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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等一杯愛爾蘭

    一、儒家的商人觀

    中國古代將人劃分成三六九等,也就是“士農工商”幾個階層,在漫長的歷史中,商人始終處在最底層。

    中國的文化是儒家的文化,這個文化的核心是“仁”,也就是道德。一個人社會價值的高低並非完全取決於財富,而是這個人的“德”,所以在華人的財富觀中,德遠比財重要。那些沒有多少財富,但致力於傳播聖人之道計程車人,比一個大財主更受到人們的愛戴。一個重利輕義的人,能給社會帶來更多的正能量,遠比以逐利為目的,甚至有時見利忘義的商人更值得尊重。

    封建社會商人及商業對社會的推動作用和穩定作用與現代社會不能相提並論。孔子說“治政有理矣,而農為本”。只有農業才能滿足國家與人民生存的需要,農業是改善民生、穩定社會和促進社會發展的根本。

    二、古代的經濟模式

    從商周時期起,中國實行的便是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井田制”。雖然這種制度在春秋戰國時期逐漸走向崩潰,但是不管是收實物地租也好,還是收貨幣地租也好,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一家一戶為基本經濟單位的小農經濟仍是整個社會經濟的主體。

    但是小農經濟的穩定性是很不夠的。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固然能最大限度的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但經營規模小的特徵決定了它抗風險能力差,這種風險不單指自然災害,也包括其他行業的單擊,所以小農經濟需要政府的保護。但是商品經濟與農業生產之間存在一定的衝突,如果放任商業的發展,勢必會有更多的農夫去參與商業,使得農業的勞動力數量下降,這樣對統治者的國家穩定是不利的。所以商鞅說:“農少商多貴人貧”;荀子云:“工商眾則國貧”,都將商業視為農業的威脅。要想保護小農經濟,必須要抑制商業。

    《史記-平淮書》上說,劉幫得天下之後,對商人“重租稅,以困辱之”,怎麼個“以困辱之”呢?

    一是對商人進行打擊。

    任何一種商業,只要有利可圖,就收歸官營。這就是形成於漢代的“禁榷”政策。這些商業物件包括鹽、鐵、酒、茶、銅、鉛、錫、硝、硫磺等等,如果有人敢和國家爭利,歷代王朝政府都會用鐵拳打擊。漢代規定“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沒入其器物”;唐代“販私鹽一石至死”;宋代“鬻滷鹽三 斤者仍坐死”,明清 “凡犯私鹽者 ,杖一百徒三年,拒捕者斬”。這都是利用國家機器對商人進行打擊的政策,目的也是防止商人插手暴利行業,與國爭利。

    二是徵重稅。

    商鞅變法時就規定“不農之徵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從漢代起,光是人頭稅,商人就要雙倍交納。之後的每個封建王朝,對商人徵的稅都特別重,目的就是逼這些人改行務農,是一種“寓禁於征”的手段。

    三是幣制經常更改,或者改變錢幣的發行量,使錢幣貶值,將商人的財產稀釋掉。

    首先必須明確一點,古代抑制商業是對私人商業行為的抑制,並不是不重視商業,公家的商業行為是支援的,因為這也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個必要環節。管仲當年進行的經濟改革,發展貿易,是齊國和其他人做生意,是公對私的一種關係。為什麼要抑制私人商業行為呢? 首先看《漢書·貢禹傳》中的描述““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貧民雖賜田,猶賤賣以賈”,如果都為了賺錢從事工商業的話,那肯定會耽誤農事,直接威脅著國家的穩定與安全,管仲發動的衡山之謀、石壁之謀都是透過利益引誘其他國家的農民進行商業活動而耽誤農時,還大力收購人家糧食,結果都是不戰而勝,兵不血刃。

  • 2 # 歷史漩渦裡的雜學家

    中國古代的經濟按照經濟特點可以概括為精耕細作的封建小農經濟。小農經濟將農民束縛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而在統治者的眼中,天下可供耕種的田地有定數,天下的糧食產出就有定數,糧食是衡量古代經濟水平的硬通貨,因此在古人眼中,小農手中的耕地就是國家經濟的基本盤,動不得。

    在古代統治者眼中,商人只做貨物的流通買賣,賺取差價而不事生產,同時賺取差價來錢又快,統治者擔心人們因此而都去做倒手買賣,不思生產,這樣國家的經濟就會崩潰,因此才有了一朝重過一朝的重農抑商思想。

    重農抑商思想實際上在唐朝時期開始有所鬆動,大唐盛世,萬國來潮,唐人發現賺取外國資產反而非常容易增加國家的財富,因此在觀念上有所鬆動。到了宋朝,甚至發展出了發達的海外貿易,國家意識到了貿易的好處,對於商業才有所放開。

    到了明成祖朱棣死後,鄭和下西洋靡費巨大,朝中大臣主張海禁,扼殺了在江南地區產生的資本主義萌芽。到了大清,更是乾脆搞了個閉關鎖國,中國商業發展到達了瓶頸,商人們無法完成跨越封建時代,走向資本主義時代的原始資本積累,進而導致中國日益落後,直到被英華人用堅船利炮敲開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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