能做的事情,媽媽就讓寶寶自己去做好了。
著名的心理學家阿達麗說:“1歲前的寶寶,是建立對身邊養育者的信任和親密感的關鍵時期,延遲的感覺對這個階段的寶寶而言,次數多了影響不亞於心理的創傷。延遲滿足應該是對3歲以上的寶寶進行訓練的內容,而不是對這麼小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