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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豬房論

    小產權房與40年的公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兩者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用地性質不同

    小產權房通常指的是建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農宅和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而40年公寓是建在城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即小產權的用地性質是集體土地,而40年公寓的用地性質是國有土地。

    2、用地成本不同

    小產權房使用的集體土地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增值稅,屬於農民自建房或者村委會自建房,或者村委會與開發商合作建房。少數小產權房是由村委會違法出讓集體土地給開發商建造的,這裡面有一定的土地成本,但是,價格比較低,不過這一類屬於違法建築,與農民自建房和村委會自建或合建房性質不同。

    而40年公寓是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的方式賣給開發商,開發商需要支付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增值稅。公寓的用地成本遠高於小產權房。這也是公寓售價遠高於小產權房的主要原因之一。

    3、交易屬性不同

    小產權房的合法交易物件僅限於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不允許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或者城鎮戶籍人員銷售。

    而40年的公寓面向市場公開銷售,且通常不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也就是不限購,交易物件不受限制。

    4、產權性質不同

    小產權房的合法擁有者可由鄉鎮政府辦理產權證,而城鎮居民購買的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產權證,也不能過戶,只能在村委會備案。

    而40年的公寓的購買者可以正常辦理房屋產權證,是由不動產權登記機關頒發不動產證。

    5、使用成本不同

    小產權房的水電一般按農用水電標準收費,沒有物業費或者很少的物業費。

    而40年的公寓一般按城市商業標準收費,物業收費標準也是按商業收取,收費較高。

    6、交易成本不同

    小產權房的交易無需繳納各項稅費,幾乎無成本。

    而40年的公寓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交易費、辦證費等。

    7、財產安全性不同

    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出現財產糾紛時維權困難。

    而40年的公寓的交易受法律保護,出現財產糾紛,可以透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 2 # 小崔聊房

    其實在法律上來講是沒有小產權的概念的,只有有產權和無產權。

    而我們在實際生活中為了便於分辨都說成了小產權和大產權,小產權對應的就是無產權的房子,其不受法律保護,沒有不動產證。

    而大產權房子指的就是有產權的房子,是開發商經過招、拍、掛等方式從國家手裡獲得土地的開發權在上面建造的房子。

    40、50和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時限

    中國的土地是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目前絕大多數開發商拿到的土地都是國家所有的土地,雖然付了價格不菲的土地出讓金,但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專案立項不同僅有40、50和70年,國家會頒發下規的不動產登記證,符合國家的法律要求。

    小產權房子都是建設在集體所有土地上的,並沒有經過招、拍、掛的土地出讓手續,也沒有繳納過土地出讓金,所以在先天上是存在不足的,原則上國家也是不允許這麼做的,也不會頒發不動產登記證,也算是一種違建。

    但一般小產權房子的價格相比大產權房子是更有優勢的,主要的原因其實還是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大權房的土地是開發商買來的,所以樓面價就要貴,小產權房子的土地是白來的,所以就賣得便宜得多。

    在我們實際購買過程中,還是建議購房者儘量優先選擇大產權的房子,除了交易安全性以外,大產權的房子可以貸款,即便以後著急用錢的時候也能夠到銀行抵押,而小產權只能全款購房,銀行也不接受抵押,以後房產的流動性上也是很大的問題。

  • 3 # 昌陽生活

    小產權房和40年的公寓是不是一個概念?有什麼區別?

    當然不是一個概念,區別大著呢。

    1、是否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等,並且小產權房不能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否則其買賣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和認可的。

    而40年的公寓,國家是發產權證的,可以正常上市交易,受國家法律保護。當然40年的公寓相比普通住宅70年產權來說,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

    2、水電性質區別

    40年公寓是商業性質,水電氣都是商用;而小產權房是住宅,一般都是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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