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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方妙音

    在外邊遇上雞毛蒜皮的小事,小化少,少化了。

    人擁擠時是很正常的事,踩一下腳肯定是不成心的,遇到不會道歉,又不會說好話的人,就讓他她吧,比打起來好多了。

    我趕集,一男子回頭吐痰,正吐在我的胳膊上,我說沒事的,

    自己用紙擦了去。小夥子拿了手帕……我已走了。

    一男人走路踩了我腳,“哎吆!踩我腳了。”男大聲說:“我沒看見!”眼珠子瞪的很兇,我二話沒說,走開,讓了……。

  • 2 # 楊建曦

    在任何時侯任何場合任何地點,不要與垃圾人說話,不要與垃圾人交涉,更不能與垃圾人來往,一旦發現對方來頭不對且己方處於弱勢時,禮貌的選擇謝幕是最好的方式。

  • 3 # 時髦的農村青年

    不用搭理就好,計較這種事無疑是浪費自己的時間!發生衝突還得浪費時間協調解決,主要是心情弄得更不好,而且即便協調最後結果也會不了了之!

  • 4 # 陳一222

    不適當的比愉,被狗咬了一口我不會咬它一口還回去嗎?也就是說,他兇,我不會還他兇。

    但是我也不會怕他兇,會講清楚自已的道理。

    在公共場所這種無厘頭的事會有發生,但一定是少數人,可以說是個案。

    誰不知道最起碼的做人道理,不小心踩到別人腳會自然而然說聲對不起,不說對不起還很兇,肯定是素質低下或者是頭腦不太正常人,和這種人去理論較真,只會損耗自已精力,惹了毫無價值的氣生。

    他態度很兇,我會不卑不亢的告訴他,是你踩了我的腳你還這麼兇幹嗎?如果他還兇,我會請周圍人評評這個理,讓眾人去指責他。

    就是再不講理人也會畏於眾怒,想必他也不會太囂張了。

    人在公共場所,要有公德心要互相謙讓,不能針尖對著麥芒不依不饒。

    出門在外誰都會有不方便為難時,誰都難免有時出差錯,出錯了有個態度道個歉,誰也不會揪住不放。

    互相照應通融一下,各自方便大家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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