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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即將結束,作為律師,你這一年中經歷的印象最深的案件是什麼?你是勝訴還是敗訴,你對這一年的工作有什麼總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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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海維權張律師

    今年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個分家析產的案子了。原被告是一家人,原告席上是大哥的妻子和兒子,大哥在幾年前已經去世。被告席上是其他六個兄弟姐妹。起因是父母去世後家裡的看房子拆遷,分得七套房和幾十萬的現金。大嫂也在動遷協議簽了字,她覺得自己應該拿到一套房子,其他兄弟姐妹則認為大嫂已經出去了幾十年,沒為房子做過任何的貢獻,拿房子沒有道理。最後兩方對簿公堂。一審的時候,在法院裡,看著原告被告席上對立坐著的都是一家人,而且情緒激動,針鋒相對。不禁讓人唏噓。雖然說律師看慣了世間冷暖,人間百態,但是再遇上這種人,尤其是兩方在法院對立成仇人的時候,還是不免感嘆!親情是什麼?真的能因為錢而化為泡影,化為雲煙飄散嗎?而且被告席上的幾個兄弟姐妹之間對動遷房的分配也是有怨言的,也有向我小聲抱怨過。法院後來判決大嫂得到了一套比較大的房子,我們代理的是被告方,提出上訴,二審判決大嫂得到一套面積較小的房子。也不能說是完全勝訴,畢竟動遷的分家析產,從來就沒有勝訴,敗訴之說。

  • 2 # 徐曉婷律師

    一個財產保全損害賠償糾紛,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錯誤查封的時間段的利息損失1300多萬,侵權的要件已經基本構成,案件很棘手。我代理被告,一審減少了800多萬,二審最終減少了1100多萬賠償。案件是一個年代已久的系列案引發的,已經沒有原始卷宗給到我手上,能夠達到這個結果的要點是二審的時候我透過各種渠道查閱同時期該法院的相關案件材料,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被告的查封實際上屬於輪後查封,不發生法律效力,計算賠償的時間段大大縮短。印象最深的是,案子已經達到最理想的結果結案了,但是律師費還一分錢沒收到(全風險代理)。。。。。印象很難不深刻。

  • 3 # 廣州王如僧律師

    這是一個販賣毒品的案件。

    偵查人員透過技術偵查手段,監聽到了犯罪嫌疑人與上線的通話,對方將於某年某月某日,透過順豐快遞,寄50克冰毒給他。

    偵查人員於是聯絡順豐快遞在當地的快遞派送站,說裡面有毒品,扣押了。

    接著,偵查人員又向順豐快遞要了一套順豐快遞員的服裝,假裝成快遞小哥,去收件地釣魚去了。

    到了目的地,打電話給犯罪嫌疑人,說你的快遞到了,來收吧。

    犯罪嫌疑人過來簽收,剛接過包裹,發現不對勁,有幾個人向他走過來,把包裹一扔,拔腿就跑,但隨即被偵查人員抓住了,押了回來。

    隨後,偵查人員當著犯罪嫌疑人的面,把包裹拆開,從中發現兩包白色晶體,就大包小包收了起來,帶回派出所了。

    人贓俱獲,不到你抵賴了吧?

    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也是這麼想的,於是在公安機關呈捕的第一天就批准逮捕了,而不是第七天下午才批准逮捕。

    然而,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卻叫公安把人給放了。

    為什麼呢?

    檢察官發現:

    從查獲地點到派出所扣押,這個過程中,涉案包裹完全是由偵查人員單方面接觸,怎麼確保偵查人員沒有掉包呢?

    尤其是根據偵查人員的執法記錄儀反映:偵查人員拆封完,發現毒品可疑物,就收起來,拿回派出所,並沒有在現場封裝,更沒有見證人見證封裝過程,讓見證人、黃某在封裝處簽名了,這是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無法確定涉案包裹的同一性、原始性啊。

    最後,檢察官也是認為這個案件沒法排除合理懷疑,考慮再三,兩次退偵,還是把犯罪嫌疑人給放放了。

    在閱卷過程中,律師一定利用放大鏡逐字逐句地讀,連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要放過。

    反正毒品案件不像走私普通貨物案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 卷宗動輒一千本以上,你認認真真、仔仔細細研讀幾遍,也花不了許多時間。 有時候,你會有收穫的,那怕這是一個人贓俱獲的案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一個人掉進了黑洞,在我們看來他一直在掉進去的過程,可是在他本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