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耒陽市高中招生錄取辦法方案
招生錄取
遵循“志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投檔”的原則,按照衡陽市統一的錄取時間錄取,充分尊重考生志願,沒有填報志願的考生一律不能錄取。學生按志願錄取後,其他學校不得再次錄取,也不得另擇他校就讀,否則不予註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家長和接收學校承擔。
(一)錄取依據
嚴格執行錄取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新生錄取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等第和考生志願作為錄取依據。
2.考試計分科目及成績:語文、數學各120分,道德與法治(含禁毒教育知識2分)、外語(含聽力考試15分)、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各10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合計1000分。其他科目成績綜合成等第呈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3.綜合素質評價:各初中學校要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形成等第。綜合素質評定達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備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
4.省示範性高中必須以參加耒陽市組織的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外回考生和在4月10日前還未將學籍轉入到原借讀學校的空掛學籍考生不具備省示範性高中定向生錄取資格。外回考生若在衡陽市其他縣區參加2018年生物、地理會考的,以衡陽市教育局提供的生物、地理成績計入總分;若在衡陽市以外地區參加2018年生物、地理會考的,考生可選擇參加2019年八年級生物、地理考試,並以此次成績計入總分,也可選擇以本人本次初三中考七科文化成績平均分作為生物、地理成績計入總分(語、數按總分100分折算後再計算平均分);不採信成績證明。
(二)錄取辦法
1.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分別為省示範性高中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城區或農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和高中特長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2.文化生錄取
(1)省示範性高中
統招生。面向全市初三考生,由教育局根據全市省示範性高中統招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從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錄取:①根據一中、二中統招計劃,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②若統招計劃按考生志願未錄滿,對願意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到一中或二中,對不願服從調劑的學生不予調劑錄取。
定向生。面向全市未被統招錄取的初三考生,由教育局根據省示範性高中城區或農村學校定向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基準線,再分別降低30分劃定城區或農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從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錄取:①根據各初中學校定向招生指標,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②若初中學校定向指標按考生志願未錄滿,則對選擇服從調劑的本校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③對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計劃進行補錄,城區空餘計劃面向城區初中學校擇優補錄,農村空餘計劃面向農村初中學校擇優補錄。農村初中是指三中、實驗中學、蔡子池中學、鹿峰學校、實驗中學鐵路園分校和城區民辦學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學校。
(2)一般高中
教育局根據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
公辦高中。在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由教育局根據各公辦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若計劃未招滿,學校報教育局批准後,從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補錄。
民辦高中。在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由民辦高中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自主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學校報教育局審批後,安排錄取考生辦理報到、註冊手續。
3.特長生錄取。
①釋出招生資訊。6月15日前,招生學校在本校網站或校園內醒目位置公開發布特長生招生資訊,內容包括招生計劃、招生類別範圍、招生條件等。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需於6月10日之前報教育局基教股備案。
②報名。6月20日—25日,具備特長生報考條件的學生自主選擇到招生學校報名。
④稽核公示。7月5日前,招生學校將具有特長生資格名單和專業成績(採用100分制)報市教育局基教股進行審定(未按時上報者作棄權處理)。經審定無誤後,7月10日—7月15日,由招生學校進行公示。
⑤錄取註冊。教育局根據特長生的專業成績(體育特長生按專業70%,藝術特長生的按60%)和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採用100分制,體育特長生按文化30%,藝術特長生按文化40%),劃定錄取分數線,擇優確定各校特長生錄取名單,經市教育局審定後註冊。各招生學校特長生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未經教育局批准,不得調劑。
⑥音樂、體育類學生可以進行特招,名額不得超過各計劃數的10%,可不受招生區域限制,特招名單由各校特長生招生考試領導小組決定。
2020耒陽市高中招生錄取辦法方案
招生錄取
遵循“志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投檔”的原則,按照衡陽市統一的錄取時間錄取,充分尊重考生志願,沒有填報志願的考生一律不能錄取。學生按志願錄取後,其他學校不得再次錄取,也不得另擇他校就讀,否則不予註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家長和接收學校承擔。
(一)錄取依據
嚴格執行錄取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新生錄取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等第和考生志願作為錄取依據。
2.考試計分科目及成績:語文、數學各120分,道德與法治(含禁毒教育知識2分)、外語(含聽力考試15分)、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各10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合計1000分。其他科目成績綜合成等第呈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3.綜合素質評價:各初中學校要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形成等第。綜合素質評定達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備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
4.省示範性高中必須以參加耒陽市組織的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外回考生和在4月10日前還未將學籍轉入到原借讀學校的空掛學籍考生不具備省示範性高中定向生錄取資格。外回考生若在衡陽市其他縣區參加2018年生物、地理會考的,以衡陽市教育局提供的生物、地理成績計入總分;若在衡陽市以外地區參加2018年生物、地理會考的,考生可選擇參加2019年八年級生物、地理考試,並以此次成績計入總分,也可選擇以本人本次初三中考七科文化成績平均分作為生物、地理成績計入總分(語、數按總分100分折算後再計算平均分);不採信成績證明。
(二)錄取辦法
1.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分別為省示範性高中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城區或農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和高中特長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2.文化生錄取
(1)省示範性高中
統招生。面向全市初三考生,由教育局根據全市省示範性高中統招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從統招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錄取:①根據一中、二中統招計劃,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②若統招計劃按考生志願未錄滿,對願意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到一中或二中,對不願服從調劑的學生不予調劑錄取。
定向生。面向全市未被統招錄取的初三考生,由教育局根據省示範性高中城區或農村學校定向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基準線,再分別降低30分劃定城區或農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從定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錄取:①根據各初中學校定向招生指標,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②若初中學校定向指標按考生志願未錄滿,則對選擇服從調劑的本校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到一中或二中,錄滿為止。③對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計劃進行補錄,城區空餘計劃面向城區初中學校擇優補錄,農村空餘計劃面向農村初中學校擇優補錄。農村初中是指三中、實驗中學、蔡子池中學、鹿峰學校、實驗中學鐵路園分校和城區民辦學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學校。
(2)一般高中
教育局根據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
公辦高中。在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由教育局根據各公辦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若計劃未招滿,學校報教育局批准後,從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的志願考生中擇優補錄。
民辦高中。在一般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由民辦高中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自主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學校報教育局審批後,安排錄取考生辦理報到、註冊手續。
3.特長生錄取。
①釋出招生資訊。6月15日前,招生學校在本校網站或校園內醒目位置公開發布特長生招生資訊,內容包括招生計劃、招生類別範圍、招生條件等。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需於6月10日之前報教育局基教股備案。
②報名。6月20日—25日,具備特長生報考條件的學生自主選擇到招生學校報名。
④稽核公示。7月5日前,招生學校將具有特長生資格名單和專業成績(採用100分制)報市教育局基教股進行審定(未按時上報者作棄權處理)。經審定無誤後,7月10日—7月15日,由招生學校進行公示。
⑤錄取註冊。教育局根據特長生的專業成績(體育特長生按專業70%,藝術特長生的按60%)和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採用100分制,體育特長生按文化30%,藝術特長生按文化40%),劃定錄取分數線,擇優確定各校特長生錄取名單,經市教育局審定後註冊。各招生學校特長生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未經教育局批准,不得調劑。
⑥音樂、體育類學生可以進行特招,名額不得超過各計劃數的10%,可不受招生區域限制,特招名單由各校特長生招生考試領導小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