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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姓曾曾國藩的曾

    2016年10月,自主創業第三年,公司遭遇了一場成立以來最兇險的劫難。由於過度擴張市場,客戶多了,隨之而來的墊資壓力也沉重起來。公司經營的業務是驗證碼簡訊,給大客戶的單價利潤很微薄,每條簡訊只賺0.5釐,可是月度傳送數量大,所以盈利還是可觀的。大客戶的結算方式是月結。即:後付費結算,客戶本月消費的簡訊,我在次月5日前和客戶確認實際結算數量,然後公司出具發票,客戶方收到發票後走付款流程,公司真正收款到賬時間一定是第三個月中旬,而這期間客戶的簡訊不會終止傳送,也就是我起碼需要墊資二個月的簡訊款(每月月初公司必須預付簡訊款給運營商,否則沒有了簡訊餘額,業務無法開展)。我開心新的大客戶不斷合作,卻忽視了確保資金鍊的重要性。當年(2016年)3月,國內一家知名網際網路公司因為業務重組,直接裁掉了三個部門,其中一個部門就是和我對接業務結算的無線事業部。部門負責人離職前提醒我,今後簡訊款結算可能會延時。我問他可能延時多久,他表示不知道,因為他們部門裁撤了,他也被辭退,所以不知道公司的後續安排。不過,他保證公司一定會付款,畢竟是大公司。我錯誤的以為,這家大公司再怎麼延時付款,最多也就推後二個月吧。誰知道,這家大公司足足延時了七個月!而這期間,我沒有停止他們的簡訊傳送!在這期間,公司又新增加了四個大客戶。可是我找人開發的一款APP,投入200多萬元,最終開發失敗。我原指望這款APP轉型,並且這款APP的經濟效益是可期的,只要開發出來,不愁沒有收入!於是,墊資壓力讓我寢食難安。我開始準備貸款渡過難關,找了某普惠公司。查了公司流水,以及公司稅務情況後,某普惠公司同意信用貸款給我80萬。我慶幸自己運氣好。不過,因為公司註冊的時候,我拉了自己侄子做股東,給了他1%股份(2013年前後註冊公司必須二人以上,現在可以獨資了),所以需要他也簽字。我給侄子打電話,侄子說沒問題,第二天從家鄉趕到珠海。可是,當晚侄子給我電話,說他不過來了。我說你不過來簽字,貸款辦理不下來!侄子說爺爺要我不過來簽字,你自己去跟爺爺說吧。我馬上給父親電話,可是,電話通了沒人接。打大哥和妹妹們的電話,也是沒人接。我心急如焚,當即給公司行政經理交代了一些事,自己馬上坐高鐵回了家鄉。父母看到我突然回家,有些錯愕。我說明了來意,父親臉色很淡定,說確實是他讓侄子不要過去珠海簽字的。我說我等這筆錢救命,而且是信用貸,沒有抵押東西,侄子不過是例行籤個字,因為他也是股東。父親忽然生氣,要我不必再說,他絕對不會同意侄子跟我去珠海簽字!我當時血湧上頭,撲通跪下,哭喊著說這麼多年來我沒有求過家裡什麼事,請父親務必救我這次!父親憤怒說到,我可以借2萬給你,但是我絕對不會同意銘銘仔(我侄子小名)跟你去珠海,你不要害他!說完父親進自己房間後關門不再理會我。怎麼回的珠海,已不記得了。後來我找某普惠通融,希望可以我一個人簽字,不同意。說不是簡單的簽字,他們公司還要求必須當事人拿著身份證在公司前臺拍照。貸款終於沒有申請下來。資金鍊也到了斷裂的時候,我沒有錢去從運營商那邊購買簡訊餘額。然後,不到一個星期時間,庫存的簡訊用完。然後,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客戶紛紛表示抱歉,他們必須將業務轉到其他公司合作,否則影響他們公司運作。然後,然後我只能辭退所有員工,併發了補償金。部分員工表示願意繼續留在公司,工資晚點發沒關係。我很感動,但我知道於事無補,公司起碼一年內難以恢復元氣。再然後,某天夜晚八點,我吃過了晚飯,一個人上了三十層高樓的天台。眼望前方,想著自己五十歲了,忽然一夜之間所有的奮鬥都沒了,忍不住開始哭,嚎啕大哭,哭的撕心裂肺,哭的痛不欲生!我一步步走去天台邊緣,站定,望了一眼樓下,閉眼,心中對自己說,小公主,老爸不能看著你長大了,對不起!抬起腳,忽然念頭起來,我跳下去很容易,可是小公主知道她老爸是跳樓死的,會有怎樣的陰影!一定困擾她一生!我這麼做是不是太自私了!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我要準備東山再起!雖然我現在房子沒了,錢沒了,什麼都沒有了,可是隻要活著就有希望重新輝煌!我終於收回了腳,往後退了幾步,一身的冷汗。那以後,我開始學習禪宗,每晚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就開始解剖自己的靈魂,哪怕面對自己最醜陋的一面。現在的我,早放下了當年的怨恨,也走出了絕望的陰影。我安心工作著,不斷完善自己的再次創業規劃。我堅信,我一定能重新站起來!感恩每一個在我生命最是脆弱時候支援過我的人!

  • 2 # 天涯海角走四方

    最無助的時候應該是在生活的低谷,那時由於個人問題,把自己生活搞得一團糟,面臨吃不上飯的生存問題了。後來用了5年的時間我慢慢的渡過去了,渡過去的過程就是順其自然,改變自己不好的生活習慣,再以後就一步一步的轉好了。回過頭來看那段困苦,可以信心百倍的說,以後什麼困難都不怕了,我可以熬過那麼困苦的階段,以後就沒有能夠難倒我的了。

  • 3 # 彈弓堪比大炮

    我和前妻同歲是初戀,她追的我,十八歲就在一起,一起走過了二十年,三十八歲時和她閨蜜的老公走到了一起,她可能想要更好的生活,我屬於那種很容易滿足的人,安於現狀。她提出離婚我就同意了,因為我知道她能說出離婚就已經是深思熟慮了,我沒為難她,一個把自己最好的二十年都給你的女人,你怎麼去為難她?但隨後的一年太難受了,難受的不僅是你一直習慣在的那個人沒了,一個男人還要獨自帶個小孩,最主要的是沒自信了。沉淪了一年後慢慢走出來了,最多時交了五、六個女友,成了個渣男,但起碼自信心回來了。現在有一個小我7歲的老婆,各方面都很好,經濟條件比我好數倍,還沒小孩,很慶幸生活又重新回到了正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汽車轉速達到多少換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