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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琪琪媽2020

    覺得設立離婚冷靜期是一件利大於弊的好事。

    老話常說“寧拆十座廟,不撞一門婚”說明那時人們對於婚姻的謹慎態度,覺得能走到一起是緣分,如果不是實在過不下去,絕不輕言放手。

    現在人對於婚姻賦予了更新的認識,覺得合則來,不合則分,沒有什麼大不了。沒有誰離不開誰。

    個人其實也很贊成那些不願意忍受痛苦婚姻,從而勇敢走出圍城的人。因為有些婚姻中確實是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比如三觀不合理念嚴重分歧,比如家暴,比如出軌等等原則性問題,那麼被出軌被家暴的一方,沒有必要非要收著這樣一種婚姻,沒有必要為對方的錯誤買單,出現上列情況之一的,個人舉雙手贊成離婚。

    但是很多現實中的婚姻並沒有出現什麼嚴重的問題,有的可能就是為了生活中一些瑣事吵了一架;有的也許就是隨口說說要離婚的玩笑話另一方當了真,往往很多人就是為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賭氣而離婚。當真的把離婚證拿到手的那一刻就開始後悔。

    所以這個時候設立一個離婚冷靜期個人認為很有必要。給彼此一個冷靜思考的機會。好好想想這個婚是不是真的非離不可。

  • 2 # 雲南微生活

    最近關於離婚冷靜期眾說紛紜,我看過許多網友的答案,都覺得結婚和生子需要一個冷靜期,而離婚這件事大家都經過深思熟慮後彼此做出的選擇,覺得離婚冷靜期本身就是多此一舉。縱觀如今的婚姻,離婚率愈來愈高,除男女平等的社會地位外,大家都在反思婚姻帶來的意義和價值,不再盲目去用一段契約關係束縛自己後半生,況且這段關係裡有一輩子也扯不清的婆媳、姑嫂關係等,而婚姻本身對於女性就是有著很多的不易之處,譬如十月辛苦懷胎、搭進半條命生孩子、辭職帶孩子、身材走樣的同時與社會有一定層次的脫節,最後婚姻圓滿幸福還好,如果因為婚姻帶來的一地雞毛導致各種爭吵或者婆家各種“怨恨”等,那女人在這段婚姻裡可謂是裡外不是人了,由此帶來損失根本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綜上所訴,其實真正需要冷靜期的是結婚前,如果因為選擇的盲目,導致家暴、賭博、嗜酒等不良嗜好帶來的婚姻失衡,最終註定會走向離婚的結局。而一段婚姻裡,結婚的理由千萬個,而離婚的理由同樣也有千萬個,曾經看過一些資料,因為生活裡的小事、因為婆媳姑嫂關係等離婚案列有許多許多,大家本來生長在不同的家庭和環境裡,因為彼此覺得有愛情而走到一起,最後一句沒有感情而一拍兩散。

    其實大多數人,結婚的時候真的是認真的,離婚的時候也是認真的,只是我們彼此不再適合彼此而離開對方,在這一場毫無硝煙的戰場裡,我們都是婚姻的“犧牲品”,沒有誰對誰錯,只因我們對婚姻或者彼此抱有隻屬於自己內心的那種希望,而當這種希望慢慢在自己內心失衡時,我們絕望、恐懼、難受、覺得受到了欺騙,恨意就慢慢湧上了心頭,我們無法改變對方,也無法平衡自己內心,最後選擇“逃離”,似乎在這場兩個人或者兩家人的戰鬥裡,似乎只有“逃跑”才能讓我們放下內心沉澱已久的包袱!

    其實,我覺得結婚也好,離婚也罷,人生短短几十年,覺得不能一起過了,又何必將兩個內心都不歡愉的人硬生生塞到一起呢?和平離開,總比大家天天面對彼此的“仇人”更舒服,由此對本身各自的家庭或者孩子都好,因為我們都不是聖人,結婚也好,離婚也罷,生孩子也好,從來都是生而為人第一次,沒有人教過我們,更沒有太多的邏輯可以套用,只能按照我們心安理得的方式去融合和處理。

    婚姻裡的種種問題,或許身為局外人根本無法去理解和感同身受,何況這個世界上哪有什麼感同身受,最多的就是看一個笑話罷了。所以離婚冷靜期真的能拯救一段已經支離破碎的情感嗎?如果這份情感能夠拯救或者喚醒,那麼婚姻裡的兩個人又何必如此痛苦不堪,用離婚來劃清彼此界限呢?畢竟離婚時的彼此,從沒有想到過要離婚的,因為離婚本身不是我們選擇的目的。

    結婚和離婚,本身不是我們生活和生命的全部,只是一段契約關係罷了,大家依舊是獨立的個體,當這段契約關係能夠進行時大家努力去珍惜完成契約中的使命,如果不能繼續時,那就各走個吧,因為我們的生命不值得浪費在無用的事物之上,唯有讓自己內心安穩,不用去取悅別人,畢竟人生最曼妙的風景,就是內心的淡定與從容。

  • 3 # 易軼婚姻律師

    相比較設定一個離婚冷靜期,我個人認為還不如設定一個結婚冷靜期

    我接待過很多諮詢離婚的當事人,最大的一個感觸就是,決定離婚,絕對不是她們一時衝動作出的決定。因為,在要不要離婚這個問題上,她們已經冷靜過不止一個30天了。

    有些人,長期被家暴,卻害怕離婚後變得更加不幸,於是忍耐著;

    有些人,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於是帶著孩子忍耐著;

    有些人,一想到離婚,就要跟對方辦手續、撕財產,實在麻煩,於是繼續忍耐著;

    這些“忍耐”本身就是一種冷靜,而當她們作出離婚的決定,還要再去忍耐30天,等到能離婚的那天,不知道她們又會被傷害成什麼樣!

    所以說,給離婚設定個冷靜期真不是什麼好事兒,如果婚姻註定要走向死亡,與其苦受折磨無法脫離苦海,不如趁早解脫,說不定還能遇到下半輩子的真愛!

    離婚冷靜期的出臺,其初衷是為了防止很多人因為一時衝動而作出的離婚選擇。但我卻認為,如果真的想從根兒上解決離婚率逐年遞增的問題,倒不如將“離婚冷靜期”更改為“結婚冷靜期”。因為要論頭腦發熱作出的決定,我想,很多人結婚的決定要遠比離婚的決定衝動得多,畢竟現實中閃婚後馬上閃離的真的不要太多!

    由此可見,如果大家能在婚前冷靜客觀地看待一段感情,並且經過細緻瞭解後,願意與對方攜手一生共同經營和維護婚姻,那麼這樣的婚姻,我認為多半是會幸福一輩子的。

    反觀那些頭腦一熱就結婚的人群,往往在婚後會出現很多三觀不合或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引發矛盾,久而久之則更容易引發離婚。可當這段並不合適的關係又遭遇了最新出臺的“離婚冷靜期”,那後果可能只會讓兩個人撕得兩敗俱傷,可最終呢,依然逃不開離婚的命運!

  • 4 # 蘇州妝

    支援離婚冷靜期,衝動是魔鬼,有時候一氣之下會做出離婚的決定,但是離婚真的不是說離就離的。

    一、不要被情緒支配。

    1.爭吵的時候會口不擇言,說的比想的還快,離婚就能很輕易的隨口而出。

    2.情緒在不穩定的狀態下,會讓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說出惡毒的語言,做出過分的事情。

    3.要等到情緒穩定下來,再去冷靜思考,細細判斷。

    二、說一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吧。

    我和老公也是經常意見不合,他嫌我不理解他,我嫌他不夠體貼。有的時候會在吵完架之後就說出離婚這樣的話,但令我詫異的是,他每次都同意,然後我們就談一些離婚的後續問題,說著說著,他就和我說我們之間出現的那些問題,能說上一個一兩個小時吧,然後我就不提離婚這件事了,這是他給我的一個離婚冷靜期,很有用。

    三、解決能解決的。

    1.夫妻之間有小矛盾,因為一些爭吵或意見不合,雙方冷靜冷靜是可以解決的。

    2.問題能被解決,可以改善,這樣的都不會在冷靜過後還要離婚。

    3.那些夫妻之間有解決不了的問題的時候,什麼也沒有用了,這是雙方對彼此都不願原諒。

    很多人回因為委屈,不被理解,生氣等等一些問題而萌生離婚的念頭,能被解決的,就可以繼續維持婚姻。

    特別是現在的年輕小夫妻因為經常鬥嘴,離婚的想法隨時都會冒出來,其實呢,沒什麼大問題,都是情緒惹得禍。

    希望大家都不要被情緒支配,有問題及時溝通解決,不要不說,也不要一拖再拖。

    事情不會壓垮人,壓垮人的是情緒。

    離婚冷靜期可以解決一部分的離婚衝動問題。

  • 5 # 彷彿在陰間

    我覺得離婚冷靜期還是有點用的。

    最好是再弄個電影《非誠勿擾》裡面的那種離婚典禮,新人變舊人,從哪兒來回哪兒去。

    儀式感確實或多或少能影響我們的情緒。

    或者在垂頭喪氣走向民政局準備離婚的剎那,又回想起當初兩個人是如何興奮地奔向這裡的呢。

    但就這麼一丁點兒的用處,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必要的。既然兩個人都能協商離婚了,何不乾脆體面一點呢。

    說白了,想靠這個離婚冷靜期來降低社會離婚率,簡直是杯水車薪都不如;倒不如把精力放在教人如何提升家庭責任感,如何善待配偶上面。

    離開錯的人是一種勇氣,我對離婚沒有意見。

    但我還是和民法典一樣,不希望誰都隨隨便便去離婚。婚姻是神聖的,但又是庸俗的,別把它貶得一文不值,也別把它想象得多浪漫華麗。

    遇見彼此,相識相愛,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別因為雞毛蒜皮就去離婚,多一些包容吧,像你們結婚宣誓的時候一樣。

    其實與其離婚需要冷靜期,還不如結婚的時候冷靜冷靜。

    冷靜地想想結婚後他打呼嚕放屁臭襪子亂扔你也能接受嗎,冷靜地想想她不愛做家務天天叫外賣你能接受嗎。

    情緒穩定,懂得尊重人,善良專一,三觀不扭曲,這些美好的品格比什麼彩禮嫁妝都重要得多。

    戀愛是在和對方的優點談戀愛,而結婚則是和對方的缺點在結婚。

    別因將就去結婚,也別因衝動去結婚,糟糕的婚姻還不如高質量的單身。

    離婚需要冷靜,結婚更需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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