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歲月如歌0898123456

    苟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冒名頂替有違公理和道德,涉嫌違法犯罪,對這些醜陋的現象必須零容忍。

    事實是當地有關部門已經採取了措施,相關當事人也受到處理。

    當然,還應該有後續的手段,諸如此類的問題,最好由法律去審決,行政的、黨紀的處罰作為補充。

    苟晶承認自己誇大事實,面對質疑還露出得意的笑容,那是她自己的事,當作娛樂而已,沒有必要與冒名頂替事件的實質強行掛鉤。

    事實是苟晶的模凌兩可的得意微笑,也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事情的性質。

  • 2 # 閒人球

    我們當初是因為同情,才去想要調查這次替考事件的嗎?至少我不是。

    我是憤怒於有人想要破壞高考,這樣一個維繫我們國家社會公平的基礎。

    大家可以想一想,假如沒有高考,那麼窮人還有什麼機會去得到更好的教育資源呢?還有什麼機會去進入他們想要進入的更好的社會階層呢?

    所以苟晶的這個事情,只要確實有破壞高考規則的情況存在,那就應該從重從嚴查處。

    至於苟晶本人在這個事件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其實跟其他所有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一樣,就是一個普通的受害人。你們會去關心每個城市每天發生的無數案件的受害人嗎?很顯然並不會。所以苟晶也沒有必要去刻意的關心她到底在做什麼,到底怎麼樣?

    當然她的行為也是有些問題的,如果從法律上說她的行為也有違法,比方說誹謗或造謠,那麼該處理也一樣要處理。

    如果不構成犯罪,那麼就隨她去吧,該譴責,大家也可以去譴責,不能因為她的某些行為不太符合道德的標準。就去罔顧當年發生的那些事實,就放過當年那些違法的人。

    就反過來覺得當年違法的人反而值得同情。這其實根本就是兩回事。

  • 3 # 粉墨兒4

    剝奪別人勞動成果的頂替者應嚴查嚴辦,對違反規定,偽造證件,營私舞弊,弄虛作家的所有工作人員清退並給予處分,才能很好震懾弄虛作假之人,理解苟晶說的話,自己前途都被人為的毀了擔誤了,你還不讓苟晶說話,那你賠償苟晶的損失,苟晶可以不說,你們可以把不學無術的,考不上的統統透過你們編織的人情網,關係網,金錢網去冒名頂替吧,真是人說,大師在流浪,小丑在殿堂不假呀。

  • 4 # 吳玉寧好

    這個問題不要展開式,聯想式的回答,要事實求是,不要上綱上線,只談笑容。

    好人做好事,得到了誇獎,會靦腆的微笑!

    壞人幹了壞事,竊得了錢財,會得意的笑!

    革命勝利了,人民大眾會發出由衷的笑!

    恐怖分子製造了事件,會發出猙獰的笑!

    騙子騙了錢財後,會笑裡藏刀的笑!

    魔鬼陰謀詭計得逞後也會發出會意的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哪些只有動漫宅們才能懂得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